求:庞德翻译的李白诗
诗人庞德(Pound)在现代西方作家中应是与中国最有缘分的一位诗人了。满面的胡子,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庞,又时常戴一顶草帽,使他更像一位在田间劳作的中国农夫。这副打扮如在中国,大概是没有人将他视为一位大诗人的。只有从他那双炯炯的目光中,他才能感得这位农夫非同一般。双目中所发出的这股才气十足的光芒,使得人们不得不相信此人不凡。就是凭着这双富有创造力的目光,将庞德推到了意象派诗歌的顶峰人物。丝毫没有绅士外表的庞德却有着一双诗人的目光,与他生活在同时代的作家,福克纳也是一副农夫的外表,但当他戴着领带站在书架前却很有一副绅士的派头的,但幸运的是世人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外表而拒绝他们,人们只认诗人的才气。
庞德诗的意境也是最接近中国诗歌的。通过意象的显现,去表达诗人的情感,不仔细的去体会,人们也常常会将庞德的诗认为是出自中国的某位诗人之手。刻意从中国的诗歌去引发灵感的庞德,所学到的大概只是一种皮毛的东西,要进入中国诗歌的骨髓,在远离这块土壤的美国怕是难以达成的,因为那儿的水土与空气都无法产生出中国诗歌的那种意境。
作为意象派诗歌的压卷之作的《在地铁的出口处》(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最初由庞德写成时竟有上百行。站在地铁出回处的庞德面对着黑压压的人群,诗人庞德的确有太多的感叹。面对着这个后来成为了经典的意象,诗人眼前闪过的是大自然中的一枝树条和依附在树条上的花朵。这花朵并不灿烂,也不耀眼。被雨水打败了的花朵如同扑面而来的无数张脸庞,麻木而毫无灵性。这大概就是二十世纪西方众人真实的写照。百行的诗句,反而搞乱了诗人的所刻意要表达的本意。此时,诗人脑海中闪过了简约而传神的中国诗歌的风韵。于是,百行的诗句被他简约成了只有二行: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这几张脸在人群中幻景般闪现;
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飞白译)
初读这诗句,的确与中国的诗歌有灵性上的相通之处。简约的意象,传达出诗人内心的情绪。但细细品来,与中国的诗歌味却又有所不同。古人王维就是一位善于用意象来表达情感的诗人,在他的诗中,诗人用多个意象的组合与重叠来表达同一情感。而庞德却是只用一个意象,来表达了他复杂的情绪。这或许就是两者形同而意不同之处。
站在中国诗歌大殿之外的庞德总是踮着双脚往里张望,却又无法跨过这座大殿的门槛。但他却被殿内的美景所陶醉,这一景色使得高傲的诗人放下了架子,他不但乐于将自己所看到的景色告诉于他身边的诗人,同样他也开始模仿中国的诗歌,于是,人们就能发现二十世纪西方的意象派诗歌在神韵上与中国诗歌靠得最近的一个流派。这一切,大概都与庞德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庞德最优美的长篇诗歌《诗章》(Cantos)是诗人在精神不健全时在狱中写成的。此时,诗人还没有忘记他心中的这座诗歌大殿,印入脑海中的景色同样并没有因诗人的狂妄而消失。于是,在这篇长诗中诗人给这座大殿留下了应有的位置 ,他再次用诗的语言向世人介绍了孔子的思想。庞德大概是第一位如此完整地译介中国诗歌的西方诗人。他用英语翻译了许多李白的诗歌,由于不懂汉语,加上诗人特有的丰富的想象力,庞德所翻译的李白的诗中有许多他个人的理解与情感了,与李白的原作相比大概是面目全非了。好在诗人的内心总是相通的,国界与语言只是外在的一种障碍。
在国人的观念中是文如其人,文风既一个人的人品。当周作人被世人视为汉奸的时候,他所有的作品都有了汉奸之疑。其实,周作人的那些淡淡的随笔是丝毫没有汉奸味的。但是人们无法容易一个汉奸的作品。相比之下,庞德要比周作人幸运得多,他在二次大战中乐于为法西斯作广播宣传,而反对其祖国——美国。在二战结束之后,他回到了美国,理应得到惩罚,但人们原谅了这位诗人的过失,许多诗人还为他到处说情与呼吁,使他在意大利度过了晚年。这种对诗人的宽容在我们看来似乎有点放纵了这位他的叛国行为,但对于一位诗人西人却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他们将人与作品分开来对待。如果,不知道庞德这一经历的读者,在读庞德的这些诗歌时,是很难将其与一位叛国着相联系在一起的。
酷爱着中国诗歌的庞德最终没有跨进中国的这块土地,这样的结局或许又是诗人之大幸,因为中国诗歌的盛况已消失了,这与庞德心中的印象是有一定的距离的,让诗人心中留一美好的印象,大概是一种善意的愿望。
不知诗人名字的汉译出自谁家之手,我总认为这一翻译不仅是简单的音译,而是极为传神的译文。“庞”字是中国常见的姓,一看就是一位极为普通的中国人,而“德”又是中国人所一直追求的品质。将这两字给予他是对诗人最高的认同,国人没有把庞德当成外人。如果庞德知道这一译名,他大概也同乐于接受的。这一切,我们只能认为是诗人与中国的一种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