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青在狱中创作的诗歌是

艾青在狱中创作的诗歌是《大堰河—我的保姆》。

1、创作背景:

声名日盛的春地美术研究所被法租界巡捕房盯上之后,艾青的命运也骤然转变。1932年7月12日晚,法租界行政警务处出动巡捕包围了丰裕里4号,艾青被捕。1932年8月,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判处艾青有期徒刑6年。艾青被关在了上海的马斯南路监狱。

1933年在上海的狱中,艾青第一次用笔名发表长诗《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是艾青的代表作之一。艾青曾在淡水路的丰裕里居住过一段时间。

2、诗歌结构:

全诗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1─2节)写大堰河得名的原因及大堰河与自己的关系;

第二部分(3─8节)回忆大堰河的乳娘生涯、佣工生涯及大堰河对自己的“深爱”,集中刻画大堰河勤劳、淳朴、善良的品质,抒发诗人对大堰河的怀念与尊敬。(触景生情,追述大堰河的一生);

第三部分(9─11节)回到现实,讴歌赞美大堰河;

第四部分(12—13节)直抒胸臆,赞美大堰河。

写作特点:

1、自传性的抒情诗(自由诗)。

这种诗体,有一句占一行的,有一句占两行的;每行没有一定音节,每段没有一定行数;也有整首诗不分段的。‘自由诗’有押韵的,有不押韵的。

2、带有一定叙事性的抒情诗。

就这首诗的总的倾向而言,作者并没有向读者讲述有关他乳娘的完整的或大体完整的故事,他利用这些片断的故事或画面,目的是倾吐对大堰河的深情。所以这首诗是抒情诗,不是叙事诗。

3、首尾呼应。

全诗不押韵,各段的句数也不尽相同,但每段首尾呼应,各段之间有着强烈的内在联系;诗歌不追求诗的韵脚和行数,但排比的恰当运用,使诸多意象繁而不乱,统一和谐。这些使得诗歌流畅浅易,并且蕴蓄着丰富的内容。

诗人善于从平凡的生活中提炼出典型的意象,以散文似的诗句谱写出强烈的节奏。诗歌具有一种奔放的气势,优美流畅的节奏,表达了诗人来不可遏、去不可止的感情,完美体现了艾青的自由诗体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