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诗歌用韵情况
唐代诗人最开始是使用隋朝韵书,即陆法言所著的《切韵》。
《切韵》成于隋文帝仁寿元年(601)。***5卷,分193韵:平声54韵,上声51韵,去声56韵,入声32韵。唐代初年被定为官韵。
随着唐朝进入鼎盛时期,诗歌创作蔚为大观,唐玄宗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之後,孙愐著《唐韵》,对《切韵》做出修订,增至195韵。
唐代诗人写诗就是以《切韵》、《唐韵》为标准,其后经过北宋《广韵》增加至200多韵部,韵部的细分逐渐阻碍了诗人的创作,于是出现了大规模的邻韵合并,至南宋末,平水人刘渊编著新韵书,将韵部调整至106部,称为“平水韵”。
因为平水韵是在唐音宋调的基础上对《切韵》、《唐韵》、《广韵》的合并处理,所以平水韵是完全可以用来分析唐诗的——因为标准越来越宽松。
宋灭以后,北方语言进入中原,大大地改变了词牌、散曲等押韵模式,形成《词林正韵》和《十三辙》等新韵格式。但是格律诗的发展已经进入尾声,没有大的变化,因此创作沿用《平水韵》至民国时期,白话文取代文言文之后,才有新韵对平水韵在近体诗领域的冲击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