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写<<雪花的快乐>>时是怎样的时代背景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按族谱排列,取名徐章(土序),字(左木右上酉右下灬)森,因父名申如,故又小字又申。笔名有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志摩是在1918年去美国留学时他父亲给另取的名字。说是小时,有一个名叫志恢的和尚,替他摩过头,并预言“此人将来必成大器”,其父望子成龙心切,即替他更此名。

徐志摩是徐门的长孙独子,自小过着舒适优裕的公子哥儿的生活。小时在家塾读书,十一岁时,进硖石开智学堂,从师张树森,打下了古文根柢,成绩总是全班第一。

1910年,徐志摩满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杭州,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1913年改称浙江一中),与郁达夫同班。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一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并发表了《镭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

1915年夏,徐志摩毕业于浙江一中,接着考人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沪江大学前身),同年十月,由家庭包办,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

生性好动的徐志摩并没有安心念完浸信会学院的课程,1916年秋,离沪北上,到天津的北洋大学的预科攻读法科。翌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徐志摩也随着转入北大就读。在北方上大学的两年里,他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内容,他的思想注入了新的因素。在这高等学府里,他不仅钻研法学,而且攻读日文、法文及政治学,并涉猎中外文学,这又燃起他对文学的兴趣。这一时期他广交朋友,结识名流,由张君励、张公权的介绍,拜梁启超为师,还举行了隆重的拜师大礼。梁启超对徐志摩的一生影响是大的,他在徐志摩的心目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徐梁虽系密切的师徒关系,但他们二人的思想差别还是存在的,已经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思想的徐志摩,他不顾一切,舍命追求他的理想的人生,他要争取婚姻恋爱自由。

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目睹屠杀无辜的惨象。他厌恶这“抹下西山黄昏的一天紫,也涂不没这人变兽的耻”(徐志摩:《人变兽》战歌之二)的社会,他决计到国外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的“理想中的革命”。

徐志摩怀着“善用其所学,以利导我国家”(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启行赴美文》)的爱国热情,离开北大,1918年8月14日从上海启程赴美国留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乌斯特的克拉克大学,他进历史系,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哈弥尔登”。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徐志摩他获得了广泛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学的种种知识。是年,“五四”革命运动的浪潮也辗转波及到远隔重洋的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群中,徐志摩也为爱国心所驱使,参加了当地留学生所组织的爱国活动,经常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同时,他的学习兴趣,逐渐由政治转向文学,因而得了文学硕士学位。

徐志摩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音,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皇家学院。

徐志摩在英国也住了两年,在英国,尤其是在康桥的这段生活,对他的一生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他思想发展的转折点。在康桥,他深深感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徐志摩忘情于康桥,沉迷于大自然,乃是因为他以为现实社会是丑陋的,生活是痛苦的,只有大自然是纯洁的,美好的,为要救治这个社会和人们,医治当前生活的枯窘,最好的办法是:离却堕落的文明,回向自然的单纯。只有接近自然,才能回复人类童真的天性,社会的病象就有缓和的希望。他在康桥接受资产阶级的贵族教育,接受了“吸烟的文化”,他是那么赞赏英国,那么留恋牛津和康桥。他喜与英国名士交往,他广泛地涉猎了世界上各种名家名作,也接触了各种思潮流派,在这个时期,孕育了他的政治观念和社会理想,胚胎了他的自我意识——理想主义,他自己要成为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 康桥的环境,不仅促成并形成了他的社会观和人生观,同时,也拨动了他的求知欲,触发了他创作的意念。他开始翻译文学著作,他翻译了英国作家曼殊斐儿的几个短篇,德国福沟的小说《涡堤孩》,法国中古时的一篇故事《吴嘉让与倪阿兰》,意大利作家丹农雪乌的《死城》和伏尔泰的作品《赣第德》。同时,他诗兴大发,写了许多诗,他的“心灵革命的怒潮,尽冲泻在你(指康桥)妩媚河中的两岸”《徐志摩:《康桥再会吧》)。他崇拜的偶象不再是美国的哈弥尔登,而是英国的雪莱和拜伦,他“换路走”入诗人的行列。)

二、文学生涯

康桥月色

徐志摩本来与诗是,一无家族渊源,二无个人癖好,可是,在英国康桥大学留学期间,却一反往常,不写则已,一写不止,形成了他诗歌创作的暴发期。这时期他虽然写了那么多诗,现今零碎散见于一些报刊杂志的也仅二、三十首,大部散失掉了。但从尚能见到的有限的诗篇中,也还约略可以窥见徐志摩初期诗作的状况和他的思想印痕。

这时的徐志摩为什么象着了魔似的写诗,他怎么会暴发诗情的?

首先,与他当时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是他生活的康桥的环境触发了他的诗兴,点燃起他的创作欲念的。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吸烟与文化》)。因此,这时期,他创作了象《夏》、《夏日田其次,此时,他个人生活“照着了一种奇异的月色”。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人艳如花”“才女”林徽音,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随后谈起恋爱,并有论婚嫁之意。于是,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他感到生命似乎受到“伟大力量的振撼”,他要发抒,他要歌吟,因此,象《情死〉、《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也就构成了他这期诗歌的重要内容。再有,他所以倾向分行的抒写,是他接触了大量的英国文学艺术,拜伦、雪莱、济慈、哈代等的作品令他入迷。他吹着了这股“奇异的风”——欧风,他踏着他们的路,于是借助诗的形式,把他的思想感情“奇异”的表现出来。

因此,徐志摩对英国康桥这段生活分外留恋,他不无感慨,异常兴奋,他大量作诗,他这时诗情汹涌暴发的情景,在他的题为《草上的露珠儿》一首长诗中有所反映。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他的最早的一首诗,这首诗不仅表达了他当时的抱负和志趣,而且形象地传达出他的诗绪汹涌的状态,他开放创造的喷泉,他放喉歌吟,因此,他要做一个诗人了。 这些早期诗歌,总的是调子清新,情绪高扬,反映了“青春的呼唤,燃点着希望灿灿”(徐志摩:《春》)。同时,也开始多方探求新诗的形式,诗式比较多样,但尚未定型,有自由体,新格律体,也有西洋诗体,甚至还有无标点诗,但讲求音韵、节奏,格式的匀称和整齐,要求“声调流利好听,形式轻盈柔美”,这也正是徐志摩作诗的一贯追求。

英国康桥的生活固然使他迷醉,但思乡怀国之情缠绕着他,于是在1922年8月离开欧上,启程回国。回国途中,曾在新加坡、香港、日本稍作停留,经历两个月的旅程,于10月15日到达上海。

回国后,徐志摩开始了另一种生活。现实社会的纷扰,扰乱了他内心的平衡,有时还感觉精神上的烦闷和焦躁。于是他将自己的感受和体验诉之笔端,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