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元《庞德的意象主义诗论》片段

“1.对于所写之‘物’,不论是主观的或客观的,要用直接处理的方法。2.决不使用任何对表达没有作用的字。3.关于韵律:按照富有音乐性的词句的先后关联,而不是按照一架节拍器的节拍来写诗。”这三原则后来被称为“意象主义宣言”。

2、首先,意象主义独创的核心范畴是“意象”。对意象的阐释,集中体现了庞德的诗学主张。庞德说过:“一个意象是在瞬息间呈现出的一个理性和感情的复合体(按:亦译“情结”)。”这个定义包含着意象结构的内外两个层面,内层是“意”,是诗人主体理性与感情的复合或“情结”,外层则是“象”,是一种形象的“呈现”,两层缺一不可。

3、先说内层。庞德接受了表现主义的某些观点,把诗看成主要是思想感情的表现,特别是感情的表现。他说过,“诗歌是极大感情价值的表述”,诗歌“致力于传达精练的感情”,“给予我们人类情感的方程式”,反过来,也可以说“情感是形式的组织者”,诗的韵律、节奏等形式是靠感情组织起来的。!

当然,他并不只关注感情,也关注思想(理性)的表达,他不止一次地提到艺术给人们提供有关“人性”和“思想”的“资料”。他说,“艺术给予我们有关心理学的资料,有关人的内心,有关人的思想与其情感之比等等的人的资料”;他甚至直截了当地提出文学“必须要求‘任何一种或每一种’思想、主张都达到明晰与生动……维持思想内容本身的健康”。可见,庞德关于诗的内在方面,强调的是主体思想或理性与感情的交融、结合的“情结”或“复合体”,这也可以说是意象之“意”。

4、再说外层。对于“象”的要求,庞德倾向于提倡一种精确描写物象的主张,使表达思想感情的内外在形象精确地符合于生活实际。他认为优秀的艺术应是“精确的艺术”,“拙劣艺术是不精确的艺术,是制造假报告的艺术”,甚至明确提出“一门艺术的检验标准是它的精确性”。因此,“凡妨碍或模糊法则的明确规定或冲动的精确表达的一切传统陈规都应当打破”;即便是诗歌韵律也应当追求“与诗中所表达的感情及感情的各种细微差别完全相称的韵律”,使韵律也能精确地表达相应的感情。

庞德对诗歌形象的要求是在描写外物或表达内心两方面都要达到高度的精确和真实。这简直有点像现实主义的主张,所以韦勒克有理由说庞德是“一个天真的现实主义者”,他“鼓吹的是精确再现现实的现实主义的翻版”。

5、正是意象“这种‘复合体’的突然呈现给人以突然解放的感觉;不受时空限制的自由的感觉,一种我们在面对最伟大的艺术品时经受到的突然长大了的感觉”。这种感觉来自意与象的和谐结合,内在思想感情与外在形象和形式(包括韵律)等的和谐结合,在这种和谐交融中,创作和接受主体就能获得审美自由和解放的感觉。所以,对庞德来说,完成诗歌意象,就是登上了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他甚至说:“一生中能描述一个意象,要比写出连篇累牍的作品好。”

6、他认为好诗要形成意象,须避免抽象,努力使抽象与具体结合起来,注意运用自然事物作适当的象征;如能用合适的自然事物精确地象征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就能形成好的诗歌意象;而且,要象征得自然,不露人工斧凿的痕迹。

在语言运用上要尽量精练,“不要用多余的字句和不能说明任何东西的形容词”;在韵律安排上,“韵律结构不应当损害语言的形成,或其自然声响,或涵义”,庞德并要求诗人在处理“这一同音乐完全相对应的部分时,要表现得像一位音乐家”,使诗更富有音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