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诗派的主张
在对诗歌传统的选择过程中,从北宋庆历时期就被奉为道德和诗歌艺术典范的杜甫其人其诗,经过王安石和苏轼的大力褒扬,此时进一步得到推尊。黄庭坚曾说:“老杜虽在流落颠沛,未尝一日不在本朝,故善陈时事,句律精深,超古作者。忠义之气,感然而发。”(《潘子真诗话》引)“忠义之气”与“善陈时事”指出了杜甫的儒家道德追求和其诗的现实主义精神,也可看出黄庭坚作诗并非不关注现实,事实上他早期的很多诗作充满现实关怀和批判精神;随着文字狱的不断增多,黄庭坚的诗歌观念才有所改变,主张诗歌当吟咏情性,而“非强谏争于庭,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座之为也”。(《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这一反对直刺现实的诗歌态度在政治形势日趋严峻的北宋后期为江西诗人所普遍接受。“句律精深”的评价则体现出黄庭坚对杜甫诗歌艺术的服膺。他对杜甫在炼字、造句、谋篇等方面的艺术特点以及杜诗的艺术境界都有许多细致的分析,而在这些分析中往往见出他自身的审美追求和宋诗的时代精神,如他对杜诗“无一字无来处”、“平淡而山高水深”等评价,实际上体现了他本人重读书、提倡以故为新以及宋人追求平淡有味、涵咏深沉的审美境界的特点。
黄庭坚以其鲜明的诗学主张和体现宋诗美学风范的卓越诗歌成就而为诗坛所瞩目,更由于他为后辈诗人提供了具体的创作门径,使他们有诗法可循,黄庭坚因此受到众多学诗者的拥戴。陈师道即尽焚旧作,转学黄诗。而他的创作实绩使他很快与黄庭坚一起成为这一诗派的核心。
江西诗派的主张与黄庭坚旨趣有相似处,重工力,但更强调循规矩而主变化,倡活法而主悟入,讲“锻炼而归于自然”。(刘熙载《艺概》)
由于江西诗派在诗歌的思想内容方面并没有提出什么特别的主张,因而他们的作品在思想内容上便各有特点。黄庭坚、陈师道等人的作品主要是描写个人生活经历和抒发作者思想感情,内容比较狭隘。经历了“靖康之变”的吕本中、曾几、陈与义等人则写了一些反映当时的民族斗争的爱国主义诗歌。形成江西诗派的主要原因是这些诗人的诗歌艺术上有相近的见解,诗派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传授和切磋诗艺。
黄庭坚诗歌理论中最著名的主张是:“夺胎换骨”、“点铁成金”。即或师承前人之辞、或师承前人之意的一种方法,目的是要在诗歌创作中“以故为新”。黄庭坚在创作实践中比较有效地运用了这种方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这种方法忽略了文学创作的唯一源泉即社会生活,所以也产生了较大的流弊。后来有一些缺乏创新精神的诗人奉此为圭臬,片面追求“无一字无来处”,而又不能“求新”,于是拾人牙慧,典故连篇,形象枯竭,形成了江西诗派中的末流。这是江西诗派长期以来受人讥评的主要原因。
然而,“夺胎换骨”、“点铁成金”,只是黄庭坚诗歌理论的一面,它对江西诗派中比较杰出的诗人并没有产生很大影响。黄庭坚的诗歌理论还有另外一面,即要求诗人以“自成一家”为努力目标,在下苦功掌握艺术技巧的基础上摆脱技巧的束缚而达到“无斧凿痕”的最高艺术境界。江西诗派中的几位重要诗人受此影响很大,陈师道论诗以“学仙”为喻,韩驹论诗以“参禅”为喻,吕本中论诗重“活法”,其中都包含着“学然后悟”和“求新”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江西诗派的成员之间虽然师友传授,关系密切,但他们的艺术风格并非一成不变。黄庭坚的诗以生新瘦硬见长,其他诗人也各具特色:陈师道的诗比较朴拙,吕本中的诗比较明畅,曾几的诗趋向活泼,陈与义的诗又趋向雄浑,没有“千人一面”的缺点。即使才力较薄的徐俯、韩驹等人也颇有自立的气概。所以,江西诗派是中国古典诗歌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品是宋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艺术风格是构成宋诗独特风貌的一个重要因素,它的诗歌理论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