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作家协会入会条件

武汉市作家协会入会条件有以下要求:

1. 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有一定水平的文学、评论、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编辑工作有一定成绩者,由本人申请,会员二人介绍,经主席团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2. 会员条件:有志于文学创作,有作品发表或出版,有一定的文学理论素养和写作水平。具体条件为:从事诗歌创作的,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或报纸发表诗歌作品不少于5首;从事小说、散文创作的,在全省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或报纸发表小说、散文作品不少于3篇;从事评论创作的,在全省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或报纸发表评论作品不少于2篇;从事编译创作的,在全省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或报纸发表编译作品不少于2篇;从事文学组织工作者,在全省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或报纸发表文学评论、报告文学作品不少于3篇;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文学作品不少于2部;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正式编辑序列中从事编辑工作不少于2年。同时,有多篇作品入选省作协编选的文学作品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根据武汉市作家协会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