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该员工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应年休假10天。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多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天数的,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天数的,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天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