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评派的历史发展

理查兹关于诗歌语言是一种特殊的、不反映客观真实的情绪性语言(《科学与诗》,1925),以及诗歌文字因受上下文的影响而具有复杂的意义(《实用批评》,1929)等见解,促使新批评派强调文字分析和诗歌含义的丰富性、复杂性。

30、40年代的新批评派发展了关于诗歌语言的理论和具体作品的分析。燕卜荪的成名作《晦涩的七种类型》(1930)认为字义越含混就越丰富,诗的价值就越高。兰塞姆在《新批评》中认为诗歌语言具有“骨架”(指主题思想或诗篇的逻辑)和“肌理”(指从文字到标点的艺术处理)相冲突的特点。布鲁克斯在《嘲弄──一种结构原则》(1951)中把诗篇上下文对于一个陈述语的修正称为“嘲弄”,说它是任何诗篇结构的主要原则。泰特在《论诗的张力》(1938)中把诗篇的意义规定为文字的“内含”(指比喻意义)和“外延”(指逻辑意义)所形成的“张力”,张力最后获得平衡或调和,诗篇才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