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塔耶:爱欲是一种献祭式的挥霍

爱欲:一种献祭式的挥霍

? 为了理解巴塔耶在《爱神之泪》中提出的观点,我不得不重新翻开之前阅读《色情》所作的笔记。事实上,两本著作在某种意义上所强调的观点总体上是一致的,只是在《爱神之泪》中,巴塔耶丰富了自己的理论架构,并提供了大量的实物资料。

? 巴塔耶的一个首要论断是,情色与宗教有着一致性,在原始的狄奥尼索斯酒神崇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却在基督教的漫长统治中被抹除了。这种一致性一方面体现在献祭的挥霍色彩,一方面体现在禁忌的设置与僭越,鉴于第二点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已经频繁提到过了,我这里就先简要介绍一下第一点。

挥霍是祭典的基础,祭典是宗教活动的顶点。积累和耗费是构成宗教活动的两个阶段:如果我们从这一观点出发去看,那么宗教包含一种舞蹈运动,其中的后退召唤着重新向前跳起。

? 而爱欲也是如此。巴塔耶指出,恋爱的男人让所爱女人分崩离析的程度,正如血腥的献祭者将作为祭品的人或动物宰杀一样。女人在将自己视为祭品的男人手中,被剥夺了存在。她丢掉贞洁的同时,丧失了将自己与他人分离开来、让自己不受侵犯的那个屏障:突然间,她向在生殖器官中爆发的暴力的性活动敞开自己,向从外界侵入她的非人的暴力敞开自己。

? 这是巴塔耶在《色情》中所提到的,而在《爱神之泪》中,他再度强调了这个观点:与传统经济学不同, 爱欲经济学刚好反过来了,衡量价值高低的不是积累的水平,而是挥霍的水平,爱欲本身就是过剩能量的消耗。

? 不妨拿欧律狄刻和俄耳普斯的故事来解释。色雷斯王子俄耳普斯音乐造诣超绝,太阳神阿波罗也曾送给他一把七弦琴。俄耳普斯与妻子欧律狄刻非常恩爱,不幸的是欧律狄刻一次在溪边草地上游玩的时候,被草丛里的毒蛇咬伤,毒性发作,欧律狄刻很快就香消玉殒了。俄耳普斯听到这个噩耗以后,心中充满了悲伤,每天唱歌也变成了非常哀婉的歌曲。

? 俄耳普斯明白自己每天这么沉浸在悲伤之中也无法挽回妻子,于是就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他要去冥府请求冥王冥后把欧律狄刻还给他。后来,俄耳普斯真的想办法去了冥府,他一直走到了冥王冥后跟前,对着冥王冥后唱了一首非常哀伤的歌,以歌抒情,希望能打动冥王,将妻子带回阳间。冥王深受感动,于是将欧律狄刻还给俄耳普斯,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在他领着妻子走出地府之前决不能回头看她,否则他的妻子将永远不能回到人间。

? 俄耳普斯一路上强忍着不去回头看妻子,但快到冥界大门的时候,欧律狄克再也禁不住丈夫的冷遇,嘴里不高兴地嘟嚷起来,可怜的俄耳甫斯听到妻子的埋怨忘却了冥王的叮嘱,他回过身来想拥抱妻子。欧律狄刻就此消失,俄耳普斯追悔莫及,此后整日深陷愧疚之中。太阳神阿波罗劝说他将哀怨化为艺术创作力,此后一切创作皆为她作。俄耳普斯逐渐寄情于艺术,将思恋化为音乐。

? 这样一出悲剧,如果认为俄耳普斯是个倒错者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回头看妻子)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艺术(正常情况是:获得创造力必须付出一些代价;倒错是:我付出一些代价就能得到创造力);如果认为欧律狄刻是个倒错者的话,那么她的行为(引诱丈夫回头看自己)实际上是为了成全丈夫的艺术,牺牲自己(也就是齐泽克的解读)。

? 综合这两种立场,vmz老师提出了第三种解读:俄耳普斯依然是倒错者,但是冥王和回头都是他自己的幻想,他只是创作了一首乐曲,虚构了冥王及其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毁掉自己的清白,将自己置于负罪感之中,将欧律狄刻死去的罪责揽在自己身上。因为他无法承认一个事实:妻子的死去与自己毫无关系。这也是弗洛伊德分析抑郁症的思路,自我攻击,死亡本能转向内部……

? 所以 在爱欲的背景下,爱恋中的人实际上是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了一个祭品的位置 :不管是巴塔耶提到的色情体验还是我刚刚提到的欧律狄刻悲剧,爱欲要求主体将自己挥霍殆尽,要求主体燃烧自我。另外我们也能不经意地发现,在这里爱欲与死欲似乎相连了,再一次短路:而不仅仅是“欲死欲仙”的色情体验与最终死亡的一致性。

? 说到底,献祭就是一场对过剩的自我消耗,对美好的挥霍,是用暴力用极端的方式去冲破柔软美好之物,让它变的血腥,也得以升华。

?笑与泪,劳作与游戏

? “当人们把情色从宗教里排除出去的时候,宗教就被还原为一种功利主义的道德……情色失去了神圣的特点,变得不洁了……”

人类为了抵御风险团结起来,施展理性,开展劳作,其所遵循的原则就必定是传统经济学的积累原则;只有到了节庆时,到了狄奥尼索斯狂欢节式,人们才有机会放纵一下,构成了一种奇迹般的僭越。巴塔耶强调,最珍贵的恰恰就是这一挥霍的瞬间,它依照“神圣的价值原则”,只在那一瞬间有意义,于是主体从使用价值转向了终极价值,从有限性迈向了无限性,它独立于瞬间本身之后的一切后果,作为一种审美价值而存在。

? 在这种论述中,我们能发现康德和尼采的影子。那种独立于一切后果的审美价值,不正是康德意义上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翻版么?审美的过程中不涉及对象的有用性或是完满性,只涉及主体的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涉及先验统觉,在主观上又是直击红心的。那种摒弃理性,追求癫狂、迷醉与超越的信念,不正是尼采非理性哲学所提倡的么?

? 但在我看来,有一点是可疑的:狄奥尼索斯式的狂欢,是否真正能对的上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审美标准呢?不管是酒神女祭司生撕孩子/羔羊的传说,还是后来萨德侯爵种种“倒错”的情色写作,我们如何将它们与所谓“粗俗的放荡”区分开来呢?

? 又或许,并不需要区分。酒神女祭司与萨德侯爵都只是表象,真正的内核是爱欲在释放自己时所带有的狂暴与疯癫,狂喜与恐怖,最终呈现为染着戏谑色彩的游戏。巴塔耶选取了几张艺术作品渲染了这种氛围:包括超现实主义的莱昂诺尔?菲尼笔下的骷髅爱情以及西班牙画家戈雅狂乱的版画。

? 在《爱与死》中,戈雅描绘了一位波西米亚风格的女子抱着她刚刚死去的恋人的场景,巴塔耶这样评价戈雅:“他对死亡和痛苦的痴迷包含在了一种近乎于情色的痉挛的暴力。”

而巴尔蒂斯(被誉为二十世纪最后的艺术家)那幅臭名昭著的成名作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吉他课》描述了一个场景:同性恋女教师利用教吉他课的机会,把一名裸体女生放在自己大腿上进行猥亵。画家在一个道德悬置的空间里,将女学生置于了一个本该出现吉他的位置,以滑稽的方式呼应了画的名字。

? 巴尔蒂斯可能在不经意间道出了巴塔耶所坚持的观点,也即:情色用一场刻意的游戏、一种对快感的算计,取代了器官的盲目本能。爱神在笑声中登场了。

? 或许,这样一种立场对于大多数国人而言颇有些古怪,它让人联想到性解放,而性解放这个概念则在国内被描述为一种虚无主义。但用性解放去套巴塔耶的理论也并不合适,虽然他自己也承认:本书并不在绝大多数人有限的体验内写成。

? 有没有其他的解读方式呢?

? 在某种形式上,巴塔耶所谓的游戏与席勒美学理论中的游戏亦有些***通之处。席勒认为,绝对的存在、理想中的人是统一的,而有限的存在、经验中的人是分立的,与此对应的是人的实在性与形式性,也即感性与理性,于是人的感性冲动与形式冲动也就可以理解了。而第三种冲动,游戏冲动(审美冲动)则起到调节作用。

? 游戏的关键在于自由,人只有在审美活动中才是自由的。它摆脱了任何外在的目的,只以自身为目的,因此它意味着一种超越性。在这一点上,康德、席勒与巴塔耶是相通的,康德的落脚点是审美的先验结构,席勒的落脚点是美育与人的解放,而巴塔耶的落脚点在于爱欲。

? 毕竟——

? “功利的性行为和情色相对立,因为后者才是我们生命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