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发的诗歌特点或是其它方面有什么突出的

李金发(1900.11.21-1976.12.25)原名李淑良,笔名金发,广东梅县人。早年就读于香港圣约瑟中学,后至上海入南洋中学留法预备班。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就读于第戎美术专门学校和巴黎帝国美术学校,在法国象征派诗歌特别是波特莱尔《恶之花》的影响下,开始创作格调怪异的诗歌,在中国新诗坛引起一阵骚动,被称之为“诗怪”,成为我国第一个象征主义诗人。1925年初,他应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邀请,回国执教,同年加入文学研究会,并为《小说月报》、《新女性》撰稿。1927年秋,任中央大中秘书。1928年任杭州国立艺术院雕塑系主任。创办《美育》杂志;后赴广州塑像,并在广州美术学院工作,1936年任该校校长。40年代后期,几次出任外交官员,远在国外,后移居美国纽约,直至去世。著作书目:

《微雨》(诗集)1925,北新

《雕刻家米西盎则罗》(传记)1926,商务

《为幸福而歌》(诗集)1926,商务

《食客与凶手》(诗集)1927,北新

《意大利及其艺术概要》(艺术史)1928,商务

《德国文学ABC》(文学史)1928,世界书局

《异国情调》(诗文集)1942,商务

《鬼屋人踪》(小说)与他人合集,1949,广州《文话》杂志社

《飘零阔笔》(诗文集)1964,侨联出版社

《李金发诗集》1987,四川文艺

翻译书目:

《古希腊恋歌》(诗集)碧丽蒂著,1928,开明

《托尔斯泰夫人日记》1931,上海华通书局

在许多新诗人中,李金发可算作品最丰富而又最迅速的一个。他于一九二○至二三年间在柏林作《微雨》,一九二六年在文学研究会出《为幸福而歌》,一九二七年在北新出《食客与凶年》,都是厚厚的集子。虽然都是些单调的字句,雷同的体裁,但近代中国象征派的诗至李金发而始有,在新诗界中不能说他没有贡献。李氏作品与西洋象征派一样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朦胧恍惚意义骤难了解法国格兰吉司(Granges)所著《插图法国文学史》说浪漫主义之后有高蹈派,高蹈派之后有象征派。象征派之反对高蹈,谓其文字过于机械,形式过于修饰,甚至对于行文素号清丽之戈贝(Coppée)等人,谓其思想感情亦窒息于笨重明确之修辞下。魏仑谓诗不过是音乐,应有优美的韵脚,但不必过于明确。又谓诗者须无组织(sanecomposition),须无辩才(saneéloquence)。美国约翰·马西(JohnMacy)的《世界文学史话》论“魏仑的诗是他的感觉、爱憎、希望、绝望等奔放的发露。他对于言语的态度,差不多无视法兰西诗的古典底规则,仅仅依着内部旋律,而那内部的旋律是绝对不会错误的。”他的诗学第一原则是:“音乐超于一切,没有聪明,没有机辩,没有修辞,惟有音乐常常存在。”又格兰吉司说:“马拉梅常言作诗宜竭力避免明了与确定,所以他的诗,极其暧昧难懂。”

李金发的诗没有一首可以完全了解,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常常声明道:“我爱无拍之唱,或诗句之背诵。啊,不一定的声调,东冬随着先萧”(《残道》)。“你向我说一个‘你’,我了解只是‘我’的意思。呵!何以有愚笨的言语?”(《故人》)。“我们的心充满了无音之乐,如空气间轻气之颤动。”又说:“人若谈及我的名字,只说这是一个秘密,爱秋梦与美人之诗人,倨傲中带点méchant。”

第二,神经的艺术神经过敏为现代人之特征,而颓废象征的诗人尤为灵敏。颓废派诗人要求强烈及奇异之刺激,而象征派诗人则幻觉(hallucination)丰富,异乎寻常。犹太医生马特诺尔度(Matnordau)在《变质》(Degeneration)一书中论之甚详。神经以过度之运用而能发达,如音乐家之耳,画家之眼均较常人敏锐。蓝波(A.Rimbaud)谓母音有色;波特莱尔谓香和色与音是一致的,即其一例。李金发所谓“一个臂膊的困顿,和无数色彩的毛发”、“以你锋利之爪牙,溅绿色之血”、“绿血之王子,满腔悲哀之酸气”,是属于视觉的。“黑夜与蚊虫联步徐来,越此短墙角,狂呼于我清白之耳后,如荒野狂风怒号,战栗了无数游牧”。蚊虫之声,无论如何之大,必不如怒号之狂风,作者听觉之敏锐与昔人闻床下蚁哄以为牛斗,竟无二致。耳曰“清白”亦奇。

象征派诗人幻觉丰富,往往流于神秘狂(MysticalDelirium),如十八世纪英国诗人勃来克(W.Blake)常见天使与鬼怪之行动。李金发《寒夜之幻觉》亦然: 窗外之夜色,染蓝了孤客之心,更有不可拒之冷气,欲裂碎一切空间之留存与心头之勇气。

我靠着两肘正欲执笔直写,忽而心儿跳荡,两膝战栗,耳后万众杂沓之声,

似商人曳货物而走,

又如猫犬争执在短墙下。

巴黎亦枯瘦了,可望见之寺塔,悉高插空际

如死神之手。

Seine河之水,奔腾在门下,泛着无数人尸与牲畜,摆渡的人,

亦张皇失措。

我忽尔站在小道上,

两手为人兽引着,

亦自觉既得终身担保人毫不骇异。

随吾后的人,

悉望着我足迹而来。

将进园门。

可望见巍峨之宫室,

忽觉人兽之手如此之冷。

我遂骇倒在地板上,

眼儿闭着,

四肢僵冷如寒夜。

又《小乡村》则联想及原始时代光景,大加描写历历如亲睹,也无非幻觉作用。李金发常自傲云:“他的视觉常观察遍万物之喜怒,为自己之欢娱与失望之长叹。执其如椽之笔,写阴灵之小照和星斗之运行。”(《诗人》)

第三、感伤的情调诗人五官之感觉既如此之灵敏,则心灵之有触即应,不言可喻。所以有人说诗人之心如风籁琴,微风一来,便发出飘缈之妙音也。李金发诗集中《恸哭》、《悲哀》、《忧愁》、《恐怖》等等字样不可胜数。如“我有一切的忧愁,无端的恐怖”、“无量数的伤感在空间摆动,终于无休止也无开始之期”、“我仰头一望不能向青春诉我的悲哀”、“我仗着上帝之灵,人类之疲弱,遂恸哭了……耳后无数雷鸣,一颗心震得何其厉害,我寻到了时代死灰了,遂痛哭其坟墓之旁”、“流星在天心走过,反射我心头一切之幽怨。”

第四、颓废的色彩颓废派与象征派同出一源,而两派作家每具同一色彩,前已略论。像李金发诗如“罪恶之良友,徐步而来,与我四肢作伴”、“那艳冶的春,与荡漾之微波,带来荒岛之暖气,温我们冰冷的心,与既污损如污泥之灵魂”、“我的既破之心轮永转动于污泥之下”、“七尺的情欲之火焰,长燃在毛发上端”、“我浸浴在恶魔之血盆里。”

第五、异国的情惆李金发《微雨》发表后,大多数读者说:“他的诗我们虽不了解,但我们总爱他那一种异国的情调。”真的,李诗大都作于法国之地雄、百留吉、巴黎,德国之柏林等处,所以也就自然变成异国情调的了。现选其《钟情你了》一首为例:

厨下的女人钟情你了:轻轻地移她白色的头巾,黑的木杓在手里,

但总有眼波的流丽。

如你渴了,她有清晨的牛奶,柠檬水,香槟酒,

你烦闷了,她唱

灵魂不死,和“Rienquenousdeux”(谓仅仅我们两人也)。

她生长在祖母的村庄里,认识一切爬出的大叶草,蝶蛹和蟋蟀的分别,

葵花与洋菊的比较。

她不羡你少年得志,

似说要“精神结合”,若她给你一个幽会,

是你努力的成功。

我们若研究李金发诗的艺术,第一就是发现观念联系的奇特。譬如中国古人形容暮春风物为“绿暗红稀”,以绿代叶,红代花,暗代茂盛,稀代飘零,已经很妙了,而李清照“绿肥红瘦”则更妙。因为肥瘦普通用以形容人类或动物,至于花草则万不能以此加之。今忽曰“绿肥红瘦”,以从来不相联之观念,连结一处,所以觉得分外令人惊奇。其他如“宠柳骄花”,“欺烟困柳”亦然。李金发诗如“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之“堆积”二字;“衰老之裙裾发出哀吟”之“衰老”二字;“脉管之跳动,显出死的歌言”之“歌言”二字;“一二阵不及数的游人统治在蔚蓝天下”之“统治”二字;“杨树的同僚也一齐唱歌了”之“同僚”二字。他类比者不可胜述。次则善于用拟人法,而比闻一多更用得奇突,大有想入非非之概,如“晴春露出伊的小眼,正睨视着我的背脊和面孔”、“蜂儿无路出晴春之窟”、“万物都喜跃地受温爱的鲜红……月光还在枝头踯躅”、“睡莲向人谄笑,桐叶带来金秋之色”、“晨光在我额上踱来踱去”、“无计较之阳光将徐行于天际”、“既往之春,吹动枝儿哭泣”、“在苍立的松边遇着金秋之痛哭”。又次则为省略法,旧式所谓起转承合,虽不足为法,每一首诗有一定的组织,则为不可移易之理,但李金发作品则完全不讲组织法,或于一章中省去数行,或于数行中省去数语,或于数语中省去数字,所以他的诗变成极端的暧昧了。如《自题画》:

即月服江衣,

还能与紫色之林微笑,耶稣教徒之灵,

吁,太多情了。

感谢这手与足,

虽然尚少,

但既觉够了,

昔日武士披着甲,

力能搏虎!

我么?害点羞。

热如皎日,

灰白如新月在云里。

我有革履,从能走之世界一角,生羽么,太多事了啊!

第一节起二句写景是明白的,忽然按下耶稣教徒太多情云云,便莫名其妙了。大约中间省去一段解释。第二节“虽然尚少”大约说少力吧。“我么?害点羞。”大约说我也有搏虎之力不过害羞不使出来。第三节“热如皎日,灰白如新月在云里。”大约是形容自己之貌,但因为中间省略的文字太多,我猜不出它指什么了。因为省略太利害,所以李金发文字,常常不通,如上引“虽然尚少”可窥一斑了。

李金发作诗虽用白话,却颇喜夹杂文言,而“之”用得最多。至于其他虚字亦不少。如“惜夫,黑色之木架,我们已失其Sens”、“终无己时乎?狼群与野马,永栖息于荒凉乎”、“长使渭流涨腻矣”、“长衬钟声而和谐也”,这虽然是作者特具的风格,然而却是他可厌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