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白的慕白诗歌的相关评论
——序慕白诗集《在路上》
商 震
初见慕白,无论如何也难以把他和诗歌联系在一起,他粗犷得有些愣头愣脑,言谈举止充盈着匪气。尤其是喝酒,他有一种勇往直前、不怕牺牲的精神让人生畏。坊间常说:酒品即人品。其实是说与朋友对酌不畏醉,其人坦诚可鉴也。他的性格我很喜欢,也与他一见如故地交往起来。但我依然怀疑他会写诗,会写出好诗。
事实上,慕白会写诗,而且能写出不错的诗。读了这本诗集,发现他的笔下有历史的风云际会;有乡村的草长莺飞;有内心的爱恨交织;有具体生活的油盐柴米。他的诗看似莽撞实为自信,他在写作时既把自己当作这首诗歌的主人也把自己当作世界的中心,对外部世界常常绵里藏针,对自己内心情感却往往片语伤神。由是我慨叹:人不可貌相是多么准确的总结。因为在他粗犷的外表下,我读到了细腻的情愫、睿智的敏感和向往泥土的忧伤。
诗人大多是乌托邦的信徒,慕白也不例外。他这本诗集的作品都是在述说他精神流浪的过程。他想念生他养他的故土“包山底”,想念他儿时的“飞云江”,想念他一家人在包山底小院里暖意融融的生活,——这一切我都看出他在用最原始的虔诚和现有的知识力量来怀想那些曾给他无限暖意的“无污染”的生活。善于怀想的诗人,心里一定有一个强大的精神王国。现在,他是县城里的公务员,曾经的无污染的生活难于寻觅,于是,他在诗中便谐虐、批判、讥讽现在的城里生活。他一边袒露隐痛一边压抑勇敢,让我们明显地看到他身体的自由和精神的恐惧,看到他为自己定制的一副忍耐的枷锁。他的精神向往,依托诗化的语言与现实抗衡,更多的时候,是深深地隐藏力量,用一些市井的俏皮话瓦解严肃的生活意义,而这种瓦解常常是在诙谐之中一针见血并且诗情意趣尽显。
慕白在诗歌创作上是随心所欲的、日记似的,耳闻目睹、所思所想尽入诗来;怀想、梦想尽在诗中。在技术上,让我频频赞许的是他的作品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语言伪饰,始终坚持着率真与直叙,没有矫情与扭捏。他不用诗来装饰生活也不用诗来装饰自己,他不会让词语阻滞情感在诗中像瀑布一样流泻,也不会让词语把情感粉饰得华丽造作。他选择词语的实在性,他控制着情感表达的节奏,让诗歌的律动恰好是他要表现的生活的回声。他没要求诗歌为他做点什么,他只是把自己的良心交给了诗。所以,他的作品呈露出本真的,暖暖的,芸芸众生的诗意。这种诗意大抵就是海德格尔说的“诗意地栖居”罢。
为自己的小兄弟写序,本想做一次漫漫的“手谈”,但是读完这本诗集,觉得我也别娇情了。向慕白学习,真诚而不做“匍匐”之态,是为人为诗之根本。
己丑年孟夏 ——读慕白的诗集《在路上》
王明韵
慕白的诗集《在路上》出版了,在此作为诗人表示真诚的祝贺。这诗集书名让人想起杰克·凯鲁亚克的名著小说《在路上》。有这么一个情节,“我旅游生活中堪称最伟大的一次经历即将开始。一辆后部拖有平板挂车的货车上,躺着约摸六七个小伙子……我跑上前去问道:‘有空位吗?’他们说:‘有,快上车,上车的人都有座。’还不等我在车厢里坐好,货车便开了。我的身子摇晃着,一个乘客扶着我,我趁机坐下。有人递给我一瓶劣质威士忌酒……内布拉斯加的天空中的细雨,一直不停地下着,然而别有一番诗意,我猛地将酒喝完。‘啊哈,咱们又上路了!’一个头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起来……他们说这个夏天要搭车走遍美国。‘我们现在去洛杉矶。’……‘去干吗?’‘干吗?我们也说不准,这不用操心。’……”那种无拘无束、具有很大开放性的语言和一种当下的现场感令人难忘。
而慕白的集子里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我们走在路上
从不同的地方出发
露珠上秋天的阳光在舞蹈
走过山川,树林
听见几只不知名的鸟儿的鸣声
河流不停,溪水淙淙
走过村庄
路边遇见熟人就打声招呼
然后匆匆地赶路
每一个三岔路口
我们都谨慎小心地走过
路总是崎岖不平
从白天走到黑夜
一路上我们忍着饥饿
每一次看到远处的灯火
就以为是今生要去的一个目的地
慢慢地走近了
才发现那是别人的灯光
——《在路上,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纪念碑》
这分明是一幅杰克·凯鲁亚克式的“在路上”的典型景观,而诗集中散发出的行走气息很快把读者和诗歌的距离拉近,阅读的开始亦仿佛是一场旅行的开始,带着喜悦的心情加入诗人诗意之游。
诗如其人。熟悉慕白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性格豪爽的汉子。慕白的这本诗集《在路上》也让我颇有感慨。因为,这几年来,我和他一样,足迹遍及各地,都是在路上的时间居多,如果说我们有所不同,那就是他是随心所欲地行走,忠实于自己的真性情,而我大多数时间是身不由己地奔波于各地。从一点上看,我倒很是欣赏慕白老弟的自由逍遥。
从大里说,诗歌有宇宙论、本体论的宏大意义,从小的说,诗歌不过就是一些个人化的零碎记录。好的诗歌和其他艺术一样都是个人的创造,个人情感、人生感悟、家国命运,无论大事琐事,只要与个人的情感和美感世界发生关系,诗的境界就豁然开朗。纵观慕白的这本诗歌集,我的理解是它可以从四个方面的主题予以概括,那就是诗人的理想化追求、家园意识、情感洁癖和当下感。
当我一个人在心里独处的时候
我想潜回到你的身边
用你的乳汁
清洗我在外染上经年的顽疾
正如那故乡的余辉
照在寂静星空的边缘”
——《我该从哪儿回家》
慕白的诗歌里总有这样一股子脱俗的气质,他好像一直要用诗歌实现点什么,慕白是一个抒情诗人,可是,从慕白的抒情里读出的却是精神飞升的企图,这让人不禁想起希腊神话中那个插上翅膀向太阳飞去的伊卡洛斯的形象。慕白的诗歌是认真的,他不像有些抒情诗人,只顾抒发个人内心的淤积,什么社会担当,什么人生理想,干卿底事。慕白很用心地思考人生和社会,他很认真地打造他的诗歌净土,这让他的诗歌总有一种引领人向上的气质。
“回家,我想回家
带着你赐予我的纯真与善良
可是,江南的风在飞云江
贫瘠的土地在故乡
裸露的河床在叹息
包山底,我该从哪里回去”
——《我该从哪儿回家》
慕白又是清醇的,他的诗歌里有道德净化,也有精神诉求,这给今天有些混沌无助的社会生活增添一丝亮色。慕白是把诗歌当做精神家园来经营的,他要在这个包山底的窝里栖居。慕白的诗歌不管流浪过多少历史文化的河流,最终还是要回到这个精神的家乡。慕白的诗歌始终有一种回归意识,这种家园意识是人的本能之一,也是诗歌的古老追求。
“又见飞云江
我无法拒绝这些熟稔的水
又一次经过我的诗歌
飞云江的水,我的亲人,川流不息的亲人
从四面八方赶来/面对涓涓的江水,我必须准确地
认出每一个亲人
就如我慎重的给我的儿子
取上名字”
——《又见飞云江》
从骨子里说慕白还是抒情的,他是把思想融化在情感的流动中,把握住这个情感就是理清了慕白诗歌的脉搏。慕白的抒情又有点与众不同,那就是慕白不管怎样狂放,他还是有点精神上的洁癖,他要把这个诗歌的家园打扫干净,然后舒舒服服的把他的灵与肉放进去。
我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
告诉世界,告诉那些远方的人们
横看竖看只缘身在山中
——《夜宿庐山》
慕白的诗歌博采众长,他最值得称道的还是对现代诗歌的个性化理解,他对现代诗歌的简单直接有着偏爱,慕白不管是写传统题材还是写现代情感都能抓住这个当下感,他的诗歌注重现代人面对生存境遇和精神缺失时的细微感受和精神拷问。慕白的诗歌具有现代人特有的时代气息也与他的诗歌追求与思考有关,慕白诗歌题材广泛、情感充沛,这反映出他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与众不同的思考、观察社会的角度和方式。
正所谓“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作为一个内省的诗人,与其说他是在追寻什么,不如说是他在大胆地进行抛舍,那些庸常题材的繁琐,城市暧昧霓虹营造的时间刻度的雷同,从而选择清风明月,选择内心山水澄澈的投影。因此,他的在路上并不是偶然的、刻意的。而“诗人的天职是返乡”,在未来的日子里,作为漫游者的慕白注定要背负着漫游者的重负,继续跋涉追赶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无论是行走在现实的大地,还是在诗艺探索的路上,他都必然有一段长长的路要走,还仿佛是一种宿命,“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他只是听从于远方以及内心的一种呼唤,与诗歌相伴,也许可能会是永没有终点的“在路上”。 ——慕白诗集《在路上》读后
敕勒川
有些人即使相处一辈子,也不会成为真正的朋友。而有些人,即使从未见过面或者只见过一面,就成了掏心窝的兄弟。用古人的话说,这叫神交。不用多说什么,也不用天天在酒场肉海里瞎泡着,糟蹋本就脆弱的身体,浪费美好宝贵的时光,春去秋来,花开花落,只心里淡淡地挂念着。
慕白,就是我这样能够淡淡挂念在心的朋友之一。
只见过慕白一回,在武汉。个头不高,黑脸膛,寸头,虎背熊腰,两眼肆无忌惮地滴溜溜乱转,说话声高气昂,颇有些“匪”气,不像江南才子,倒很有点我们北方蒙古汉子的模样。于是一见就臭味相投,于是就喝酒,于是就大醉……于是就读到了他的这部诗集《在路上》。
以我的理解,“在路上”这三个字,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他一直走在路上;二是他企图说明人生(也许还是艺术)的真相:作为一个人,不论你愿意不愿意,永远只能走在路上,停下即意味着死亡。在路上,应该是所有人的宿命。他就是在基于“在路上”这个大前提下,展开他的诗歌的。
慕白的诗细腻、真挚、平实、敏感,在粗犷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一颗充满爱和梦想的心。
他一颗敏感的心看到了:
我家后院那块狭小的土地
由于缺水而发了烧
喝自来水喝太空水的菊花长得有一些缺钙
营养不良的菊花只能在十二月开了
——《十二月,我家后院的菊花开了》
现代文明带给我们方便、舒适的同时,也带给了我们难以接受的困惑。一棵菊花是这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在心灵与肉体的冲突中,艰难地活着。慕白用一颗敏感而充满爱的心灵,发现了“营养不良的菊花只能在十二月开了”,那种藏在语言背后的哀伤与悲悯更让人心痛。
对于自己的故乡,他有着刻骨铭心的爱:
我的包山底,离文成是24公里
离温州是90公里
她只有巴掌那么大的地方
在中国的版图上也许放大镜都不容易认出
但在我的心里
她就是我的祖国
我的宇宙
我的情人
我的恋人
我的妻子
没有承诺
不需要协议
我的血液,情欲,火,热情
痛苦,心灵,灾难
命运——
都来自
包山底这个地方,浙江省南部的一个小山村
我不会逃避,我愿意承担
哪怕我只是一个幼稚的人
一个弱小的人
如果一定要我说出
那我会说:
无论贫穷,无论疾病
无论富贵,无论低贱
我永远都不会离弃她
我会像一个丈夫一样呵护她
像一个妻子般忠贞陪伴着
像一个父亲毫无所求抚养着
像一个儿子一样为她养老送终
直到我老了
走不动了,我就会躺在她的怀里
享受着最后的阳光
——《因为我出生在这个地方》
他对故乡的感情是多层次的,是“丈夫”的,是“妻子”的,是“父亲”的,是“儿子”的,正是这种多层次的感情支撑起了他对故乡经久不衰的热爱。一个对故乡充满感情的人,是可以信赖的人。一个能够找到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在滚滚红尘中,有多少人奔波一生,却找不到故乡。慕白是幸运的,无论他怎样奔波在路上,都不曾离开过他的故乡。他把故乡带在身上,和故乡一起游走在大地上,所以,他从没有迷失方向。他一直向着梦想前进。对,梦想是他的第二个故乡。
而他对爱人的爱,却是这样的:
我不用任何技巧
也不用修饰
我就如同一个傻子
一颗心在纸上用大白话的
告诉我所有的亲人,朋友
同事,甚至陌生人
告诉我的未知的女儿
如果可能
我还愿意告诉我的子子孙孙
我真的已经把心交给了你
交给了飞云江边的你
——《我是爱你的一个傻子》
简单,明了,朴实,没有花言巧语,没有海誓山盟,直截了当,发自内心,像一眼汩汩流淌的清泉,直抵爱人的心灵。仿佛两个相处了一辈子的夫妻,有一搭没一搭的唠着嗑,这种温馨着实让人感慨。那种“不用任何技巧/也不用修饰”的爱才是可以让人信赖的,才是可以长久的。所谓洗尽铅华,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这种朴素的爱,还表现在他对儿子的爱上面。他对儿子说:
孩子,五岁的你不会有敌人
你应该学会与你的伙伴分享你的快乐
分享你的哪怕是你唯一的食物和水
即使他们长大了成为你的敌人,你也不要吝啬
孩子,你还要把你知道的
都告诉身边的人
哪怕你自己也一知半解,甚至是错误的
都毫无保留地告诉身边的人,让大家一起
学习长大
孩子,当你做到了这些
你就和树一样长大了
——《与儿子的一次谈话》
他对儿子的爱,不是那种自私的爱,而是充满了人性的大爱。这种爱,是一种更加高贵的爱,也让我们更加感动。我相信,等他的儿子长到他一样高时,也会感动的。我想,人类生生不息,就是这种高贵的爱支撑着吧。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他对普通民众特别是农民充满了敬仰,他这样写农民的儿子:
农民的儿子想说话
可是锄遍包山底的每一寸土地
清点每一粒粮食
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存放汗水的地方
——《农民的儿子想说话》
是啊,那些流淌了几千年的汗水,都哪儿去了?有什么样的容器可以盛得下那些汗水呢?诗歌不能,诗歌太轻。命运不能,命运多变。时光不能,时光太虚。大地也不能,大地太辽阔。也许他是想用诗歌来存放那些汗水吧。他正努力着,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永远也不失去信心。他知道,那些汗水本身就是诗歌……
他在博客上“特别声明:本人不轻视名利,心胸不开阔,闻过不喜,宠辱都惊,牢记恩仇。”这“牢记恩仇”四字,可以说是他爱的最好证明。一个不会爱的人,当然也不会恨。
就这样,他带着对故乡的爱,带着对父老乡亲的爱,带着对爱人的爱,带着对儿子的爱……一路走着,去寻找他的梦想。他走过城市,走过乡村,走过大河,走过旷野,走过高山……
他走着走着,就走出了自己独特的发现:
从白天走到黑夜
一路上我们忍着饥饿
每一次看到远处的灯火
就以为是今生要去的一个目的地
慢慢地走近了
才发现那是别人的灯光
——《在路上,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纪念碑》
那他自己的灯光呢?他的灯光还在远处,所以他走在路上,去寻找自己的那盏灯。他的博客上有这样一首小诗:
结一庐茅房 围半壁篱笆
不植高枝 不求闻达闲来时 种种竹
养养花 斟二两米酒
读三本诗书
不羡鸳鸯不羡仙
延年益寿 明月清风
我说:活着多好
这可以看作是他内心梦想的一个具体样子。这梦想就是一盏明亮的灯,带着他走向远方。
慕白是一个真正清醒的行者,他“已经不会轻信自己,也不会委身于人,能够在寂寞中自持了(《我是文成的土著》)”。
“能够在寂寞中自持”,这是一个真正的诗人必经之路。
他不是一个走马观花者,也不是一个猎奇着,甚至他不是一个体验着,他是一个经历者。用他的心,他的爱,他的诗,他的生命,去真真切切的经历。我相信他会一直走下去,一直“经历”下去,有诗为证:
章程简单的农民协会
却有着及其严厉的一条
终身不得退会和背叛土地
父亲没有后悔
一生都忠诚地恪守着这个会规
——《农民协会》
我相信,他和他父亲一样,也不会后悔。他没有时间后悔。瞧,他又上路了,带着爱和梦想……
2009年8月11—15日 青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