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传统文化价值和意义
古典诗词的确是我中华文化中的明珠瑰宝,是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值得每个诗歌爱好者研究和学习。即使是外国文学家,也曾从中华古典诗词中汲取过丰富营养。埃兹拉·庞德是意象派的鼻祖,开英美诗歌意象派风气之先。他青年时代就对中国古典诗词产生了浓厚兴趣,并大为推崇,曾将陶渊明、李白、李清照等诗词大家的作品译成英文,在西方诗歌界颇有影响。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大胆吸收了中国古典诗词赋、比、兴的手法,从而极大地开拓了西方诗歌的创作领域。
我举出这个例子想说的是,我们从古典诗词中主要学习什么,是学内容还是学形式?是学平仄格律还是学构思立意及表现手法的运用?我认为现代诗歌爱好者应多借鉴和吸收古典诗词中优秀的内核,而不是要每个诗人都必须写好古典诗词。当然对诗词爱好者来说,你大可以深入学习。写得一手好的诗词,并怡然其中,也是人生一大乐趣。
毛泽东古典诗词功夫可谓一流,但他曾教育年轻人说:“没必要,最好不要学写古体”。我引用这句话,并不是说我反对大家学写古典诗词,而是说我更提倡现代人写现代诗,毕竟我们生活在现代语言环境中。
新文化运动奠定了白话文的基础,也使诗人们完成了写作方式的转换和语境的转变,古典诗词沦为少数人的爱好是必然的,不可能复兴到大众化的地步。
我们没有要求古代诗人写出现代诗歌,也就无须嘲笑现代诗人写不出古典诗词。当代人写的古典诗词,有很多是一种模仿,带着一点矫情和虚拟的味道。看到落花必定愁苦,逢到分别必写柳枝,较难写出超越古人的新意来。“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确是一些人的写照。对有的诗友的诗论,我勉强读一半就不忍卒读,那种食古不化的顽固心态让人无法忍受,对古典诗词的平仄格律的过分强调只能使诗歌失去内容上的魅力。你生活在现代语的规范中,无论你怎么努力怎么刻苦,你的成就也不可能超过古人。有诗友拿古人的诗与用现代语翻译出的白话诗进行比较,看谁更精炼?几乎让我当场酸掉两颗好牙,这样的比较没有丝毫意义。
下面我也谈谈诗歌的音乐性和诗歌的创新问题。
最早的时候,古人写诗是为了能唱,能边唱边舞,《诗经》、汉乐府、唐宋诗词及元曲等都曾经可以配乐歌唱。这就要求诗词中的字或者词的音调能与音乐的节拍相谐,要求诗词作者必须讲究字词的推敲,平仄的选用、句子的工整,并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词牌曲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中外各民族音乐的交流互通,诗与歌逐渐分离,也就是说诗词与音乐逐渐相分离,但诗仍保留了一些音乐的节奏和音调等特征,辛弃疾和苏轼就已适度冲破了格律的严格限制和束缚,写出了不少传诵千古的名篇。在现代社会,除了歌词,诗歌与音乐已彻底分离,平仄格律的运用只不过能使诗读起来富有节奏感和音乐感,读起来更加朗朗上口,但对诗歌本身的内容并无什么特别帮助。再说了,从古代到今天,汉语的发声和音调都发生了重大的流变,古典诗词面临的其实是一个两难处境,生存还是灭亡?是每一个古典诗词爱好者应该思考的重大课题。如果一味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古典诗词创作之路必将越走越狭窄。
有人不但盲目地崇古,还偏执狂似的贬低现代诗歌。他衡量现代诗的标准是可笑的,就是看是否具有音乐感和是否押韵。好像没有这两条,就不能算是诗歌。我们称赞一首好的现代诗,固然因为它具有自然的,内敛的韵律或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容、它的气质、它的内涵、它的意境、它的语言能够深深打动读者,能够给读者带来阅读时的高度享受,能够引发读者的强烈***鸣。反之,一首既押韵又符合格律的诗或词,就能称为好诗好词吗?阿Q即使穿得西装革履,可是他开口闭口“妈妈的”,人家还是认得他是阿Q。诗词中没有打动人心的内在力量,再怎么符合格律也是白搭。
事实上即使是现代诗,也面临着进一步改革和开拓的局面。有诗友为了反对创新,不知从哪里搬来了一大堆臭哄哄的垃圾诗歌(如果还能算作诗歌的话),说这些就是所谓创新搞出的玩艺儿,并由此对现代诗的创新大加挞伐。我只能说,你是一叶障目或者坐井观天,没有创新,哪来进步?没有语言的创新,恐怕我们还在“之乎在也”的说着远古的词儿,没有服装上的创新,恐怕我们还穿着长袍马褂。有创新当然会有失误,会付出代价,但不能因为一些失误就全盘否定了创新。洗碗的,经常将碗打碎,不洗碗的,却什么事儿没有,老板就恶狠狠扣下洗碗的当月安全奖,却奖给不洗碗的一个大红包,这公平吗?今天我国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东西,如腐败,如黄赌毒,但我们不能否定改革的主流进步意义。还是回到原来的话题,那一大堆垃圾能代表所有创新的诗歌吗?在创新的探索中,大浪淘沙,优胜劣汰,这才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也是我们对诗歌创新应该保持的原则。
其实古典诗词和现代诗歌本无高低之分和优劣之别,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和钻研方向,但是如果因为自己喜欢古典,就用古典诗词的标准来对现代诗进行任意贬斥,用所谓格律、节奏、音乐性、韵脚等形式上的东西试图束缚和嘲弄现代诗的写作自由,那是不能接受的。只有相互尊重、客观评价,才能***同提高和进步;只要心存真诚和意见中肯,善意的批评是会被双方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