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和禁放烟花爆竹有什么联系
为了保障冬奥会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好而不被污染。
禁售禁放范围,苏尼特右旗行政区划全域。禁售禁放时段2022年1月1日至3月13日禁止销售;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禁止燃放。
冬奥会有关要求:
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劝阻群众燃放。广大群众要移风易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同维护良好空气质量。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属地责任,做好各项管控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新闻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同做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工作。
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