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德的诗句
译文:
《诗经》,是对功德的歌颂,对远离古怪与凶邪的训示,虽然没有目的而自发产生,却对于人民很有益处。人类的感情包含在其中,世间万物体现在其外,感情因事物而变化,事物也仿佛能感知人的情感变化。如果当时社会和谐,则诗歌欢悦,叙写民生和朝廷的美好;如果当时社会悲惨,也会形成怨怒讽刺。
写诗的人能够畅快胸怀也能发泄愤怒,听到诗的人也能够防堵邪恶。发自内心,体现于音律当中,所以有人说“感动天地,惊动鬼神,没有什么比得上《诗经》的。”这就是《诗经》的作用,它的益处很大。
《毛诗正义序》是唐代孔颖达创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
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于生灵。六情静于中,百物荡于外。情缘物动,物感情迁。若政遇醇和,则欢娱被于朝野;时当墋黩,亦怨刺形于咏歌。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发诸情性,谐于律吕。故曰感天地,动鬼神,莫近于诗。此乃诗之为用,其利大矣。
扩展资料
《毛诗正义》是《诗经》的研究著作,简称《孔疏》,***40卷。本书与其他朝廷钦定儒家经典注疏统称为《十三经注疏》,正义又称疏,系在正经注基础上,融合众多经学家见解,对原有经注进行疏证,并对注文加以注解之意;注乃注解。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提出六义中的风、雅、颂三者指的是诗的题材,赋、比、兴三者指的是诗的表现方法。六义,即《诗经》中的风、赋、比、兴、雅、颂,最早由《周礼 春官 大师》中提出“六诗说”后,《毛诗大序》发展为“六义说”。
《毛诗》是唐代“九经”之一,仍然是官学和私学进行诗歌教育的主要内容。孔颖达的《毛诗正义》是官方确定的教材。
唐太宗时孔颖达入国子监任国子博士、国子司业及国子祭酒等职,为结束诸家对儒家经典注疏不一的局面,唐太宗令孔颖达等经学家撰疏《五经》义训,于贞观十六年(642年)完成,奉诏定名《五经正义》。后又经校定增损,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颁行,钦定为全国统一教材。
《五经正义》包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和《春秋左传正义》五书,***180卷,其中《毛诗正义》40卷。
孔颖达的注疏博采诸家学说,《周易》用王弼注,《尚书》用孔安国传,《毛诗》用毛传郑笺,《礼记》用郑玄注,《春秋左传》用杜预注,实际上是对汉魏南北朝以来众说纷纭的解经进行鉴别裁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总结。《五经正义》以唐初流行语言解释先秦两汉的文字,对意义的解释较前人更为周密,为儒生学习五经提供了一套很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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