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有关题目

一、填空:

1、汉语字典的编排方式主要有三种:

A、按音序排列。现在通行按照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汉语拼音方案);古代按照平水韵106韵排列(上、下平声各15韵,上声29韵、去声30韵,入声17韵)。

B、按部首和笔划排列。同一部首的字归在一起,部首的先后以笔划多少为序;同一部首内,字的先后以笔划多少为序。笔划相同时,在按起笔的笔形排列。一般是把起笔分成点(、)、横(一)、直(ㄧ)、撇(ノ)四种或点、横、直、撇、折(┐)五种依次排列。

C、按编码排列。通行的是四角号码检字法。汉字方形有四个角,角的形式***十种,用0至9代表。角的顺序是左上角、右上角、左下角、右下角。每字得四码。

2、《康熙字典》张玉书、陈廷敬等编,在明代梅膺祚《字汇》和张自烈《正字通》基础上编成。按照部首排列,分成214部,在按十二地支分十二集,每集分上中下三卷。释字体例先音后义。先列主要韵书的反切,再释义,每义引古书为证。

3、王引之《字典考证》、王力《康熙字典音读订误》,进行纠正。

4、《中华大字典》陆费逵、欧阳溥存主编,1915年中华书局。部首排列,注音用《集韵》的反切,还加注直音。

5、《辞源》1915商务印书馆,陆尔奎、方毅等人编写,是近代出版最早的以语词为主,兼顾百科常识的大辞书。部首排列法,沿用《康熙字典》214部首。注音反切,全部采用清代李光地《音韵阐微》的改良的反切。基本奠定了汉语现代词典的编纂体例格局。1958年修订为“以语文为主,百科为辅”的工具书,吴泽炎、黄秋耘。刘叶秋负责。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注音字母注音,采用《广韵》的反切。

6、《辞海》1936中华书局编印,舒新城、沈颐,张相主编。1958年修订为综合性辞书。舒新城、陈望道主持。

7、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国文字学奠基之作,第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分析小篆字形。宋代徐铉采用孙愐《唐韵》校订过。清代黎永春的《说文通检》。徐灏《说文解字注笺》

8、清代研究《说文解字》的四大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桂馥《说文解字义疏》、王筠《说文句读》、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9、清代阮元《经籍籑诂》,一部专门收集唐前各种古书注解的字典。韵母排列法,以平水韵一韵一卷。还有清代刘淇《助字辨略》,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通释》。

10、清代王引之《经传释词》(古声母排列)和近人杨树达《词诠》(注音字母),解释虚词。

11、近人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1953中华书局,研究诗词曲中特殊词语的一部专著。

12、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现代以复音词主要是双音词为主。单变复主要有三种情况:

A、换成完全不同的词。

B、加上词头词尾。

C、用两个同义词作为词素合成。

13、单纯的复音词,绝大部分是联绵字。文字学主要凭字形辨别本义。

14、文字的创造时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则。

15、隶书是汉字演变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分水岭。

16、押韵分为三种:

A、 句句押韵。

B、 隔句押韵。一般是奇句不押韵,偶句押韵。如《诗经》

C、交韵。奇句与奇句押韵,偶句与偶句押韵

17、《诗经》押韵主要格式:隔句押韵的句尾韵;首句入韵而后隔句押韵的句尾韵。

18、古韵指上古时代主要指先秦的韵部,现在被分为三十部。《诗经》押古韵。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江有诰《诗经韵读》、王念孙《诗经群经楚辞韵谱》

19、注解古书开始于汉代。

20、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A、释词。

B、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

C、通释全章大意。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确。

21、常见古书术语:

A、曰、为、谓之。被释词放于其后。不仅用来释义,且用于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差别。

B、谓。被释词放于其前。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谓之,被释词放于其后。

C、 貌。于动词或形容词后。被释词往往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形容词。等于“…的样子”。

D、犹。释者与被释词往往是同义或近义关系。等于“等于说”。上面单纯用于释义。

E、之言、之为言。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外,释者与被释词有时是同音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

F、读为、读曰。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

G、读如、读若。一般用来注音。有时说明假借字。

22、唐人为汉下其他古书注释。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唐代李善注和五臣注萧统《文选》。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

23、郭象注和成玄英注《庄子》。

24、如字,通常表示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有时一个字下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

25、古书常常有一字异读的情况。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异读有时只是音调的差异,有时不仅是声调、词义上的差异,还有词性上的转变。

26、利用四声区别词义和词性,是汉语的特点之一。

27、朱熹:《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

28、清代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论语正义》、焦循《孟子正义》、王先谦《庄子集解》、郭庆藩《庄子集释》。

29、阮元为《十三经注疏》作《校勘记》。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俞樾《古书疑义举例》。

30、姚鼐《古文辞类篹》把文章分为十三类。

31、古代断句用“、”作为标志。语意未完而需要停顿的地方,点于两字之间。句终在字的旁边。错误因为三种情况:意义不明、语法不明、音韵不明。

32、《诗经》是赋的远源,《楚辞》是赋的近源。主要特点铺陈事物。

33、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分赋为古赋、俳赋、律赋、文赋四种。

A、汉代为古赋,又称辞赋。一般较长,多用问答体的形式,韵文中夹杂散文,句式以四六言为主。

B、六朝赋是俳赋,又叫骈赋。篇幅短小,用韵。骈偶、用典,实际为押韵的骈体文。

C、律赋,是唐宋时代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试体赋。押韵严格限制,由考官命题,出八个韵字,规定八类韵脚,所以说八韵律赋。甚至押韵词序、平仄也有规定。字数有限制,不超过四百字。

D、 文赋,受古文运动影响而产生。中唐后,古文家的赋逐渐以散代骈,句式参差,押韵随意。不重铺排和藻饰,用散文方法写赋,贯穿散文的气势,重视清新流畅,十分接近散文。

34、赋的结构:前面有序,中间为赋,后有“乱”或“讯”等。

35、古汉语的修辞方法:

A、稽古:援引古人的事迹来证实自己的论点。叙述一些历史事实,有正反两面。

B、引经:正面援引古代圣贤的言辞。

C、代称。

a、以事物的特征或标志代指。如“二毛”。

b、以部分代全体。如“风雅”。

c、以原料代成品。如“鱼网”。

d、以具体代抽象。如“丝竹”。

e、以地代人。如“彭泽”。

f、以官代人,表尊重。如“王右军”。

g、专名用作通名。如“扁鹊”。

h、割裂式的代称。如“吞舟”。

D、倒置,词序颠倒为了修辞押韵。

E、隐喻,没有比喻词。

F、迂回,一种隐晦难懂的修辞手法。作者不直言,而转弯抹脚地说出。

G、委婉,委婉曲折地把意思表达出来,外交辞令和谦词属于委婉语。

H、夸饰,一种极度形容语,使语言增加生动性。

36、唐后诗歌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近体诗又叫今体诗,古体诗又叫古风。超过八句的叫做排律。绝句分为古绝和律绝。古绝一般只限于五绝。

37、四言诗句式一般为二二,五言诗为二三,七言诗为四三。

38、句句入韵的诗歌,因相传汉武帝作柏梁台,与群臣***赋七言联句,句句入韵,故名柏梁体。如曹丕的《燕歌行》。

39、《文心雕龙?声律》提到“声律”的问题,南朝沈约发明四声,写作《四声谱》。

40、三平调是古风的专用的形式,是古风的特点之一。律绝一般截取律诗的首尾两联。

41、清代戈载《词林正韵》分为十九词韵部,用《集韵》的韵目。

42、曲有南曲北曲之分。北曲有杂剧和散曲。散曲有小令和套数两种形式。

43、元代周德清根据北曲写成《中原音韵》分平水韵为十九韵部。

二、名词解释。

1、直切:用同音字来注音,如“根,音跟”。

2、反切:是用两个字合注一个字的音,称为“某某切”或“某某反”(唐前),上字取声母。下字取韵母合声调,合称被注字的音。如“毛”,“莫袍切”。《康熙字典》用此法。

3、偏义复词:古代汉语中的一种复音词,用两个单音的近义词或反义词作为词素组成,其中一个词素的本来意义成为这个复音词的意义,而另一个只是作为陪衬。如“有缓急,非有益也。”“缓急”指的是“有急”,“缓”字无意义。

4、本义:词的本来意义。如,向,本来的意义是“向北的窗户”。

5、引申义 :从本义“引申”出来的,即从本义发展出来的意义。,向,本来的意义是“向北的窗户”。引申意义是“朝着”、“对着”。直接引申是从本义直接派生出来的意义。间接引申是由直接引申而再引申出来的意义,与本义为间接关系。

6、假借义:如同朱骏声所说是“本无其义,依声托字”,与本义不相。如解通邂(解逅即邂逅)。

7、六书:许慎的《说文解字》认为汉字形体的构造有六种: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

A、象形:把事物轮廓或具有特征的部分描画出来,构成一个字,如日、月。

B、指事:用记号指出事物特点的造字方法。如上、下、本、末、亦、刃。

C、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组成,把它们的意义组合成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如及。

D、形声:是由意符(也叫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意符表示意义范畴,声符表示读音类别,如江、沐。意符相同的形声字意义上大都合意符所标示的事物或行为有关。如贝与财物有关,言与言语有关,心与心理有关。

E、转注:说法不一。

F、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如“令”本为“发号”的令,后来借用为“县令”的令。

8、古今字:由于历史的发展,汉字的演变,产生乐一个新的字代表一个字的一个或者几个意义,分担那字部分的意义,那么前一个字为古字,新产生的字为今字。如“责”,其“债务”等意义已经为“债”所替代,但“责任”等意义担任着,故而两者为古今字。

9、异体字:由于时间或地狱的关系,人们为同一个词造出两个或更多的字来代表它,形成乐形体结构相差较大,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换的字,如睹覩。

10、简繁字:由于人们改革汉字,进行简化而产生的现象,简化字要比繁体字的书写简单,笔画较少,往往是一对一的关系,也有一对多的情况。今天所用的许多简化字是历代相传下来的。如礼礼、气气等。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词义毫不相干,因为同音而被采用。如后后、适适、征征、余余。

11、判断句: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在古汉语中一般不用判断词“是”,而是在谓语后用语气词“也”来帮助判断。如“董狐,古之良史也”。有时在主语后用语气词“者”表示提顿。现代汉语中主谓之间一般用“是”。

12、叙述句: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物的行动变化的句子。

13、否定句:表示否定的句子。必须有否定词,古代汉语中否定词可以是副词“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动词如“无”,可以是代词如“莫”。

14、词类活用:在古代汉语中有些词临时改变词性,如名作动、形容词作如动词,名词作状语,动词作状语等等情况。如“秦师遂东”。

15、韵母:指一个音节中除声母以外其他因素的总和,包括韵头、主要元音和韵尾。

16、韵:只指主要元音和韵尾(如果有的话)。

17、诗韵: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

18、韵脚:韵头不同而韵相同的字如干、满、南、叹可以互相押韵,这些互相押韵的字放在同样的位置上就构成诗韵。汉语诗韵一般放在句尾,习惯上叫韵脚。

19、韵例:就是关于用韵的格律:什么地方用韵,什么地方不用韵和怎样用韵。

20,换韵:不一韵到底,中途变换成不同的韵押韵的押韵方式,交韵的情况不是。

21、天籁:民歌随口而唱,随口用韵,随时换韵的情况。

22、叶韵:古人为了说明《诗经》的押韵和谐,认为某字是改读某音,就是“叶韵”,或称“叶句”(叶,同“协”,和谐之意)。

23、叶音法:一种应该否定的注音法。古人认为押韵可以临时改变读音,以求和谐,没有根据。

24、双声: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如现代汉语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双声。

25、叠韵:两个字的韵母相同,韵头不同也可以,如现代汉语中“光芒”。

26、古音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或本有其字,或本无其字,借用同音近音字表示,两个字本来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如“蚤起”,蚤通早。

27、三十六字母:传统认为,有三十六字母,字母指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而上古的声母现在研究为三十二个,被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半舌、半齿。

28、连绵字:由两个音节连缀成义而不能分割的词,或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如玲珑、徘徊、参差,或没有,如蜈蚣、妯娌,或同音相重复,如匆匆、津津。

29、疏:由于时代的变迁,前人的注解已经不再容易理解,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成为“疏”,也叫“正义”。《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就是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唐代孔颖达等正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指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

30、《十三经》:《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十三经注疏》多为汉朝或魏晋人的注。

31、衍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衍”,也叫“衍字”。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如“‘汉水以为池’,‘水’字衍”。

32、脱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脱”,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如“‘孔世家云:颀然而长’”“‘孔’下脱‘子’字”。

33、韵文:指有韵的文章,有完全的韵文,也有不完全的韵文。

34、平水韵: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后人渐为106韵,被成为平水韵,一般叫“诗韵”。

35、平仄;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诗和韵文中构成一种高低长短相互交替的节奏,即所谓的“声律”。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为仄声。古代的入声现在转入其他三声中。

36、黏: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失黏:诗歌中不合乎黏的规则的现象。

37、对: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类型的。也就是对句的平仄对立。失对:诗歌中不合乎对的规则的现象。

38、孤平:诗歌中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是律诗的大忌。

39、拗句: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合起来叫作拗救。

40、对仗:诗歌特别是近体诗中,句法结构相同的语句相为对仗,这是正格。另外又一种情况,只要求字面相对即词类相同,不要求句法结构相同。对仗一般平仄相对。同类的词相对是工对。

41、合掌:一联对仗出句合对句完全或者基本同义,是诗家的大忌,叫做“合掌”。

42、流水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相对的两句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个意思连贯下来,也就是说出句与对句不是两句话,而是一句话。如“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43、借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令一词相对。如“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取“寻常”本为“平常”之意,但又为古代测量单位,借对数目。

44、填词:词初称为“曲子词”,了解音乐的词人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来写词,称为填词或倚声。

45、词调:本指写词时所依据的乐谱,后指把前人每一种词调的作品的句法合平仄分别加以概括,从而建立的各种词调的平仄格式。

46、杂剧:一种带科(动作)白(道白)的歌剧,唱词往往是剧中人唱。只有套数,没有小令,一个套数称为一折,全剧通常四折,有时加上一个楔子。散曲:不是戏剧,没有科白,与词的性质相近。

47、小令:散曲的一种,等于一首单调的词。套数:由两个以上的同一宫调的曲子按照一定规则连缀起来的套曲。

48、赘韵:曲中不必用韵的地方用韵。

49、衬字:曲律中在规定的字数之外所添加的字,或者加在句首,或者加在句中,但不能加在句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