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死水》是新格律诗的成熟之作
闻一多是最早提倡和实践新格律诗的诗人,这首诗也是实践其新格律诗主张的范例.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主张“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首诗完全符合他的上述主张.
首先,从音节上看,该诗具有音节的和谐美,这主要表现在诗的节奏上。这首诗的节奏非常整齐,每一行诗都有四个停顿;每四个停顿又是由三个“二字尺”一个“三字尺”组成。这样整齐的停顿使这首诗的音节十分和谐,就如同四拍子的歌曲一样,使其节奏具有了格律化的音乐美。
? 其次,所谓诗的建筑美,是指诗行与诗节的排列均齐。这首诗***五节,每节均四句,每句九字,做到了节的匀称、句的均齐。每节诗都四四方方,整整齐齐,好像一座有棱有角、刚劲挺拔的大厦,具有建筑美。
最后,诗人在描写死水时,有意选取那些易于引起人们视觉联想的词藻,以加强诗句的绘画美感。如诗中既有色彩丰富、鲜明的“翡翠”绿,又有“桃花”红,“珍珠”白,再加上“罗绮”、“云霞”、“绿酒”等描写,使死水显现出繁复的色彩来,这无疑大大增强了诗歌的绘画美。诗人用美丽的色彩来描绘死水的“表”,正是为了有力地揭示它那丑恶的“里”,表与里的强烈对比造成强烈的反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