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为什么有很多首弃妇诗
《诗经》中有两位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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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是广为人知的卫宣公元妃,作《匏有苦叶》、《氓》、《谷风》。
一位是不为人知的吉甫太师元妃。
『引言』 ..吉甫太师元妃个性耿直,见夫君执意纳妾,一怒之下决定休夫。驾车出京回邦家
之前给夫君写下了此信,抛夫弃子,从此恩断义绝。此简书经宣王室大司乐谱曲后,题名为
《黄鸟》之乐歌。其歌词参考译文如下:
车行京野 满目臭椿 婚姻之故 夫妻同居 你不顾我 我归邦家
车行京野 假言采蓫 婚姻之故 夫妻***宿 你不顾我 我今归复
车行京野 假言采葍 不思旧姻 维求新特 诚不为富 思迁见异
札记 《无名氏·诗序》曰:“刺宣王也”。乱曰,哪个王后敢休王夫?《朱熹·诗集传》曰:
“民适异国依其婚姻,而不见收恤,故作此诗”。不切诗旨,有表无里也。元妃之所谓“采蓫”、
“采葍”,“”出宫城与出瓮城时谎言报关,否则,两关不敢放行。
此简书作于宣王末年秋。
引言』 ..吉甫太师纳妾原本合法、合理、合情,然不合夫人之意。夫人不能容忍与她人
分享夫君,于是写此信给宋戴姫,告诫黄鸟(新嫁娘)莫啄她粟(伯奇)、莫啄她梁(尹
球)。此简书经宣王室大司乐谱曲后,题名为《黄鸟》之乐歌。其歌词参考译文如下:
黄鸟黄鸟 莫栖于枸 莫啄我粟 此邦之人 不肯我顾 旋即回归 归我邦族
黄鸟黄鸟 莫栖于桑 莫啄我梁 此邦之人 不可理明 旋即回归 归我诸兄
黄鸟黄鸟 莫栖于栩 莫啄我黍 此邦之人 不可久处 旋即回归 归我诸父
札记.《无名氏·诗序》曰:“刺宣王也”。乱曰,周人绝不刺王。《朱熹·诗集传》曰:
“民适其国,不得其所,故作此诗”。含糊其辞,泛泛之解。
黄鸟与鹊在周代是后妃的代名词,喻新妃也。并非以自然界的鸟禽来起兴。黄鸟食荤不
食素,元妃是警告新妃今后不要欺负她的两个儿子。
此简书作于宣王末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