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火把节有什么记念意义?
凉山彝族火把节,是彝族太阳历的第二个星回节,在农历六月最热的时候过。明代诗人杨慎曾写有“年年六月星回节”的诗句。据历史文献记载,火把节有“以火色占农”、“持火照田以祈年”、“携照田塍,云可避虫”等含意。火把节,是彝族众多传统节日中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场面最壮观、参与人数最多、民族特色最为浓郁的盛大节日。彝族认为过火把节是要长出的谷穗像火把一样粗壮。后人以此祭火驱家中田中鬼邪,以保人畜平安。节庆期间,各族男女青年或点燃松木制成的火把,到村寨田间活动,边走边把松香撒向火把照天祈年,除秽求吉;或唱歌、跳舞、赛马、斗牛、摔跤;或举行盛大的篝火晚会,彻夜狂欢。现在,人们还利用集会欢聚之机,进行社交或情人相会,并在节日开展商贸活动。 凉山彝族火把节一年一届,其主会场一般设在普格县或布拖县,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设分会场,其选美活动中评选出的美女一般来自于美姑县。 火把节是彝族人民特有的传统佳节,自汉唐起,已沿袭一千多年。火把节一般于每年农历二十四日举行, 第四届中国凉山彝族火把节盛况 历时三天。有关火把节起源的记载和传说有数十种,内容丰富,优美动人。其中较为普遍的几种说法是: 一、相传天上的恩梯古兹(彝族神话中的天神)派喽啰到凡间危害众生和庄稼,人们在支格阿鲁(彝族神话中的英雄)率领下毫不畏惧,在农历6月24日这天用火把焚烧了害虫,战胜了天神,于是彝族人民把这天定为火把节,代代相传。 二、书伦撰修《西昌县志》载:……唐开元间,有邓耿诏者,六诏之一也。南诏欲并五诏,因星回节召五诏令饮于松明楼。邓耿妻慈善,惧难止夫勿行,不听,乃以铁钏约夫,背而别。比至南诏,火其楼,诸诏寻夫骸不可识,独慈善以钏故将其骸以归。南诏异其惠,以币聘之,善以夫未葬为辞,既葬乃于樱城自守。南诏以兵围之,三月食尽,善盛服端坐饿以死,南诏寻悔,旌其城曰德源。今滇俗6月24日,比户所松焉。燎长丈余,入夜争先燃之,用以照田祈年,以炬之明暗卜之丰歉。戚友会聚,剁牲饮酒,夷汉同之……。正如《西昌县志.文艺志》(建昌竹枝词)所载:赴宴先知去不回,柴楼烟冷尚余哀,而今火树沿成俗,忍使冰心化作灰;慧心早卜去难回,赠到金杯隐自哀。千古人犹照亮节,吞来六诏已成灰。 三、远古的时候,天上的一个大力士和地上的一个大力士摔跤,天上的大力士被地上的大力士战胜,狼狈地逃到天上,在天神面前拔开弄是非,于是天神不分青红皂白,迁怒于人间,遣派大量的害虫到地上糟踏庄稼,危害人民,人们点燃火把到田间驱除虫害,战胜了天神,这天正好是农历的六月二十四日,彝族人民把这天定为火把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