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创作上白居易倡导什么
白居易晚年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反对“嘲风月、弄花草,而别无寄托的作品。”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他在《与元九书》中说:“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里包含两方面的意思:
一方面是反映时事,也就是《秦中吟序》所谓“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
另一方面是为现实而作,也就是《与元九书》所谓“裨补时阙”。反映的事情不一定是时事,但目的是为了现实。
杜甫一生写了许多面对现实、讽谕时事的作品,但他没有提出为时事而作的主张。白居易继承了汉乐府“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从中唐的社会现实出发,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是对现实主义诗歌理论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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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既是古训,又是历代文人富于历史使命感的一种集中概括。“为时而著”的“时”,即时代之意也。“为时而著”,对于读书人而言,它意味着自己对时代的一种关注,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关切,对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责任和使命。
古往今来,做到“为时而著”的虽不乏其人,但可以肯定地说,更多的是虽有“为时而著”之心,却未必有真正的“为时而著”之“文”。
究其原因,就在于要想真正做到“为时而著”,就必须倾听时代的足音,呼吸时代的空气,把握时代的脉搏,让自己的心合着时代的节奏一起跳动,真正用心去感悟时代、体验时代,为时代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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