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的韵脚用字应当用
格律诗的韵脚用字应当用平声字。
格律诗的“押韵”主要是为了表现诗的和谐美。韵脚用字必须是平声字且必须韵腹、韵尾相同,一首诗的所有韵脚,必须从同一个韵目中选字来押韵。
格律诗必须按照诗韵来写,就是要按照韵书中分列的韵目,来辨别平仄和选择押韵的字。
诗词中所谓韵,就是汉语拼音中的韵母。不过在拼音中,a、o、e的前面可以加i、u、v,如ia,ua,uai等,这种i,u,v叫做韵头,不同的韵头的字也算同韵字,可以通押。凡是同韵的字都可以押韵。
诗歌押韵要求:
1、押韵位置:租伍在每个偶数句的句末。即“韵脚”。
2、首句问题:在前面“押韵模式”里已经提及,首句仄收不入韵,平收须入韵。
通常五言者首句不入韵为多,七言者首句不入韵为少。首句入韵与不入韵常与首联是否对仗有关,首联对仗,则首句仄收,不入韵;首联不对仗,则首句平收入韵。
3、押平声韵:格律诗一般只用平声韵。有极少仄韵的,那属于不规范类。
4、一韵到底:格律诗不允许中途换韵,韵脚只能是同组韵部的字,除了锋型段首句押韵可借邻韵外其它韵脚,不可用邻韵的字,否则,就是“出韵”,出韵的诗不能算作标准的格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