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陶渊明用头巾蘸酒的诗句

原文颜延之后为始安郡,经过,日日造潜。每日,必酣饮至醉。……临去,留二万钱与潜,潜悉送酒家,稍就取酒。尝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忽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归。……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潜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郡将尝候之,值其酿熟,取头上葛巾漉酒,漉毕,还复著之。

——选自宋本《陶潜集》,有删改

简评这段文字,为陶渊明留下了三个典故:分别为:“颜公酒钱”“白衣送酒”和“渊明漉酒”。

相传,渊明与当时著名的文人颜延之非常友好,两人经常在一起喝酒谈文。后来颜延之在始安郡当官,便天天去陶潜家。每次畅饮喝醉。颜延之见他很贫困,有次要走的时候便留下两万数的钱给他。渊明竟然将这些钱全部交存在一家酒店里,以便以后去拿酒方便些,并作为日后天天取酒的资金。唐·李白《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诗:“颜公二十万,尽会酒家钱”。唐·皮日休在《更次来韵寄鲁望》诗:“从此问君还酒债,颜延之送几钱来。”均采用了“颜公酒钱”这个典故。

文中的“忽值弘送酒”在《汉语大词典》“白衣人”条下引《续晋阳秋·恭帝》:“未几,望见一白衣人至,乃刺史王宏送酒也,即便就酌而后归”。唐·王勃《九日》诗:“不知来送酒,若个是陶家”。明·易震吉《木兰花慢·九日饮洞庭湖畔》词:“忆龙山落帽首空,搔元亮有人送酒。”均采用“白衣送酒”这个典故。

据传:渊明生活上很不讲究,非常随便,有次郡将拜访陶潜,正赶上他酿的酒熟了,陶潜就取下头上的葛巾滤酒,滤完后,又把葛巾让他戴上。宋·苏轼《谢陈季常惠一揞巾》诗:“半升又漉渊明酒,二寸才容子夏冠。”清·郑板桥《橘菊画题辞》:“橘皮香与鞠花香,都入陶家漉酒缸。”他们在诗文中引用“渊明漉酒”这一典故,借指人爱酒成癖、嗜酒为荣,因而多用作赞美他人嗜酒直率而超脱的性格的赞语,亦借作咏写头巾的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