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伦改革最重大成果
梭伦(约前638年-前559年),生于雅典,出身于没落的贵族。也有人认为他出生于中产阶级。早年经营贸易,与商旅为伍;他反对贵族专权,同情平民,主张在城邦中实行公正立场,以城邦利益为重。梭伦是古代雅典的政治家,立法者,诗人,古希腊七贤之一。梭伦在前594年出任雅典城邦的第一任执政官,制定法律,进行改革,史称“梭伦改革”。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乃至整个古希腊历史上最重要的社会政治改革之一,它为雅典城邦的振兴与富强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础。梭伦改革一方面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完善了国家制度,为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梭伦的价值观以及改革中创造的有利于公民行使职权的各种制度,对雅典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乃至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
他在完成改革后,与雅典人约定十年内不准改变他的改革。而后离开雅典远游。这可能是他的改革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完全得以实施的主要原因。他在诗歌方面也有成就,诗作主要是赞颂雅典城邦及法律的。
经济改革
(1)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并废除了“六一汉”制度(平民无力还债,不得不为债主耕种土地,把收成的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债主,自己只能保留六分之一,所以白叫做“六一汉”),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2)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3)划一度量衡制度,与希腊较富有的城邦如科林斯等看齐,令贸易更为便利。改变雅典的铸币标准,以密切和爱琴海与小亚细亚各城邦的经济联系。
(4)鼓励工匠由海外移居雅典定居,如给予此类人雅典公民身份,以提升雅典的手工业实力。
(5)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政治改革
(1)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即财政官)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同时,不同的等级所尽义务也有差别。例如,在军事义务方面,第一、第二等级提供骑兵,自备军械、军装和马匹。第三等级提供重装步兵,他们自备军械和军装,但不需提供马匹。他们是构成雅典军队的主要成分。第四等级主要是充当轻装步兵和一般水手,不用自带军备,只带棍棒。
(2)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3)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4)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梭伦(约前638年-前559年),生于雅典,出身于没落的贵族。也有人认为他出生于中产阶级。早年经营贸易,与商旅为伍;他反对贵族专权,同情平民,主张在城邦中实行公正立场,以城邦利益为重。梭伦是古代雅典的政治家,立法者,诗人,古希腊七贤之一。梭伦在前594年出任雅典城邦的第一任执政官,制定法律,进行改革,史称“梭伦改革”。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乃至整个古希腊历史上最重要的社会政治改革之一,它为雅典城邦的振兴与富强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础。梭伦改革一方面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完善了国家制度,为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梭伦的价值观以及改革中创造的有利于公民行使职权的各种制度,对雅典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乃至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
他在完成改革后,与雅典人约定十年内不准改变他的改革。而后离开雅典远游。这可能是他的改革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完全得以实施的主要原因。他在诗歌方面也有成就,诗作主要是赞颂雅典城邦及法律的。
经济改革
(1)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并废除了“六一汉”制度(平民无力还债,不得不为债主耕种土地,把收成的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债主,自己只能保留六分之一,所以白叫做“六一汉”),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2)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3)划一度量衡制度,与希腊较富有的城邦如科林斯等看齐,令贸易更为便利。改变雅典的铸币标准,以密切和爱琴海与小亚细亚各城邦的经济联系。
(4)鼓励工匠由海外移居雅典定居,如给予此类人雅典公民身份,以提升雅典的手工业实力。
(5)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政治改革
(1)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即财政官)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同时,不同的等级所尽义务也有差别。例如,在军事义务方面,第一、第二等级提供骑兵,自备军械、军装和马匹。第三等级提供重装步兵,他们自备军械和军装,但不需提供马匹。他们是构成雅典军队的主要成分。第四等级主要是充当轻装步兵和一般水手,不用自带军备,只带棍棒。
(2)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3)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4)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