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哪些英译汉的诗、书、歌词让你觉得非常惊艳?

英 诗《 The Road Not Taken 》汉 译《 没 走 过 的 路 》

一. 原 文 / '解 '读 / 中 译 文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 ( USA / 1874 - 1963 )

《没 走 过 的 路》 —— 罗伯特 - 弗罗斯特 ( 美 / 1874 - 1963 )

—— '解 '读 / 翻 译 - 李世纯 - 中国 长春 - 2022. 3. 17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啊——那是一片林地,满目金黄,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有岔路两条,各奔远方;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喏,我是路人一个,不能两头前往,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驻步许久,远看哪——远看——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吆,一条转入灌木丛,嗯——消失看不见;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于是取路另一条,嘿,歪打正着;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c

啊——她一望郁郁葱葱,看似切切宣称: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d

这边,走这边,理想好路径,这边好一点;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可话虽这么说,咳——路漫漫哪——途蹉跎,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d'

这后者跟前者,呵呵,其实兴许差不多;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是啊,就那一上午,摆着两条路,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e

都是掩映枝叶中,两者无不可涉足,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是的,改日走,但我留下前者改日走!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f

虽说那去向,在我心中已有数,嗯——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g

可到底还是这一条,我一路走来,义无反顾。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啊——光阴荏苒年复年,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也许有啊——有我感慨那一天: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噢——一片林子两条路,可是我——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少有人走的,让我给走了,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哎——眼前这一切呀——大相径庭喽 ... ...

二. 译 注 / 译 后 感

a'. 首先,特别鸣谢:主要参考文献 a 主要参考文献 b 主要参考文献 c 主要参考文献 d

b. 小诗言辞语感通俗、直白、口语,庆幸含蓄,略显“凡尔赛”;看似诗人在聊侃:自己一路走来,涉世之初1,经世之途2,于世现状3,及预判设想中将来4;故而,小诗华语译本规避题为《未选、未择、未走、未行、没人走过、抑或未曾涉足之路》

c. 此处词义:主张/断言,声言/宣称;其逻辑主语为: it(8+2)

d. 此处词义:仪表/外饰/观感/观瞻/外观

d'. 此处词义:此处此意:漫长度过,所在句为虚拟

e. 此处词义:抵触/拒绝/暗淡/渺茫/没希望/无前景的

f. 此处词义:方向,非其它

g. 本句为虚拟:我还能迟疑/踌躇去走回头路(实际理解:坚定不移,勇往直前)

h. 中外互译,归根结底——人文互译;一个单词、一个文字,无论中外,其真正含义、生命活力,不仅在专家学者的词典、时尚强大的百度,也不仅在词法、句法、语法,而更多体现在实地的、实践中的语言、语句、语境、篇章的字里行间;翻译要完美原意,更要完美传递;原意传递要完美,其载体修辞,修辞差异之切换,之对接,不可或缺

i. 本作译文尚有无奈数笔,期待更多诗友、译友积极参与,相互学习,***同提高

三. 原 作 简 介

罗伯特 · 弗罗斯特(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美国诗人。生于旧金山,父亲是记者,英国后裔;母亲是老师,苏格兰后裔。弗罗斯特在麻省的劳伦斯长大。年轻时,他在达特慕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念过很短时间的书,后来又回到劳伦斯,在工厂做工。二十岁那年他结了婚,然后,又设法进大学继续学习。可是在哈佛大学只读了两年,就因为健康原因不得不辍学去工作。他做过鞋匠、教师、报社编辑,甚至还务过农 —— 那是因为弗罗斯特的祖父有一个农场,祖父去世后,弗罗斯特就继承了这个产业。他在农场干过九年活,但经营得并不成功。在此期间,他白天工作,晚上写诗。他的这些作品在他成名之后都成了他的杰作。

一九一二年,他带了家眷移居英国。在那里,他得到了好几位英美诗人的资助。他的诗集在英国出版后,得到了大家的公认,但在美国,那时他的诗还得不到公众的肯定。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一九二四年,他获得了第一个普利则奖(Pulitzer Prizes)。他的《诗歌全集》(Complete Poems)的最后一版在一九四九年出版时,此时他已得过四次普利则奖了。一九六0年,他因他的诗歌创作而荣获美国国会金质奖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然而,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

罗伯特 · 弗罗斯特作品以简洁、朴素、深邃著称,值得人们去咀嚼、玩味。然而,弗罗斯特在中国,如同余光中所说“损失惨重”,因为日常语言性的诗歌经过翻译,精华丧失殆尽。但是,通过它们,我们大致可以感受一位天才诗人的精神世界,一种对人类、对尘世生活的个性理解。它们对于中国当代诗人的写作,应该说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