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

青春在哪里?

像一场被时间导演着的独幕戏。

勇敢、冲动、懦弱、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所有属于青春的独家记忆都在少年人的剧本上,走走停停。

当它开幕时,我们却懵懂无知,即使它近在我们的眼睛里。正因为它太近了,近在我们的眼睛里,所以,遮挡了我们全部的视线。

唯有当它临近落幕时,我们才能渐渐看清楚。看清楚那些精彩、失落背后的因果得失。可是,一切已经是定格后的胶片,无论我们微笑,又或落泪,都只能遥遥站在时光这头,静看着时光那头的片尾彩蛋。

这就是青春,唯有它溜走了大半,我们才能看清楚。看清楚那个曾被时间深深宠爱过的,最好的我们。

01 ?小时了了

2007年秋天,我刚满十岁。

四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和小周坐了同桌。

说来好笑,我和小周本来是两条绝对不会有交集的平行线,可我们成了同桌,命运也开始有了交叉。

小周是学年第一名、是班长、是大队长,一直都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更是班主任于老师眼中的天之骄子。在我们这群崇拜老师的小学生当中,他几乎令所有人羡慕。

而那时候的我,看一堆杂书,甚至连《飘》都翻完了,可大多都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习惯了一个人静静地缩在坚硬的壳子里,没有同伴,更没有朋友。上课的时候,发呆、睡觉、看小说任意选择;老师提问的时候,脑袋恨不得埋到桌洞里;下课的时候,一个人靠着走廊的栏杆听MP3。

小周和我,像极了角色扮演中的正反面。除了一点。

虽然原因不同,但是小周和我都上课不听讲。不过他是好学生,只能望着黑板发呆,而我这个坏学生则在多个选项中切换自如。那个时候,我正沉迷在《书剑恩仇录》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所以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看小说。小周发呆之余,偶尔也用眼角的余光扫我一眼。我们熟悉了一些后,他问我究竟在看什么书,当他听到《侠客行》、《聊斋志异》、《民间文学》等书目时,面部表情很崩溃,因为他全都没听说过。

他和我商量:“你把你的书借一套给我,我也借一套书给你。”

我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的《红楼梦》带给了他,他拿了一套中华书局版的《诗经》给我。不出半月,他把《红楼梦》看完了,撇着嘴将书还我,一副不过如此的表情。后来,我们又互借过几次书,但他大多时候对我的书都无甚兴趣。从此,都是我借他的书看,我的阅读品味也在他的无意引导下从下里巴人向阳春白雪转变。

他借给我的《诗经》生僻字多,没有白话注解,我读得很吃力。很多地方我都读不懂,他也不肯解释,只告诉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因为读得艰辛费劲,我不想看了,可小周却在学习之余找到了一个新的嗜好,那就是考我。而我出于较量的心思,满足了他的消遣。常常是他说上一句,要我说下一句;或者他从脑子里随意扔出一首,要我全默出来。我对出来,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对不出,他轻蔑地摇头。我的好胜心不允许我输。所以在这场游戏的刺激下,我渐渐地把整本《诗经》都背了下来。

好胜心其实是种勇气。我和小周的较量,也逐日水涨船高。

早读课上,我不再发呆。我俩忙着较劲,忙了一整个冬天。他读《背影》,我看《匆匆》;他诵《梦游天姥吟留别》,我背《春江花月夜》。不知不觉中,我的阅读能力和记忆能力都飞速提升。我和小周的比赛,也从最开始的一边倒,变成了我偶尔会赢。小周每次被我刁难,表情就会十分丰富,故作镇静、满不在乎、暗自运气、偷着瞪我······反正任何一种都比他平时少年老成的样子好玩。

然而,这场源于消遣的竞技,让我越来越讨厌原来的自己了。

十岁的我,幡然醒悟的我,命运开始渐渐踏入另一条河流。

第二年春天开始的时候,我不再是班里的吊车尾。五年级伊始,我成为了于老师眼里的优等生。曾挤在中国少年先锋队末班车上的我,却在小学毕业之际,被德育处的赵主任推荐,和小周一起担任了少先队代表大会的主持人。

六年,前一半被我浪费,后一半把我敲醒。

很多事情,不记得了,不记得了,唯独记得被搁浅于旧书里的那张毕业相片。

镜头下。

女孩儿们笑面如靥。

男孩儿们天真稚气。

我端正笔直地坐在于老师一侧,傻里傻气。

小周站在我身后,扶着我的肩摆鬼脸。

02 ? 长大如抽丝

2017年初,我坐午夜航班。飞机飞入平流层,头顶再也没有云层遮蔽,机舱灯光还没亮。我用外套蒙着头,趴在舷窗上看星星。

那天,我结束了在省博物院为期两周的讲解员工作,身心俱疲。但是根本睡不着。回家的路总是让人精神亢奋。

漫天星斗,比机翼的夜灯都要明亮。即使舷窗的双层塑料玻璃模糊,也无法抹掉它们的光芒。我爱了星星很多年,这一次,是我离它们最近的地方。

我捂着窗子看了不知道多久,直到客舱灯光亮起。一侧头,邻座的姑娘没来得及收回目光,惊讶和疑问还留在脸上,大概以为我中邪了。

我略带尴尬地跟她说:“外面有星星,你可以把灯光挡住看看。”

她没说话,笑了。也是正常。

不知怎么,恍惚间想起曾对着星星许愿的十五岁的我,想起2012年的三个愿望。

世界和平,爸妈身体健康。

我成为很了不起的人。

隔壁班的男孩子会喜欢我。

前两个现在还无法验证。而第三个,已经无从考证。

凌晨一点半,我走出航站楼。天很沉,风很大,道路很冷清。我打开手机,有五个未接来电,是琳。最近的在一分钟前。

我回拨。

“琳,你回国了?”

“嗯。我在A区出口等你。”

“大半夜的,你现在在机场!?“

“感动吗?”

······

夜深露重。泪雾重合,我的眼眶模糊。

人生中你会遇见很多朋友,大部分只适合吃吃火锅唱唱歌;很少一部分会让你想要安静下来,和他们不着边际地聊聊天;更少的那几个,和你听同一首歌,和你读同样版本的书,和你讲曾今丢脸的傻事儿,和你一样固执地为了各自的野心不放手,和你一起走过了很多年。

见到琳的第一眼。她张开双手,朝我笑。

那时候,我心里真的很暖、很踏实。

我们一起跑到机场的星巴克用笔记本电脑看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最后一幕Mathida将Leon的盆栽种入学校前的草地里,说“我想我们会在这里生活得很好”的画面掀翻了琳和我的敏感情绪。

那是2015年十月初,三中八十周年校庆。夜幕下的聚光灯熠熠生辉。

黑西装白衬衫的正装校服。很干净。很清冷。

我戴着红袖标,坐在操场门口学生会临时搭建的秘书处为各班做登记和问题服务。典礼进行得很顺畅,和主席台上方的那面“预祝三中八十周年校庆圆满成功”的红白大横幅相得益彰。

舞台上火树银花,星光会聚。琳身着一袭淡蓝色晚礼服、挽着精致的发髻、脸上是淡雅的妆容,她口若悬河、字字珠玑。晚会在她和另外几个主持的推动下,渐入高潮。看台下人头攒动,笑浪翻滚。

我坐得太久,很累。索性打着手电,跟着纪检部的同学去人群当中遛弯。走到二班队列的时候,手电筒晃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是小周。

他转头,看到是我,一脸欠扁地说:“你玩忽职守!?”

我轻松地点头,和他玩笑几句后,回自己的岗位上去了。

其实,小周手里也有一支手电,不过是为了刷题。他正在为即将到来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做准备,时间宝贵。我不想打扰他。

晚会快落幕的时候。

我双手插兜,立在离主席台不远的地方,看见了微妙的一幕。一群嘻嘻哈哈面目模糊的同学中,只有琳沉默而严肃,一双眼睛格外明亮,专注地看着什么人——可是她注视的那个人并不在我的视线之内。

也许,所有人转瞬即逝的微妙瞬间背后都隐藏着一条细细的尾巴吧。只是我抓不住。

从星巴克出来,我和琳去打车。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

滨海路上的红绿灯交错,一辆车都没有。我忽然和她说,小时候看机器猫,有一集大家都被缩小了,在大熊家的院子里建了一个迷你城市,每个人的愿望都不一样,小叮当期待不要钱的铜锣烧商店、大雄渴望找到一家站着看漫画也不被老板赶走的书店······只有一个小配角,四仰八叉地躺在十字路口,说,终于可以躺在大马路上了。

琳说:“现在就躺吧。”

我们就这样冲到了空旷的马路中央,趁着红灯仰面躺下。

有时候人的愿望就这么简单,只要这样就好。

淡忘了曾今那个常常在主席台上致辞的少年,磨平了当初为托福和SAT的好成绩而分秒必争的锋利,打败了独自一人在纽约求学的孤独,对琳来说,这是躺在大马路上最大的幸福。

03 ?我们仨

依稀记得,当年初中语文老师讲《老王》的时候从清华大学跑题到钱钟书,又从钱钟书扯回杨绛,最后提起了一本书:《我们仨》。

当时几个同学鬼鬼地笑,用胳膊肘戳了戳我说:“赶明儿你也写本书吧,也叫《我们仨》。”

H笑得格外猖狂,被小周用语文书迎面打了上去。

然后,全班起哄,连班主任都笑得一脸慈祥,无奈地看着自己心爱的两个学生胡闹,“我们仨”的事情就被搁置在了一边。

我们仨,认识很多年了。2008年第一次去北京,看了奥运,一起爬了长城;2010年上初中,仍旧同班;2013年在中学生模拟联合国会谈上写了提案、同年六月一起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2015年我去上海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我们仨在外滩散步;2016年春节,第二次去首都,小周站在清华园前随口说自己考不上,琳说他矫情、我说他别扭,六月末的时候,小周不负众望地成为了我妈口中常说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大一的暑假,琳、小周和我申请了EASIN的中国区项目,去香格里拉支教、草原保护和体验藏文化。

行程里的第一天傍晚。

在束河古城的客栈,我们见到了团队的leader。他话很少,雷厉风行。一行人紧锣密鼓地举行了开营仪式和圆桌会议。

琳、小周和我坐在客栈院子的石桌边写策划,忙到零点。眼神里写满疲惫,但心底洋溢着成就感。当真是风华正茂的年代啊。

第二天,我们乘坐近四个小时的大巴,到了一所深山里的学校。那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一所小学,各界捐助也多,配套设施很完善,但是,唯独缺老师。全校只有一个老师。

我走进教室的时候,瞬间被孩子们清澈纯净、热情真诚的眼神震撼了,那是一种很难用语言去表达的心情。孩子们中有不少说藏语,我听不懂,只能依靠肢体语言。半个月的志愿教学中,孩子们教我藏文,我教他们说汉语、写汉字。

琳、小周和我分在同一个教学小组。我们从来没有午休,得备课写教案。小学的课并不难准备,但leader会旁听各组每天在放学后的总结报告,他的要求很严。没人敢浑水摸鱼。

周末的时候,我们仨去松赞林寺玩了一整天。小周拖着慵懒的我爬完了主殿的146阶石梯,琳在一旁不断笑话我俩。又听了当地的藏民讲孝道、婚嫁、生死。我虽不能完全理解他们的文化,但尊重。

志愿活动的最后一天。

我们带着班里的孩子们去帕海·依拉草原上清理垃圾。我做了一个实而不华的草原垃圾桶、小周刻了一个环保木牌、琳给孩子们开环保讲堂。夕阳西下的时候,每个人几乎都背着一筐白色垃圾往回走,脸上脏兮兮的,可笑容很甜。

晚上。

我们和班里的孩子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告别会。他们每个人都写了一封信,读给我们听。笨拙的字迹、明朗的声音,没有矫揉造作和精雕细琢,只有真诚。印象最深的是,有个小孩儿感谢小周帮他们家把坏掉的灯泡修好了大半。

告别会后,我关了灯,往教室外走。刚一出门,就看见门口的一个小小身影。是朗措。

她抿着唇不说话,送给我一张画。她自己画的。画上是一座山和一个站在山顶的小女孩儿。

我问她:“画里的小姑娘是你吗?”

她摇头,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我想变成她。”

有那么一瞬间,我诧异了。但很快就理解了。山里的孩子渴望去看外面的世界。可是,走出去的人太少。

山里人向往城市,城里人嫌累。人总是不知足。

我说:“我相信你。”

她嘴角弯弯,跑开了。

在我的印象里,朗措是班里最安静的姑娘,上课时头埋得很低,课间不爱出去玩,放学也一个人走。

有点,像曾今的我。

又不太像。

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恣意都一样,反正不管怎么度过,最终都会遗憾地明白,这段好时光,到底还是浪费了。青春,它总是过期不候。

所幸。

这么多年,我和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仍然在努力地发出微弱的光,认真度过对于宇宙来说无比渺小的一生。以至于在回望过去的时候,能够用自己最喜欢的姿态说出:那时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