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形象

浅论刘兰芝的悲剧性格

《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长达三百五十三句、一千七百六十五字,不仅是汉乐府民歌中,也是中国诗歌中罕见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写一个封建社会中常见的爱情悲剧。刘兰芝是《孔雀东南飞》中一个充满反抗精神的主人公,也是中国文学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个反抗妇女形象,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形象丰满的觉醒女性形象,这个形象突破了个人与家庭的狭小圈子而具有了广泛的重大的社会典型意义。因此,很多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刘兰芝的形象,也从不同的方面,如历史价值、现实价值和艺术价值等等方面探讨了刘兰芝的价值所在 。在悲剧性的探讨上,更多的人侧重于从社会的角度去探讨,侧重于从以焦母、刘兄为代表的封建礼教对其的摧残和迫害去探讨,肯定这是一出社会的悲剧,并归纳其中的悲剧意义。甚至有人用心理学、从恋母情结等西方批评方法去分析人物和悲剧的产生。这些观点和看法有它的合理性,但这种观点和看法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例如它不是过分强调当时封建礼教对刘兰芝的影响,就是完全脱离社会去探讨人物。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刘兰芝性格中的主要方面,也就是她的反抗性格在推动这一出悲剧的情节上的意义,恰恰相反,这正是决定刘兰芝的斗争和命运之所在。因此,对刘兰芝的反抗性格的形成以及它在这一出悲剧上的作用进行深入的分析去理解这个人物和社会,这也是一种思路。而且必须要抓住这一点,这才避免偏颇。

(二)

任何作品和人物的分析都不能脱离作品中的人物本身。

刘兰芝是一个集善良与反抗精神于一体,反抗占主要的女性形象。这种反抗精神形成的土壤是封建社会及其封建制度下的封建礼教。这一点在课文中有直接的体现。

首先,诗前序文有: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从这一小序中不难发觉,这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从研究的角度来说,小序最大的意义不是在与说出男主人公焦仲卿与其妻刘兰芝的爱情故事,而是给我们点明了故事所发生的时间。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主人公刘兰芝之死,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就从这一点来判断,刘兰芝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她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她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她屈从了,那么虽然她的肉体还活着,但她的灵魂、她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她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她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刘兰芝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因此,她的死,是性格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她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其中起决定作用是她的充满人性的反抗性格。

其次,从文章的主体部分来看,刘兰芝也是一个集善良与反抗精神于一体,反抗占主要的女性形象。

表面上看,悲剧的事实是焦仲卿的母亲却不喜欢儿媳,焦仲卿又常因公不在家,在此期间婆媳矛盾颇为激烈。刘兰芝向丈夫诉苦,说自己忍受不了婆婆的苛刻,焦仲卿去劝说母亲,却反被母亲骂了一通,并逼他休妻再娶。焦仲卿依违于母亲与妻子之间,不免进退维谷,于是他劝刘兰芝回娘家住一段时间,等他办完公事后再来接她。刘兰芝含泪而别,回到娘家。过了一段日子,县令和太守相继遣媒为子求婚,刘兰芝的哥哥逼迫她答应,刘兰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暗暗下了死的决心。婚期前一天,刘兰芝与闻讯赶来的焦仲卿抱头痛哭,约定“黄泉下相见”。在太守家迎亲之夕,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自杀,两家将他俩合葬在一起。

实际上,这个悲剧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只能听凭别人决定自己命运的不幸处境。在这样的社会里,发生这样的悲剧,正是由于刘兰芝的叛逆性格。刘兰芝在当时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兰芝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才是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从她身上流露出来的叛逆性格。试想,如果她向封建礼教屈服的话,那里还会有人记起这一出悲剧,记起这一悲剧中的人物刘兰芝呢!

再次,刘兰芝的反抗精神以及反抗性格是在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中逐渐表现出来的。

仲卿求母一段,是第一次冲突,刻画了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兰芝辞婆一段,是第二次冲突,这一次冲突比第一次冲突来得要强烈得多,反映了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兰芝拒婚,是第三次冲突,这是冲突的进一步的发展,它在兰芝与其兄之间展开,突出了兰芝富贵不能淫的坚贞品格及其兄的卑鄙。仲卿别母一段,写出了阿母的顽固与仲卿的守约。这四次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这冲突终于走向了高潮。在所有的冲突当中,主角刘兰芝,她的坚决抗争,她的反抗精神,影响与决定了仲卿的态度与斗争。 在这些斗争中,她的反抗性格在她的语言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全诗“***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①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特别是刘兰芝的语言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诗中写到兰芝与仲卿死前,兰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见兰芝后回家与母亲诀别,他俩这时的话语,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处境。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曾作过这样细致的分析:“兰芝不白母而府吏白母者,女之于母,子之于母,情固不同。女从夫者也,又恐母防之,且母有兄在,可死也。子之与妻,孰与母重?且子死母何依,能无白乎?同死者,情也。彼此不负,女以死偿,安得不以死?彼此时,母即悔而迎女,犹可两俱无死也。然度母终不肯迎女,死终不可以已,故白母之言亦有异者,儿今冥冥四语明言之矣,今日风寒命如山石,又不甚了了,亦恐母觉而防我也。府吏白母而母不防者,女之去久矣。他日不死而今日何为独死?不过谓此怨怼之言,未必实耳。故漫以东家女答之,且用相慰。然府吏白母,不言女将改适,不言女亦欲死,盖度母之性,必不肯改而迎女,而徒露真情,则防我不得死故也。”②试想,兰芝如果直说要死,这个弱女子势必会遭到暴力的约束,被强迫成婚。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写出了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矛盾心情。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严妆辞婆是她对焦母的抗议与示威。打扮时的事事四五通,表示了她对焦仲卿的爱,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姑嫂关系不易相处,兰芝与小姑关系融洽,正表现了她的懂礼仪、易相处。这同焦母的不容恰成对照。另外,辞焦母不落泪,而辞小姑落泪,也可见兰芝的倔强。兰芝死时,义无反顾,“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抒情性穿插较之动作刻划更少,但也是成功之笔“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兰芝和仲卿第一次分手时,作者情不自禁的感叹,增添了悲剧气氛。“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这画龙点睛的穿插,更激起了人们对刘兰芝遭遇的同情。即使那教训式的全诗结尾,也带有浓重的抒情意味,充满了作者的同情与期望。这些水到渠成、不着痕迹的抒情性穿插,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具有锦上添花的妙用,增加了全诗的感情色彩,突出了人物,特别是主人公刘兰芝的反抗性格。

为什么要塑造刘兰芝性格中善良的一面呢?刘兰芝回娘家后,遭到家长制的威压。但刘兰芝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正如前文对刘兰芝反叛性格的分析,不是她缺少叛逆精神,而是刚好印证了鲁迅先生所说的“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刘兰芝的正直、善良,而且愈是刻画深刻,就愈让人感到悲剧的力量。文中的刘兰芝勤劳能干,孝顺婆婆,体贴丈夫,怀着对未来生活朦胧的期待默默忍受着婆婆的折磨。但这不是主要方面,主要的是她的反抗精神,这种精神让她有清醒的认识,一旦意识到婆婆要驱逐自己的意图,不等对方开口,就自动提出“谴归”,并且“严装”上路,非常镇定地面对自己的命运。当阿兄逼嫁的严重时刻,她既不告辞也不争辩,而是表面顺从,内心却抱着以死徇情的主意,从容地“举身赴清泉”,用生命向黑暗势力做了最后的抗争,这样,她的悲剧性便一步步的显示出来,她的个性以在专制势力的碰撞下迸发出火花。通过这个悲剧,使得《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呈现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殉情而死的爱情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三)

综上所述,这是一出性格悲剧,是刘兰芝反抗性格与强大的封建势力、封建礼教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下的一出悲剧,从中体现出刘兰芝既是中国典型的妇女形象,有勤劳、善良的一面,又是充满反抗精神的反封建形象,正是这两者的完美统一构成了刘兰芝永久的人格魅力。悲剧的魅力,在于它毁灭的美;悲剧的不幸,在于它往往不仅仅是悲剧,而是永远的生活。在中国文学史上,作者第一次从这种悲剧中发现了深刻的人生教训和社会意义,并用汉末时已臻于成熟的五言诗体作了完美的体现。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技巧上,此诗都在中国文学史上发生过很大的影响,直到现在为止,它还被不断改编为各种剧本,为广大人民所喜爱。总之, 刘兰芝对爱情是忠贞的,对封建伦理道理的反抗也是彻底的。正是刘兰芝性格中这种最主要的性格(反抗性格)决定了她的斗争和命运,也是她的形象能够千古流传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