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话你看一遍就不会忘?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出处:
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 原文为“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意思:
得到了它(之在这里作代词)是我的幸运,或者说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据说这是徐老大为了林徽因小姐的感悟。徐志摩先生是个才子,但是才多情也多。在奉父母之命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生了孩子,便认为完成了自己对父母的使命。转身便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在与林徽因的交往中,尽管两人的身份是朋友和恋人,一开始徐志摩便很满足,但是渐渐的,他便有些其他的感觉,但是他也知道,自己与林徽因是不可能一直在一起的,为此,他很迷茫,便写信给梁启超,信中的内容早已不重要,但是,这一句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却留在众人心中。
我以前并不觉得徐志摩有多有才,尽管他的诗很出名,我也觉得很有意境,但是,能写出有意境的诗的人多了去了。
直到我看见了这句话,一开始我是在学校的阅览室中的一本美文杂志中看到的,一下子就戳中了我的心,在我心里生根发芽,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是徐志摩先生的,直到后来无意中才发现。
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像是融入我的脑里。上上课我就会无意间想到这句话,即使是在毫无相关的数学课上。
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看过很多很多小说,对爱情有向往,但是我也知道那美好如童话的爱情在现实生活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一句话,让我既充满对爱情的向往,又对爱情希望的破灭。这句话就是那么有魔力,那么的触动人心扉。
但是徐志摩后来的生活算不算是得之我幸呢?在与陆小曼结婚后,相继与好友老师闹翻,还逼着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赚钱给陆小曼花,结果却死在去赚钱的飞机上。这算不算命运。是的,徐志摩得到了他想要的爱情,为此付出了一切,但是这是他的幸运吗?恐怕也只能问他自己了。
但是,我很爱这句话。读起来就让人欲罢不能,也会让人心疼心痛,但是我却喜欢这心痛的感觉。
在此,也要对徐志摩先生说一句,希望在天堂的你能真的幸福。得到你想要的,不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