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帮我解析以下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

一、

诗人徐志摩飞机意外逝世于1931年11月19日深秋,那一天,诗人林徽因正好有一个公开的英文演讲,题目是关于中国古建筑物的,地点在北平的协和小礼堂,而对象是当时在北平的外交使节团。这个演讲,林徽因已经准备好用徐志摩的一首诗来开场,这首诗便是《常州天宁寺闻礼忏声》。正因为这样,所以林徽因也特别邀请了徐志摩参加这场演讲会,而徐志摩也答应了。当时的徐志摩为了应付陆小曼的过度挥霍,正在三所大学任教,南南北北地奔跑于上海、南京与北平三地。不幸地,他在那一天清晨搭乘自南京起飞的免费邮政飞机赶赴北平,因为经过山东济南遇大雨浓雾撞山失事,机毁人亡。

同年的12月7日,林徽因发表了《悼志摩》一文,哀悼这位早逝的诗人。第二年,也就是1932年的11月19日,林徽因以及徐志摩的挚友、学生等聚会纪念徐志摩。到了1933年11月18日,林徽因发表了《秋天,这秋天》(11月中旬写),这首诗,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得知,它是用来悼念徐志摩逝世两周年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明其所以然。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十一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又凋零不堪只想哭。昨天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1935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一文除了特别提到她在1933年11月中旬写的这首《秋天,这秋天》其中最让人神伤的“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诗句外,还特别提到连续这四年来的十一月是怎样度过这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悲伤日子,其中最让人读来深深神伤的恐怕是1934年11月19日那个秋天晚上,她坐火车从浙南返沪,途经徐志摩的家乡硖石火车站,火车停在站台的那一段文字。秋天竟一直缠绕着她!事实上,徐志摩逝世对她造成的悲痛,在她后期的诗作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情怀可说更甚于中期的诗作。渐渐地,在诗人林徽因的心中,徐志摩竟完全等同于“秋天”!1947年林徽因所写的《给秋天》一诗可说把她内心的绝望、悲伤、内疚、自责与后悔更充分地表露而无所遗。

《秋天,这秋天》一诗写于1933年,是诗人林徽因的诗歌由前期转向中期的一个分界线。1937年7月倭寇入侵中国,诗人林徽因被迫离开当时的北平,因为播迁西南快十年,她的诗歌风格又开始转变,1947年的《给秋天》便是她后期诗作中的代表作之一。同是咏叹“秋天”,同是深深地思念着徐志摩,但风格回异,所呈现的内心世界也截然不同。

二、

1819年9月21日,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给他的朋友约翰?雷诺斯(John Hamilton Reynolds)写了一封信,信上说:

“现在这季节多美呀! – 空气多好!有一种适度的料峭。真的,不开玩笑,爽朗的天气 – 戴安娜般的天空 -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喜欢断梗残株的田野 –是的,它真的比春天那种冷冷的绿色好多了。不知怎的,残株断梗的平畴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就像有些绘画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一样 -在星期天早晨我散步时,这,深深触动了我,于是我写了一首诗。”

这首诗就是济慈写于1819年9月19日星期天的《给秋天》(To Autumn)。《给秋天》是一首“颂”体(Ode)诗,它除了是济慈颂体诗中最精致、最美好的一首诗之外,也可以说是英文诗歌里短诗中接近完美的一首诗。(耶鲁文学教授Harold Bloom 的评语。“one of the subtlest and most beautiful of all Keats's odes, and as close to perfect as any shorter poem in the English Language.”)美国诗人Allen Tate除了赞成这首诗是“最接近完美的诗作”外,他还说:“让人无法赞一词!”(“is a very nearly perfect piece of style.”“it has little to say.”)所谓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而让人穷于赞叹的纯粹诗歌。这首诗,从客观的秋景、到秋收、及秋声,呈现在人面前的是一幅幅的客观实景,具体而真实,美丽而温馨,诗人本身的主观情思似乎已可完全被遗忘。事实上是,诗人本身的情怀诗思正深深地隐藏在步步的客观景致之描写中!这种不把自己的主观思维判断与情思感想直接地加进到当前的客观景象中的诗歌,正是所谓的纯粹诗歌。

济慈美妙的《给秋天》分别深深地影响了二十世纪初的两位诗人,美国的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与中国的林徽因。

1915年11月秋天,史蒂文斯在《诗刊》杂志上发表了《星期天早晨》(Sunday Morning)一诗,首度质疑了济慈的过度乐观,当前让人迷醉的秋景、秋收与秋声并不是永恒的,它同时也指向黑夜与死亡。Why should she give her bounty to the dead? /What is divinity if it can come /Only in silent shadows and in dreams?诗中的中年女主人为什么不再享受外界美好的事物而为死亡的阴影所逐?在《星期天早晨》一诗的第二节一开始就提出上面两句质疑:“为什么她要把从感官得来的愉悦舍弃给死亡呢?”“如果神只能以静静的阴影或梦的方式而来,还有什么神圣性可言?”意思清楚不过,宗教对人死后的许诺,如天堂、盛宴等,对活着的人言,岂不是空洞、抽象,而不具任何实质的意义?从自然的进程去看秋天,黑夜与死亡不正是秋天的必然终结?史蒂文斯在他的好几首不同的诗作中不断地回应济慈这首《给秋天》,当前美仑美奂的无边秋色秋景,最终似乎不过就是为了指向黑夜与死亡罢了!

无独有偶,中国诗人林徽因,在她前期诗作《秋天,这秋天》、中期诗作《红叶里的信念》与后期诗作《给秋天》,分别回应了济慈这首名诗《给秋天》,并且有自己的深层解读。《红叶里的信念》是这三首秋诗里最好的一首,除了是诗人林徽因的长诗里最好的一首之外,它同时也是现代诗歌中最好的一首秋诗之一,我准备日后撰写专文介绍,这一篇文章主要集中论述《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这两首诗。

《秋天,这秋天》一诗最值得注意的是,林徽因也效仿济慈一样,把“秋天”拟人化(personify),但是,济慈让“秋天”变成了“你”(thou),而林徽因让“秋天”变成了“他”。林徽因在这首诗中的“你”却是专指诗人徐志摩,而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先明白这一要点就能明白全诗要义,也能明白为什么“秋天”的“他”与“徐志摩”的“你”,到了1947年《给秋天》一诗“他”和“你”合二为一,“秋天”就与“徐志摩”完全等同!“秋天”、“徐志摩”和“我”这个三角形是他们悲伤的故事,这个悲伤的故事开始于1920年11月19日伦敦的深秋,而终结于1931年11月19日济南开山的另一个深秋!

《秋天,这秋天》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stanza)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这一点,我们可以对照徐志摩本人的话获得证明,他在散文《自剖》里说:“原先我在人前自觉竟是一注的流泉,在在有飞沫,在在有闪光。”而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究竟吹的是什么样的风?照的是什么样的月色?秋风吗?黄月吗?林徽因在1936年秋天写的《山中》一诗上说:“当时黄月下***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注一)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奇异的风一吹、奇异的月色一照之后,会让一个原先父亲希望他日后进入金融界、自己却想成为中国的Hamilton的二十四岁青年人,一下子竟变成了一个分行抒写自己思想和感情的诗人?为什么?北宋大词人欧阳永叔在他的《玉楼春》一词中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确然无疑地,假如欧阳修不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那么,离愁别恨也只不过就是人生的无可奈何的一种日常现象罢了。正因为深爱着对方,当前的离别便造成了内心无法祛除的悲痛,这又跟风月有什么关系?欧阳修生命里永恒的悲痛既然跟风月毫不相干,那么,徐志摩会成为诗人、甚至后来林徽因也成为诗人,难道跟秋风、黄月就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诗人,不正是因为当初1921年他们在剑桥时深陷情网与在拜伦潭前指水为誓吗?(注二)《山中》一诗里的那像“星子般仍挂在秋风里不变”的“那三两句长短”的话不就是明证吗?我们要问,“那三两句长短”的话是什么?除了是“我爱你,爱你。 – I love you, love you.”(他们常常用英文交谈!)之外,还可能是什么?林徽因在1933年岁末所写的《忆》一诗早已透露了这一点,她说:“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可见那些“勇敢话”不是一个人在独白,而是两情相悦的年青人的情话!他们的初恋,首先让徐志摩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把他的“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分行”的诗句,狂放而缤纷,甚至显发为如同向着不同方向乱冲的山洪似的。然而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懂得,/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猛虎集序》上说:“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哪还顾得了什么美丑!”徐志摩上面的这几句话,正是林徽因《秋天,这秋天》一诗第一节的最后几行诗句之所本!然而我们要问,为什么林徽因却说“秋天懂得……”、“秋天爱……”呢?那不是她自己懂得,她自己爱吗?当你十六、七岁时,一直不停地收到你所爱的人写给你的“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化出的诗行,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当然理解他奔放的感情、当然爱听、爱读,哪怕它们是多么不成熟的、不经意凌乱的诗作!那么不就是林徽因本人懂得和爱吗?又干秋天底事?林徽因在1936年2月26日写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上说:“我方才所说到极端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不知道你有否同一样感觉。我的确有过,我不忘却我的幸福。我认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闪亮的,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迸出神奇的 -如同两个人透澈的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感情全觉得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闻,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的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这些种种,便都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瑰宝。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那机会,且没有多少人有那种天赋的敏感和柔情来尝味那经验,所以就有那种机会也无用。”人与人的相遇、相识以至相恋,终极发展至这种灵质的无间相契,以至于达到了一种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境界,试想想,这还存在着你我之区分?不止你与我相即相入,甚至连秋天也融化进了那无人我的纯情世界之中!这样一来,在1921年,本来是林徽因自己懂得、自己爱,而说成秋天懂得、秋天爱,岂不就成了不证自明的道理?(注三)

三、

躬尝了自由恋爱的初恋甜美,亲灸了剑桥人文的启蒙熏陶,体验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热情奔放,于是,徐志摩便脱胎换骨似地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树立起了一种对诗化生活的理想之追求,他迷恋于对纯粹美感的终极向往,并且他为他的生命确立了一个“单纯信仰”,这个单纯信仰就是英国浪漫派开山祖华兹华斯在《远游》一诗所说的:“We live by Admiration, Hope and Love.”(“我们靠着活命的是:敬仰、希望和爱情。”)与科尔律治在《文学传记》中所说的“poetic faith”(“诗意的信仰“)(注四)。徐志摩在他的散文《秋》里提到过,但次序则颠倒了,他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We live by love,admiration and hope.),这话又包涵一个条件,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而林徽因在《激昂》表白得更为明确,诗上说:“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永远膜拜,/膜拜在你美的面前!”对徐志摩所说的“单纯信仰”有了一个扼要的了解之后,我们便能明白,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第二长节,主要在阐述徐志摩在现实生活与感情生活跟他的“单纯信仰”所产生的巨大落差。初恋是甜蜜的,然而隐藏在这甜蜜的背后却是痛苦和悲哀!1921年年底林徽因由英国返国之后的感情上的转变,导致人还在剑桥学习的徐志摩于1921年至1922年这一整年,既活在愉快欢欣中,也同时真切地感受到人生的痛苦与悲哀。他后来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追述说:“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这种痛苦与悲哀到了1923年徐志摩的日记《西湖记》里更为明确,而到了1924年林徽因选择了与梁思成一起赴美升学便等于为他们那一段初恋爱情故事画上了句号,辗转发展到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便完全崩溃,1928年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中的“我是在梦中,/在梦的悲哀里心碎!”正是这种痛苦与悲哀的真实写照!然而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他撑着梦也似的喜筵,并不单为徐志摩的“欢欣”,“秋天”他还把双手一撒开,便魔术似的让满掬着珠玉串成的项链 –璎珞,像花雨般展现出那不能用理性去捕捉的幻变,这缤纷的背后,便是通向痛苦悲哀,并且也指向“夜”与“死亡”,徐志摩在他的最后一首长诗《爱的灵感》上说:“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爱的灵感》一诗上又说:“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所以,林徽因说:“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这难道不是造物之神奇?谁让徐志摩的心窝打上牢牢的结?这个结为什么再也无法打开?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这正是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中说的“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正由于这悲哀在1921年早已种下,1931年深秋,起自西窗外沿的一阵秋风,已在昨夜吹起,萧萧拂向梧桐树发出阵阵凄然的哭泣声,可是,当事的两个人,竟没有一个警觉!徐志摩在写他的散文《自剖》时曾表达出他对自己的“单纯信仰”产生非常严重的疑惑,甚至认为那只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虚幻”罢了。他说:“因为个人最大的悲剧是设想一个虚无的境界来欺骗自己;骗不到底的时候你就得忍受幻灭的莫大苦痛。与其那样,还不如及早认清自己的深浅,不要把不必要的负担,放上支撑不住的肩背,压坏自己还难免旁人笑话!”在《猛虎集序》里更进一步明言“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对自己的人生信念产生怀疑以至于颓废,那岂不就是等于放弃?他在《自剖》一文中的最后说:“朋友,不要迷了,定下心来享你现成的福分吧!思想不是你的分,文艺创作不是你的分,独立的事业更不是你的分!天生扛了重担来的那也没法想(那一个天才不是活受罪!)你是原来轻松的,这是多可羡慕,多可贺喜的一个发现!算了吧,朋友!”徐志摩的灰心失望的根源事实上是来自林徽因的感情转变,一直到了1928年12月在北平重逢林徽因而有所改变,1930年秋,徐志摩把当时在东北感染肺结核病的林徽因接回北平养病后,他又重新点燃起当年在康桥时对林徽因的爱情的火炬(他的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动源之一!),然而,林徽因当时刚生下长女,生活感情都处在人生高度的顺境中,她是不可能再接受徐志摩感情的,只是在诗歌中跟徐志摩惟仿惟佛、高来高去地“神交”而已(可参读林徽因1931年最初九首诗!)其中以《那一晚》说得最明确,她说:“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那一天你要看到凌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意思明确不过,当年他们在拜伦潭前的盟约的两点:一、创作浪漫派诗歌。二、落实爱情婚约。林徽因能做得到的只可能是前者,并且她写出来的诗歌(“歌唱”与“花”都是指诗歌创作言),希望能获得徐志摩的“赞赏”,但是,感情方面,最远我则只能“私闯入当年的边境”!1932年农历年年初一,林徽因给胡适之先生的信信末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信上说:“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然而徐志摩并不死心,他认为能回到1921年那时的纯情,《秋天,这秋天》一诗从“起始你怀疑着”一直到“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便是讲述徐志摩本人的“认为”仍有可为,他期待的是“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那么,历史将会改写!但是,在林徽因这方面来说却是:“冷雾迷住我的两眼”,她不会也不能再往前多闯一步,那么,“在这样深秋里,/你又同谁争?”1931年11月19日清晨,那“摧毁的工匠”的更高存有 –“造物”,便宣告了“残酷的现实”,没有任何的疑问,这就是荒诞的现实,这就是人生不可信的虚幻!是谁导致了这“流血的哀惶”?为什么她的双眼会被冷雾迷住?林徽因最好的一首“秋诗”《红叶里的信念》如此写:“夜夜/风像利刃削过大土壤,/天亮时沉默焦灼的唇,/忍耐的仍向天蓝,呼唤/瓜果风霜中完成,呈光彩,/自己山头流血,变坟台!”这首诗,每次我读到这里时,竟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也特别想到1930年12月25日徐志摩长诗《爱的灵感》里的诗句:“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

1819年9月19日济慈在《给秋天》一诗所呈现的美好秋景、秋收、秋声,到了1933年深秋林徽因在她的《秋天,这秋天》却变成了一首悼亡挽歌。虽然,“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但是,对林徽因来说,秋天不也带来冬日长长的黑夜,并且也指向死亡?得不到林徽因感情上的充分肯认,徐志摩那像“一细炷香”那般“点子亮”的单纯“信仰”又如何经得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导致徐志摩很快地结束了他那短短三十五岁的人生的岂不正是他不能忘情于1921年在康桥的初恋?在如诗如画的康桥,“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是不是正因为徐志摩“忘不掉”,才种下了1931年深秋的济南开山山上机毁人亡的悲伤?为什么“信仰”不在“过往的中间安睡”?李义山在他的《和韩录事送宫人入道》诗上说:“当时若爱韩公子,埋骨成灰恨未休。”我们要问,为什么生命中美好的事物总是那么的短暂?为什么相识、相恋、心灵又如此相契,竟又会交臂而失之?难道这竟只是造物之弄人?林徽因写这首诗时,徐志摩已去世整整两年,究竟是徐志摩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和“同看过的花好”还是另有其人?明确无疑地,林徽因本人也一样不能忘记,才会发而为诗!假如他们从没发生过什么初恋的爱情故事,那么,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也只不过整整相隔十二年前的一桩往事罢了(1921年!)又何以会忘不掉?生命的悲哀不正是活着在一种内疚、自责、后悔与绝望之中?

秋天的骄傲是收获春来所开的花所结成的果实,受到生命的煎熬的徐志摩,他除了点燃自己去照亮别人之外,他还能做什么?自由恋爱的初恋爱情甜美与悲伤,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巨大震撼,这全在指顾之间化在他缤纷的诗行中。然而,曾经有一段时间,就像泉水枯涸了似的,他要写出八行十二行的诗句竟是无比的艰难!这就是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的“世界上再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不但惨,而且寒怆。”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里说的:“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依照林徽因这里对徐志摩的诗人生命的描述,在主观方面言,徐志摩除了“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需要通过诗的语言表达出来之外,客观方面言,徐志摩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学创作深具时代使命的自觉承担。尽管说是“寒怆”或“酸怆”,他真的做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般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正因为他全力的投入,才会在当时一本诗集接着一本诗集的印出。并且,他也影响到他的朋友们和学生们加入这个在当时还在草创阶段的新文学运动,可惜的是,他竟在英年辞世!似乎应验了他在《猛虎集序》里的最后的一段话,他说:“我再没有别的话说,我只要你们记得有一种天教歌唱的鸟不到呕血不住口,它的歌里有它独自知道的别一个世界的愉快,也有它独自知道的悲哀与伤痛的鲜明;诗人也是一种痴鸟,他把他的柔软的心窝紧抵着蔷薇的花刺,口里不住的唱着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他不住口。他的痛苦与快乐是浑成的一片。”似乎也应验了《爱的灵感》上说的:“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徐志摩在《猛虎集序》里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难道作为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便只能被动地接受更高的存有 – 造物 –给我们定下的结论?是不是哭泣、呼唤、甚至祈祷都将是枉然?难道我们只能默默地在静里低下那已疲乏不堪的头,来承受这摧毁的工匠之最后宣判而不能反抗?是不是在落叶的秋天里,萧萧的西风仅仅只是诗人自己为自己奏起的挽歌?是不是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奏而它的主旋律只有黑夜与死亡这两者之交替?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结尾处如此写:“这时候,/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我们不禁要大声地问:难道他们已别无选择?

注释:

注一:林徽因在她的散文《究竟怎么一回事》里说:“我们仅听到写诗人自己说一阵奇异的风吹过,或是一片澄清的月色,一个惊讶,一次心灵的震荡,便开始他写诗的尝试,迷于意境文字音乐的搏斗,但是究竟这灵异的风和月,心灵的震荡和惊讶是什么?是不是仍为那可以追踪到内心直觉的活动;到潜意识后而那综错交流的情感意象;那意识上理智的感念思想;以及要求表现的本能冲动?灵异的风和月所指的当是外界的一种自然现象,同时却也是指它们是内心活动的一种引火线。诗人说话没有不打比喻的。”

注二:请参阅拙著《徐志摩〈再别康桥〉试释》一文第二节“不是清泉,是天上虹”的解释。

注三:依据徐志摩《猛虎集序》的说法,他的第一本诗集《志摩的诗》:“是我十一年(民国十一年,即1922年)回国后两年内写的;在这集子里初期的汹涌性虽已消灭,但大部分还是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什么诗的艺术或技巧都谈不到。”第一版的《志摩的诗》保留着他早期在康桥第一阶段的诗作,如《再会吧康桥》。我很好奇他“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的早期诗作是如何地“不经意的凌乱”而让林徽因“懂得”和“爱”。

注四:cf. William Wordsworth, The Excursion, 1814, Book IV and Samuel T. Coleridge, Biographia Literaria, 1817, Chapter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