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闻一多和徐志摩诗歌的区别

主要是诗歌艺术形式上的区别。

闻一多主张诗歌要有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但就其个人来讲,更重视诗歌的建筑美,即诗行整饬。拿他的《发现》做个例子,“建筑美”在本诗中不表现为“节的匀称”(全诗只有一节),而表现在“句的均齐”上,全诗十二行,每行基本上都是十一个字,既有外形的整齐感,又有内在的韵律感。

相比较而言,徐志摩则更多的追求诗歌的音乐美,即诗歌的韵律和谐。例如他的《偶然》,韵律和谐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在用韵的安排上,每节中九字的诗行押一个韵,五字的诗行押另一个韵,使得诗歌语言显得“血脉贯通”,读来琅琅上口;在音尺的使用上,九字诗行有四个音尺,五字诗行有两个音尺,二字尺与三字尺的安排也有变化,这使得本诗具有了一种流畅而又深沉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