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夫人是谁?他到底有几个夫人啊?

鲁迅的婚恋

——兼驳有关讹传谬说

□陈漱渝

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关于鲁迅与许

广平由相识相交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在《许广平的一生》、《许广平

的故事》等专著中已有详尽的介绍。去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

绍兴电视台又联合摄制了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鲁迅与许广平》,近期

将在荧屏与广大观众见面。在这篇短文中,没有必要再费笔墨去复述

那些广为人知的内容,只想着重介绍他们相恋的思想基础和某些生动

细节。

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

双方相差有十八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

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

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

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

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

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倍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

可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

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

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

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

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同思想。

她跟鲁迅当时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

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

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

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

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

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

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年谱〉的经过》,

原载1940年9月16日上海《宇宙风》乙刊)。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恋爱的过程和细节,大致是这样的———他们

相识于1923年10月,那时鲁迅开始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

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而

许广平是该校国文系二年级学生。在每周三十多点钟的课程中,她最

盼望听讲小说史,上课时常选择第一排座位。在学校,鲁迅是一位在

学生中找不出一句恶评的老师,而许广平则是一位听课时喜好忘形而

直率地提问的小学生。他们相交于1925年3月11日,当时女师大发生了

反对校长杨荫榆的学潮,作为学生自治会总干事的许广平正是学潮中

的骨干。为了解除时代的苦闷,探讨中国女子教育的前途,她主动给

鲁迅写出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斗争中相互支持,在事业上相互帮

助,在生活上相互关怀。他们相恋于1925年10月20日(这个日期是绝

对正确的,但笔者暂不准备披露材料来源)。这一天的晚上,在鲁迅

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鲁迅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

许广平坐在鲁迅的床头,27岁的许广平首先握住了鲁迅的手,鲁迅同

时也报许广平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许广平脉搏的剧烈跳荡,正跟鲁

迅逐渐急促的呼吸声相应。于是,鲁迅首先对许广平说:“你战胜了!”

许广平不禁报以羞涩的一笑。(以上细节,参阅许广平:《风子是我

的爱……》,原载《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1期)。接着,两人热烈

地接吻。第二天,刚刚写完小说《孤独者》四天的鲁迅,又一气呵成

了一篇以婚恋为题材的充满生活哲理和抒情色彩的小说———《伤逝》。

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终于在上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鲁

迅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

为使读者比较全面而准确地了解鲁迅的婚恋生活,还有必要澄清

一些讹传,批驳一些谬说。这些讹传和谬说大多是打着反对神化鲁迅

的旗号抛出的,但由于有悖于事实,并不能达到恢复历史人物原貌的

目的,而只能混淆真伪,惑乱视听。据笔者所知有以下几种:

一,二许争鲁说。在谈及鲁迅的婚恋生活时,中外一些研究者常

提及许羡苏。有人甚至用直截了当或隐晦含蓄的笔墨把鲁迅和许羡苏

的关系神秘化,认为他们的感情已超乎友情。作这种判断主要有两个

依据:1,鲁迅的学生和友人孙伏园曾对人说:“L(按:指鲁迅)家

不但常有男学生,也常有女学生,但L是爱长的那一个的,因为她最有

才气云云。”(鲁迅1926年9月30日致许广平)“长的”指许广平,相

对矮的那一位则指许羡苏。2,据鲁迅自己统计,鲁迅致许羡苏的书信

多达110封,比致许广平信多30封,而许羡苏致鲁迅信也多达96封。此

外,许羡苏曾替鲁迅北京寓所管账,管理书籍,还为鲁迅编织过毛衣、

围巾、毛背心。但是,以上事实只能说明鲁迅和许羡苏关系密切,而

不能证明他们之间有超乎友谊的情感。比如鲁迅与“二许”之说,原

是孙伏园散布的流言,鲁迅在同一信中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种说法

“正如伏园之人,不足道也”。至于鲁迅与许羡苏通信,基本上是在

鲁迅与许广平相爱双双南下之后。因为鲁迅常常需要调阅存放在北京

寓所的书刊、拓片,只好委托替鲁瑞和朱安管家的许羡苏代寄。这些

往返信函的内容多属事务性,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容,更不是某

位名家揣测的是表达鲁迅的“赎罪”心情。1931年许羡苏到大名河北

第五女子师范学校任教。离开北京之前,她把鲁迅寄她的信捆成一包,

亲手交给了朱安,可见这批信件并没有神秘内容。许羡苏为鲁迅织毛

线,系受鲁迅母亲的委托,也并不是表达超乎寻常的情感。

二,暗恋萧红说。有人因为鲁迅与萧红大都过早地蒙受了婚姻的

创伤,都有肺病和热烈而沉郁的乡土情感,***同语言多,对话范围广,

就认为鲁迅和萧红在潜意识中彼此暗恋。这位论者还给读者布下了一

个疑阵:“后来,她(指萧红)远走东京,却一去没有了消息。这是

颇费猜量的。”其实,萧红1936年7月去东京,萧军去青岛,暂定分别

一年,是因为萧军一度移情别恋,使萧红内心苦痛,两人之间一度产

生了感情裂痕。这跟鲁迅丝毫也没有关系。即使如此,在萧红赴日本

期间给萧军的信中,仍时时流露出对萧军的恋情。许广平在《忆萧红》

一文中谈到,鲁迅跟二萧接近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是“两个北方来的不

甘做奴隶者”,而且萧红又具有活泼开朗、天真无邪的性格,因此才

“用接待自己兄弟一样的感情招待了他们”(原载1945年11月28日上

海《大公报·文艺》)。二萧跟鲁迅接触过程中,萧军写信多,萧红

上门拜访多。因鲁迅当时多病,萧红来时多半是由许广平出面作陪。

在萧红心目中,鲁迅是敬爱的导师,慈祥的长辈,并没有留下让人猜

量的感情空间。

三,与弟媳关系暧昧说。这种说法起因于鲁迅与二弟周作人突然

失和,而双方都没有公开失和的真相,致使众说纷坛,莫衷一是。

1991年,千家驹先生在海外发布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消息:周作人的日

本老婆羽太信子曾经是鲁迅的妻子,证据是鲁迅1912年7月10日的一则

日记。原文是:“午前赴东交民巷日本邮局寄东京羽太家信并日银十

元。”千家驹解释兑,“羽太”即羽太信子,鲁迅把寄羽太信子的信

函称为“家信”,可知他们是夫妻关系。(千家驹:《鲁迅与羽太信

子的关系及其它》,1991年《明报月刊》第1期)这种妄解不仅蒙蔽了

一些对鲁迅生平不熟悉的青年人,同时也蒙蔽了一些学富五车的学者

教授。有人据此解释,“鲁迅”这个笔名中的“鲁”字取其母鲁瑞的

姓,而“迅”(xùn)与“信”(xìn)在南方是谐音字,系指羽太

信子,所以“鲁迅”这个笔名反映了鲁迅内心深处母爱与性爱的冲突。

事实是:羽太信子是鲁迅二弟周作人之妻,1909年在日本成婚。

羽太信子家贫,人口多———有祖母,父母,一弟二妹。为帮助周作

人及羽太一家的生活,鲁迅毅然中断了留学生活。鲁迅对友人许寿裳

说:“你回国很好,我也只好回国去,因为起孟(即周作人)将结婚,

从此费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谋事,庶几有所资助。”(《亡友鲁迅印

象记》)1911年5月,周作人夫妇归国。1912年5月16日,羽太信子分

娩,得一子。其弟羽太重九携妹羽太芳子来绍兴,照顾产妇。鲁迅7月

10日寄“羽太家信”,并不是寄给羽太信子的信,而是寄给日本羽太

家的信。当时羽太信子在浙江绍兴,6月12日、6月29日曾两次给鲁迅

来函,据推断似为向鲁迅要钱。鲁迅“寄羽太家信并日银十元”显然

与羽太信子来信有关。鲁迅也曾复羽太信子信,日记写明是“与二弟

妇信”,而不是“寄羽太家信”。由此可见,望文生义会得出多么荒

唐可笑的结论。

四,“濯足”系手淫自慰或其它性行为说。在鲁迅日记中,间或

有“夜濯足”的记载。濯,洗涤之意。《孟子·离娄上》:“清斯濯

缨,浊斯濯足矣。”意思是清水用以洗涤帽子上的丝带,浑水则用来

洗脚。《楚辞·渔父》:“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

兮,可以濯吾足。”后来就用濯缨表示清高自守的行为,而以濯足作

为被道学家视为污浊的性行为的隐语。因为一般人有每天洗脚的卫生

习惯,但在鲁迅日记中却有时大半月、甚至几个月才出现“濯足”的

记载,于是有人怀疑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洗脚,而是性生活或性行

为的隐语。这种理解也是一种妄测。因为鲁迅日记并非皇帝的起居注,

是写给自己看的,有很大的随意性。生活中的要事经常有意或无意不

录,小事则经常失记,更何况鲁迅生前也并不是每天都洗脚,特别是

在寒冬。鲁迅日记中濯足的记载时断时续,其中并没有什么隐秘之处。

比如鲁迅1915年至1918年独居于北京绍兴县馆时,日记中有“夜濯足”

的记载,而在与许广平开始同居的1927年10月日记中反无“濯足”的

记载,可见“濯足”与性行为并无关连。再如,鲁迅临终前不久的日

记中(如1936年9月21日,10月12日)都有“夜濯足”的记载。当时鲁

迅正在发烧,病情严重,当然不会有性生活的雅兴。所以,应该把鲁

迅日记中的“濯足”如实地解释为洗脚,而不应作其它的奇想和发挥。

五,鲁迅狎妓说。前些年,海内外一些以反鲁为职志的作家还发

布了另一个爆炸性新闻:“鲁迅狎妓。”证据是:鲁迅日记中出现过

“邀一妓略来坐,与以一元”的记载。经查核,这句引文出自鲁迅

1932年2月16日记,前后文是:“夜全寓十人皆至同宝泰饮酒,颇醉。

复往青莲阁饮茗,邀一妓略来坐,与以一元。”所谓“全寓”,系指

鲁迅一家三口及其三弟周建人全家。如狎妓,哪有全家同往并携夫人

的道理?事实是,日记中所谓“妓”系指“一·二八”事变之后沦为

歌女的女性。“略来坐”,无非是借聊天进行社会调查。鲁迅同年创

作的旧体诗《七绝·所闻》《七绝·无题》就都是以这些下层妇女流

离失所的痛苦生活为题材。所以,这种谣传丝毫无损于鲁迅的人格,

只能暴露出造谣者内心的阴暗。

在《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中,鲁迅谈到论及一个作家

必须顾及全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譬如

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点,

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那自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

的,然而,岂不冤哉!”我想,在谈及作家婚恋生活时,如果捕风捉

影,移花接木,或背离事实,凭空杜撰,那必将使论述对象蒙受更大

的冤屈,这种做法更是不足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