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媒体的概念
当我们探讨草根媒体概念时,可以发现还有许多与此接近的表述,如:自媒体、私媒体、公民媒体、独立媒体、参与式媒体……这些概念尽管有各自的侧重点,但本质上与草根媒体是相通的。这些新词汇的出现,是互联网普及後,尤其是互联网进入Web2.0阶段以及各类新媒体手段不断涌现後,传播格局变化的一个反映。在草根媒体的实践方面,很难特指某种媒体形态或网络媒体的某种应用,或者可以说,它包括了各类传统媒体形态(如印刷出版物、未经获准的地下广播电台等)和网络媒体的各种应用。但本文探讨的内容集中在当今最具鲜明特色的基于互联网传播的草根媒体。
草根媒体概念辨析
草根媒体的含义,系指普通人利用当时当地能够得到的简便传播工具打造自己的传播平台,探讨切身的议题,交流彼此的观点,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串联集体的力量展开集体行动。它在技术上的重要特点是,可通过简便的科技手段建构起公众能够参与的媒体。今天,最简便的手段莫过于互联网各种技术和功能的应用。草根媒体的出现与发展,是对传统大众媒体新闻传播的一种颠覆。它打破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从根本上改变了受众群体在传播中的地位。草根媒体的创办、草根记者的活跃与草根新闻的多样,使新闻传播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草根媒体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包容性、平等性和参与性。2006年5月3日,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安南就曾将“博客”比作“参与式媒体”,他说:“我们周围信息无所不在。随著所谓新媒体、新技术和新的内容传发途径的扩散,信息的获取已经容易多了。信息也日益多样,比如博客等‘参与式媒体’正成为主流媒体报道的补充。”①
草根媒体具有私媒体、自媒体的特质,是因为个人具备了传播手段,犹如拥有了自己的媒体,可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群体传送信息。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传播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一人一媒体”、“所有人向所有人传播”的局面得以实现。在概念的使用上,草根媒体与公民媒体最为接近,公民媒体概念的提出及实践中的应用,在于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理念在当今的普及和深化,而草根媒体更强调传播途径和手段普通百姓可轻易掌握和运用。
在草根媒体的传播理论方面,著名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著名专栏作家丹·吉尔莫(Dan Gillmor)。2001年9月28日,他首先在自己的博客上提出“新闻媒介3.0”(Journalism 3.0)的概念,即:新闻媒介1.0,指的是大家所熟稔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传播媒介;新闻媒介2.0,指的是互联网出现後,新闻呈现的形式起了相当大的变化,受众接受新闻的界面逐渐向电脑等新科技工具移转(Shift),然而此时新闻的传播方式并没有太大改变,仍然维持少数媒体向多数受众传播新闻的模式;新闻媒介3.0,指的是网络点对点(Peer to Peer)的传播方式,加上分享(Share)与链接(Link)的两大特性,造就了博客这样的工具,也产生了无数的“草根发行人”,受众不仅仅被动、单向地接受媒体所“喂食”的新闻,也可以主动成为新闻传播者。2002年底,丹·吉尔莫终于替自己的想法决定了一个新名字:“We Media”,他在2003年1月出版的《哥伦比亚新闻评论》(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这份著名的新闻双月刊上,撰写了一篇题为《下一世代的新闻:We Media来临》(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Here Comes ‘We Media’)的文章。2004年7月,他写作的《We the Media: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一书面世。2005年3月,《We the Media》繁体中文版在台湾出版,书名译为《草根媒体——部落格传奇》(注:台湾将Blog译为“部落格”)。书序中写道:“感谢互联网,让媒体集团无法再垄断新闻。新兴的草根新闻记者掌握住发球权。即时把新闻播送给全球阅听大众已经成为可能。有了笔记型电脑、手机,以及数位相机,读者摇身一变成为记者,他们改变新闻的形式,从演说形式变成对话形式。”②2005年8月,《We the Media》译成日文出版,书名译为《博客——改变世界的个人媒体》。
草根媒体的特点
1.草根媒体是人人可以参与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