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的异同
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的异同:
一、不同:
1、颁布时间不同:
(1)《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
(2)《资政新篇》,洪仁玕撰,1859(咸丰九年)刊行。
2、意义不同:
(1)《天朝田亩制度》在反对封建地主所有制,打破封建大地产对农民的桎梏中,它不仅是一面鲜明的旗帜,而且是进步的和革命的,因为它起着推动生产力发展,解放生产力的历史作用。此制度是太平天国的一个基本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权利。
(2)《资政新篇》具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是近代中国的先进人士最早提出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近代化纲领,集中反映了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找真理和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迫切愿望。
3、作者不同:
(1)《天朝田亩制度》作者是洪秀全。
(2)《资政新篇》洪仁玕是洪秀全的族弟,是拜上帝教最早的信徒之一。
4、重点不同:
(1)《天朝田亩制度》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
(2)《资政新篇》是以立政为重点:“治国必先立政,而为政必有取资。
二、相同点:
《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内容上都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文教和社会改革等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扩展资料: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
主要内容:
(1)宣布一切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帝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规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的分田办法。
(2)规定县以下行政制度,设立各级乡官,并规定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凡居民25家为“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3)规定余粮、余钱缴“国库”的办法,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外,其余送缴“国库”按制发给。
(4)废除封建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太平天国在其占领区虽多次颁布,但未实施平分土地的规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