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讲讲红楼梦 袭人的事件啊,以及对她的评价
(一)袭人的出场和容貌
袭人的出场可以说是虚出,因为第一次提到她有名有姓,有描写和对白,但没有具体行动,因之没有实质。第二次则有名字和小动作而没有正面描写。第三回有下面这样一段:
宝玉之乳母李嬷嬷并大丫鬟名唤袭人者,陪侍在外大床上。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肯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即更名袭人。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只因宝玉情性乖僻,每每规谏,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
当晚袭人向黛玉解释宝玉为人,不必为了方才砸玉而伤心:“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快别多心。”这一长段介绍了袭人的出身、更名经过、秉性,并有对白,相当详细,但仍不合我们的要求,因为太抽象,并没有产生深刻的印象,出了场稍胜不出,换了另一丫鬟也无不可。
第二次是第五回,宝玉到秦可卿卧室中去午睡,“只留下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宝玉在梦中见到夜叉海鬼将他拖下去了,不觉失声喊叫,吓得袭人辈丫鬟忙上来搂住,叫:“宝玉别怕,我们在这里!”这一段有袭人的名字,也有一点小动作,但一***有四人在场,袭人因资历关系为四人之首,仍是虚出。
袭人正式出场见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先是袭人在宝玉午睡醒后发现他内衣湿了一片,问宝玉怎么了,宝玉用手一捻,袭人觉察了一半,不敢再问。吃完晚饭后,袭人同宝玉更换中衣。
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便把梦中之事细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这才是真正的出场,令读者永远不会忘记。这一段描写得恰到好处,正是两个略懂人事的天真小儿女初尝禁果的行为。关于这方面的知识,男孩子因生理关系总比女孩子先知先觉,袭人比宝玉大两岁,但主动者仍是宝玉。程高本将这一段添改了好几字,破坏整个气氛,还把袭人改得很不堪,留待他处讨论。
在这一长段中,也只见到“柔媚娇俏”四个形容词。以袭人在宝玉心上的分量和怡红院中的地位,作者从不正面描写她的相貌、打扮、外表特征,读者只好运用想像来补充原作的“留白”。原因很简单,宝玉同众丫环每日见到她,常来怡红院或在大观园居住行走的诸钗见了她也不以为异,所以绝不利用他们的眼睛来看她。一直要等到第十九回,宝玉和茗烟私到袭人家中去,才见到她“两眼微红,粉光融滑。”脂评在这一句下面有这样一条批语:
八字画出才收泪之一女儿,是好形容,且是宝玉眼中意中。并不是宝玉忽然注意起袭人来了,而是觉得她似乎刚哭泣过,遂问袭人,由袭人否认,说是“才迷了眼揉的”,才遮掩过去。我们看了不由得不叹原作惜墨如金。然后在第二十六回,贾芸入怡红院时,读者沾了贾芸的光,总算借他的眼睛看到了袭人的全貌和打扮:
……只见有个丫鬟端了茶来与他。那贾芸口里和宝玉说着话,眼睛却溜瞅那丫鬟: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不是别个,却是袭人。
关于袭人的描绘尽于此矣。张爱玲说过《红楼梦》:“写黛玉,就连面貌也几乎纯是神情,唯一具体的是‘薄面含嗔’的‘薄面’二字。通身没有一点细节,只是一种姿态,一个声音。袭人在怡红院中地位如此重要,作者应着力描写,然而也止此三段,别无赘笔。”
有时,作者也会用侧笔,从另一角度描写,多少对整幅画像添补了一部分。第五十一回,袭人母病重,花自芳来要求接她回去,王夫人允了,命凤姐酌量处理。凤姐便安排人手陪她回家,并命周瑞家的传话叫袭人不要省事,穿颜色好的衣裳,包一大包袱衣裳拿着,走前让凤姐亲自过目检查一番。
……果见袭人穿戴了来了。两个丫头与周瑞家的拿着手炉与衣包。凤姐看见袭人头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钏,倒华丽;又看身上穿着桃色百子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凤姐嫌褂子太素,不是大毛,就拿自己一件石青刻丝八团天马衣褂子给了袭人。然后再看她的包袱,只包着两件半旧棉袄与衣褂,又命平儿给了她一个玉色绸里的哆罗呢包袱,再加上一件大红猩猩毡的雪褂子。最后关照袭人如母亲不见好转,速通知以便打发人送铺盖妆奁去。反而是这一长段表面上是衍文详细描写了袭人的衣着,显得她是一个大家的千金小姐。脂评回末总评有这样一段:
搁起灯谜,接入袭人了,却不就袭人一面写照,作者大有苦心。盖袭人不盛节,则非大家威仪,如盛节,又岂有其母临危而盛节着手。在凤姐一面,于衣服车马仆从房屋铺盖等物,一一点检,既得掌家人体统,而袭人之后俏风神毕现。脂砚斋能见到这一点,可谓心细如发,同时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这里用的是脂评所谓“一击两鸣”法,一方面我们多了一个难得的机会欣赏袭人的神貌,另一方面可以见识到凤姐的掌家人的指挥若定的气度。
事实上,这一段的重点似乎在凤姐身上多一些,所以称之为侧写。袭人是怡红院的枢纽人物,在又副册上地位次于晴雯,重要性则居首,作者不得不着力描写,然而也止于以上四段,别无赘笔,读者唯有从她的心理、神态、口吻、言外之意和行动来寻求她的全副神貌。
(二)袭人的小传
书中唯一写出袭人真情毕露的地方是第十九回,袭人回家和母兄谈判,不期然宝玉私赶至她家探望她。袭人如果在怡红院中,就会在有意无意之中受大观园和贾家的一套观念:主奴、宾主、阶层、家法等所影响和束缚。她虽然有和宝玉私下谈话的机会,很难无保留地畅所欲言。原来袭人的母兄因家境转好,接袭人回去,商量为她赎身,她表示死也不愿回去,哭闹了一阵。正值宝玉赶去,大家见到袭人侍候宝玉无微不至:见总无可吃之物,只好拈了几个松子让给他吃;宝玉对她的关切:宝玉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
;以及二人之间无法掩饰的深厚感情:袭人将宝玉项上所挂之玉摘下来给大家传观。家人原本已接受袭人斩钉截铁的回话,到此见到二人的情况,心下更是明白,再无为她赎身之念了。如果地点不在花家,袭人不会将心中话全部说出来,也不会表现得如此露骨。从此二人的感情更坐了实,当然袭人在宝玉面前没有透露对家人所表示决绝的话。宝玉在袭人家并不知前因后果,只等于为袭人用以作证的证人,所以脂砚斋在前引的批语中指出为“袭人补传”。表面上看来,这一长段文章是闲文,但究其实际,从整个布局说来,却是作者为写四大丫鬟而精心设计的重要环节。
脂砚斋深明此义,在这段文章中加插很多批语,一方面点明袭人的为人和性格,另一方面协助读此书者了解“补传”的重要性。他对袭人赞扬备至,可以与其他评家的贬词作一鲜明的对比。以下先择要录下几段正文,括弧中是脂批,以概其余:
(一)花自芳母子两个百般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桌,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妙。不写袭卿忙,正是忙之至。若一写袭人忙,便是小家气派了。)
(二)一面说,一面将自己的坐褥拿了,铺在一个炕上,宝玉坐了。用自己的脚炉垫了脚,向荷包内取出两个梅花香饼儿来,又将自己的手炉掀开焚上,仍盖好,放与宝玉怀内。然后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叠用四“自己”字,写得宝袭二人素日如何亲洽,如何尊荣,此时一盘托出。盖素日身居侯府绮罗锦绣之中,其安富尊荣之宝玉,亲密浃洽勤慎委婉之袭人,是分所应当,不必写者也。今于此一补,更见其二人平素之情义,且暗送此回中所有母女兄长欲为赎身口角等未列之过文。)(按:“今于此一补”的“补”字是下文脂批“补传”之伏线。)
(三)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指下文的“拈了几个松子瓤。”)(得意之态,是才与母兄较争以后之神理,最细。)
(四)悄悄的,叫他们听着什么意思。(袭人听了宝玉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之后的反应。)(想见二人素日情常〔一作“往日情长”〕。)
(五)“一面又伸手从宝玉项上将通灵玉摘了下来”一段。(自“一把拉住”至此诸形景动作,袭卿有意微露绛芸轩中隐事也。)然后在回怡红院之后补叙袭人与母兄争吵事:当时家境不好,遂将袭人卖与贾家,袭人因“没有看着老子娘饿死之理”遂答允了,今见父亲已死,家境好转,自己卖到贾家,吃穿和主子一样,这会子又闹什么赎身,绝无是理。另外可补引的有下列各段和批语:
(六)“没有看着老子娘饿死之理”。(孝女义女。)(前引“补传”条后的另一条批。)
(七)如今幸而卖到这地方。(可谓不幸中之幸。)
(八)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孝女义女。)
(九)权当我死了。(可怜可怜。)
(十)“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又伏下多少后文。先一句是传中陪客,此一句是传中本旨。)(按:此句连用两“传”字,更进一步证实前引批语“补传”的说法。)两次说袭人为“孝女义女”:“孝”,因为袭人为解家中穷困,不惜舍身为奴:“义”,是因为袭人不愿有负贾府待她的恩惠,何况同宝玉另有情谊。评语可谓恰当,后人没有见到脂评,复中了程高本窜改原作之毒,遂对袭人有了误解,此点已于他文中论及,不另。
同回还有袭人委婉规劝宝玉,动之以情,说之以理,这一长段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脂评多且精确,并在一起读,颇值再三回味,尤其是宝玉真正性格的反映。可是讲到袭人的小传,从脂评中我们知道袭人在后三十回宝玉最后一个阶段中,仍然是关键性人物。红学家认为:贾家败落之后,宝玉决定遣散众婢,袭人在宝玉授意之下嫁给蒋玉菡,但条件是必须在安排好宝玉、宝钗的生活之后。第二十回晴雯看见宝玉为麝月篦头之后,说了他们两句,一经出去了。底下有这样一条批语:
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出嫁去实未去也。这并不是说袭人找到了一个替身,就此嫁人做少奶奶去了,因为婚后还有下文,同回前面另有一条脂批在李嬷嬷向黛玉和宝钗诉委屈之后: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条应该和第二十八回回前总批
放在一起读: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从以上两条脂批,我们知道袭人为宝玉和宝钗安排好之后,才嫁与蒋玉菡,婚后仍然照顾和供奉他们。可是这只是极简单的扼要报导,不能满足读者最低的要求。事实上,在前八十回中,还是有线索可寻的。第二十八回,宝玉到冯紫英家中喝酒,客人中有薛蟠和唱小旦的蒋玉菡。在行酒令时,蒋玉菡拿起一朵木樨,说:昨日幸而看到一副对子,遂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听了大叫,说这宝贝名字岂可乱念。
后来由锦香院的云儿说出底细(脂批:“云儿知怡红细事,可想玉兄之风情意也。”)蒋玉菡连忙起身陪罪。少刻,二人在廊檐下说话,甚为投机,宝玉见他温柔妩媚,心中十分留恋,乘机问他:你们贵班中有一位名叫琪官的,他在那里?如今名驰天下,我独无缘一见“。蒋玉菡笑道:”这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听了不禁跌足,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解下扇上的玉jué@②扇坠送给他以作纪念。
琪官接了,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晚上酒席散了回园,袭人见扇子上的坠儿没了,问宝玉,托词“马上丢了。”
睡觉时只见腰里一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袭人便猜了八九分,因说道:“你有了好的系裤子,把我那条还我罢。宝玉听说,方想起那条汗巾子原是袭人的,不该给人才是,心里后悔,口里说不出来,只得笑道:”我赔你一条罢。“袭人听了,点头叹道:”我就知道又干这些事。也不该拿着我的东西给那起混帐人去,也难为你心里没有个算计儿。“
……至次日天明,方才醒了,只见宝玉笑道:“夜里失了盗也不晓得,你瞧瞧裤子上。”
袭人低头一看,只见昨日宝玉系的那条汗巾子系在自己腰里呢,便知是宝玉夜间换了,连忙一头解下来,说道:“我不希罕这行子,趁早儿拿了去。”宝玉见他如此,只得委婉解劝了一回。袭人无法,只得系上。过后宝玉出去终久解下来,掷在个空箱子里,自己又换了一条系着,宝玉并未理论。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宝玉未必想到,袭人和蒋玉菡毫不知情竟互相交换了汗巾子,至少系了一晚,而汗巾子是最贴身和有象征性的衣物。
第三十三回,忠顺王府派了一位长史官来见贾政,云府中一位琪官最近不见回去,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和令郎相与甚厚,故此秉奉王爷之命求老先生转谕令郎,请将琪官放回。贾政随命宝玉出来对质,宝玉诈作不识琪官为何许人,加以否认,那长史官冷笑道: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宝玉不觉轰去魂魄,只得说听得他在城外东郊的紫檀堡置了几亩田地和几间房舍,想是在那里,因此事再加上金钏跳井自杀,贾政随将宝玉大加笞挞。
必须指出的是茜香罗红汗巾是贡品,连忠顺王府都知道,北静王岂有不知之理?由于蒋玉菡出于自愿,这是两厢情愿之事,外人自不便置一词。更重要的是宝玉和蒋玉菡互换汗巾,在不知不觉中贡品阴错阳差到了袭人腰上,只在睡梦中系了一晚,还是宝玉做的手脚,但她并不希罕,随手放在空箱子里。同时袭人的松花汗巾却到了她口中的“混帐”蒋玉菡腰上,要知汗巾是系小衣所用,也是人身最贴身和亲切的衣物,二人竟互易汗巾而不自知,连宝玉也没有想到此中的奥秘。要说这不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千里伏线,终于令二人结缔也不可得。第四十回,刘姥姥二入贾府,在大观园秋爽斋,小孙子板儿要了一个佛手玩。在藕香榭吃饭时,凤姐的大姐儿(后由刘姥姥定名巧姐)抱了来凑热闹,手中正抱着一个柚子,看见板儿的佛手就吵着要,终于用柚子和佛手交换。在这一段小插曲中,竟有
两条脂批:
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
伏线千里。要明白这两句批语,我们必须看“正册”上巧姐的图文:
后面又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说明凤姐因一念之仁,接济了刘姥姥,却给女儿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归宿。以尚在襁褓中的大姐儿和稚童板儿的姻缘,作者都要安排好“千里伏线”
,那么作者费了多少笔墨,设计好乾坤大移挪法,把两条汗巾几次易手以撮成袭人和蒋玉菡的结合绝不会是随意之作。第二十八回回末总评果然有下面这样一条:
茜香罗系干袭人腰中,系伏线之文。这更证实了上面的论点。我们不妨在两条脂评外略作补充说明。后三十回,贾家败落,可是场面仍在,不致一败涂地,但前八十回所明写贾赦、贾雨村、贾琏、贾珍、王熙凤等所犯各事,都是违反法纪的罪行,一旦发作起来,其结果导致抄捡,势在必然。北静王和贾政除了世交外,后对宝玉爱护备至(见第十四回:“贾宝玉路谒北静王”),如果贾家遇到这等大事,出面说几句公道话,维护不知情的贾政和宝玉自在情理之中。在这一点上,程高本根据前文线索所推测而写的续书尚合情理。最妙的是在宝玉房中大丫鬟袭人衣箱中抄出茜香罗的大红汗巾子,北静王见到了必大为诧异,查清来龙去脉后,认为袭人和蒋玉菡乃天作之合,遂撮成了两人的好事。这样一来,宝玉心中的结得以解开。照理他和袭人有肌肤之亲,双方都难以断然分手。宝玉是大智慧人,一定悟出这是天意,否则蒋玉菡没有读过诗书,怎么会在行酒令时出口念出“花气袭人知昼暖”来?这显然是良缘天定,岂可逆天而行?其次,袭人家境小康,宝玉必不愿她追随受苦而连累她。何况他发现自己竟是促进这段姻缘的牵线人,虽然事先并没有这打算,可见冥冥中一切自有主宰。蒋玉菡自是求之不得,同时不可能拒绝北静王的好意。袭人至此也深信此是天意,二来也难以违反对宝玉有恩的北静王的旨意。即使如此,她仍然说服宝玉接受麝月来代替自己,然后才安心过日子。那时蒋玉菡家境可能已自小康成为富裕,供奉宝玉、宝钗夫妇不成问题,故曰:“花袭人有始有终”,这是袭人正传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章。
以前的读者和评家没有见到脂评,也没有体会到作者千里伏线的深意,同时受了程高本刻意窜改的误引,众口同声谴责袭人,甚至有人直称她为“花贱人”。赵冈在《花袭人》一文的结尾说:“这种始终如一,坚逾金石的情义,才是袭人美德的最高表现,可惜今本《红楼梦》的读者无缘读到。”代表了新红学的看法和心声。
(三)袭人的身分和谈吐
袭人既是贾母亲派给服侍宝玉的贴身大丫鬟,又和宝玉私下有了云雨情,所以在各方面都处处特别关心宝玉,在怡红院中并没有恃宠而骄,但因岁数最大,关系特殊,在不知不觉中显出怡红院半个女主人的身分。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说。一是袭人对宝玉的关注,所有宝玉贴身的衣著无不由她经手,自己之外还央求湘云和宝钗代做精细的活计。
其次,袭人不时规劝和留意宝玉的行止。最为读者所熟知的是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看内容知袭人姓花,这朵解语花非袭人莫属,脂评讲得很明白清楚。袭人先以家中为她赎身来恐吓他,“先用骗词以探其情,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结果劝他三大事,宝玉满口答应,并愿化成飞灰以表示诚心悔改。脂评在这一长段后有极精确的批语
“花解语”一段,乃袭卿满心满意将玉兄为终身得靠,千妥万当,故有是。余阅至此,余为袭卿一叹。
这条批语充满了反讽,因为脂砚虽然在第二十一回的批语中说:“袭卿有三大功”,可是过了一夜宝玉早起到黛玉处见到湘云和黛玉二人未起身的睡态,就把所应承的一切放到九霄云外去了。如真能听袭人的话而照改,就不成其为“古今不肖无双”的宝玉。这并不妨碍袭人从种种小地方对宝玉表示体贴和关切之情。
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别人眼光中看袭人同宝玉的关系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结论。黛玉平日口头从不饶人,但对袭人却另眼看待。第二十回,大家听见宝玉房中嚷起来,黛玉说:“这是你妈妈(指李嬷嬷)和袭人叫嚷呢。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罢了”一词出诸黛玉之口,是极高的赞扬之语。第三十一回,黛玉称袭人为:“好嫂子,你告诉我。”袭人说自己只是个丫头。黛玉笑道:“你说你是丫头,我只拿你当嫂子待。”虽然是玩笑话,但并无讥讽之意。宝钗对袭人的敬重更不用说了。第二十一回,宝钗从口气中听出袭人“有些识见”,“言语志量,深可敬爱。”脂评也见到这一点,说宝钗“深取袭卿点。”黛钗二人立场一致,都对袭人有好感,至于湘云、平儿、鸳鸯、熙凤、李纨、王夫人、贾母等对她无不另眼看待,此地不必逐一细论。
最重要的还是宝玉对她的态度。她本名珍珠,宝玉因她姓花,遂为她改名袭人。第二十一回,袭人因宝玉不听劝解,不再理会他,合眼睡在炕上,不理宝玉说什么,只是合着眼不管。脂评一则曰:
醋@①妍憨假态至矣尽矣,观者但莫认真此态为幸。
二则曰:
与颦儿前番姣态如何?愈觉可爱尤甚。
最得体的赞美见第二十一回的一长段脂批:
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版,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帐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③,轻俏艳丽等话。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③才嫉贤,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
可见袭人的娇媚引人另有胜人的一功,并不是一本正经的道学女子。
宝玉对人生悟出的道理,藏在心中的话,只说给袭人一人听,因为袭人是最好的听众,亲如黛玉,有时他都不愿告知。第三十六回,宝玉看到龄官和贾蔷一段痴情后,一心裁夺盘算,回到怡红院中,看见黛玉和袭人正在说话,就和袭人长叹!“……昨夜说你们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得各人的泪罢了。”西洋小说中有时利用几个人物作为主角推心置腹的知己,俾主角可吐露内心的秘密,这样可以使视野更为宽广,不必受观点上的限制。袭人不会完全懂得宝玉的想法,而宝玉仍时时向她吐露心声,因为此就是这样一位角色,她的作用和重要不言而喻。
袭人以不亢不卑、逆来顺受和隐而不露的手段来主持怡红院。第二十回,袭人受李嬷嬷的排揎和辱骂,自始至终忍气吞声,骂得实在不堪时(如:“小娼妇”、“臭丫头”、“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等),禁不住哭起来,脂评为她大抱不平:“在袭卿身上去叫下推天屈来。”和“……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另外一面,袭人掩饰和收拾刘姥姥醉后卧倒在怡红公子的床上的“遗臭”,不留一丝痕迹,临事镇定,处理有方。至于她款待鸳鸯、平儿、香菱,和宝玉配搭得天衣无缝,因为她出发点不是为自己博贤良的美名,而是出自真心的乐于助人,真可以说是怡红院最得力的公关主任。
在四大丫鬟中,袭人虽然也能言善道,可是尖锐比不上晴雯,厉害比不上麝月,有时急起来,为了顾全大局,往往占下风。她的出发点是为人,不是为己,所以说话很得体。
例如第十九回袭人劝宝玉一大段,层次分明,理路清楚,尤其重要的是:有真感情,所以虽然有违宝玉本性,当时宝玉也颇为感动。最能代表袭人个性的一段话,见第三十一回,宝玉因晴雯失手跌折了扇子,责备了她几句,晴雯不服,反而说宝玉脾气太大,气得宝玉浑身打战,袭人听见过来劝解,晴雯因袭人用了“我们”两字,大加讥讽,索性连二人一并加以扫射,逼得袭人说:
姑娘到底是和我拌嘴呢,是和二爷拌嘴呢?要是心里恼我,你只和我说,不犯着当着二爷吵;要是恼二爷,不该吵的万人知道,我才也不过是为了事,进来劝开了,大家保重,姑娘倒寻上我的晦气。又不像是恼我,又不像是恼二爷,夹枪带棒,终久是个什么主意?我就不多说,让你说去。
十分合理:桥归桥,路归路,柔中带刚,显出袭人并不是易与之流,晴雯应该将对象分清,不要混淆目标。可是等到宝玉被逼说要回王夫人打发晴雯出去时,袭人见劝阻和拦不住,第一个跪在地下求情,然后众丫鬟随她跪了一地,可见袭人并没有将方才的话记在心上,能够容人并且原谅人,一场风波,得以消弥于无形。如果说宝玉是怡红院的小皇帝,袭人是他的好宰相,并不算过份。
按:自清以来,《红楼梦》读者对袭人一向有反感。这当然和抑钗扬黛的传统有关,而大家公认袭人是宝钗的影子,晴雯是黛玉的曩子。更重要的一点是程高本续书把袭人写得很不堪,在当时袭人先已失身于宝玉,没有名分,但为宝玉的身边人已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心中委屈,仍正式嫁与蒋玉菡,非但失节,而且不仁不义。本文指出:袭人和蒋玉菡的结合实出于宝玉不经意撮合,无可避免,相信读者可以接受。至于程高本窜改前八十回,故意糟踏袭人,以方便续书的写作,实有反写作的道德。由于篇幅和性质的关系,我已另写《为解语花洗冤》一文,请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