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中的绝句 律诗,都有什么不同与特点?

律诗

中国近体诗的一种。格律严密。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时正式定型,成熟于盛唐时期。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六言、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8句。如果仅6句,则称为小律或三韵律诗;超过8句 ,即10句以上的 ,则称排律或长律。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诗,每2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每首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必须是对偶句。排律除首末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另外,律诗的格律要求也适用于绝句。

唐代律诗在定型化过程中和定型后,都存在变例,有些律诗不完全按照格式写作,如崔颢的《黄鹤楼》,即前半首为古体格调,后半首才合律。律诗的这种变化被称为拗体 。

“古诗”的原意是古代人所作的诗。约在魏末晋初,流传着一批魏、晋以前文人所作的五言诗,既无题目,也不知作者,其中大多是抒情诗,具有独特的表现手法和艺术风格,被统称为“古诗”。清代沈德潜说:“古诗十九首,不必一人之辞,一时之作。大率逐臣弃妻,朋友阔绝,游子他乡,死生新故之感。或寓言,或显言,或反复言。初无奇辟之思,惊险之句,而西京古诗,皆在其下。”(《说诗□语》)晋、宋时,这批“古诗”被奉为五言诗的一种典范。西晋陆机曾逐首逐句地摹仿了其中的12首。东晋陶渊明、宋代鲍照等,都有学习“古诗”手法、风格的《拟古诗》。到了梁代,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更从理论上总结评论了“古诗”的艺术特点和价值,探索了它们的作者、时代及源流,并大体确定它们是汉代作品。同时,萧统《文选》,以及陈代徐陵《玉台新咏》又从诗歌分类上确定了“古诗”的范围:凡无明确题目的作品,有作者的称“杂诗”,无名氏者为“古诗”。因此,梁、陈以后,“古诗”已形成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专类名称。它与两汉乐府歌辞并称,专指汉代无名氏所作的五言诗,并且发展为泛指具有“古诗”艺术特点的一种诗体。而《古诗十九首》便在文学史上占有“古诗”代表作的地位,这一标题也就成为一个专题名称。

唐代(公元618-907年)是我国古典诗歌发展的全盛时期。唐诗是我国优秀的文学遗产之一, 也是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尽管离现在已有一千多年了,但许多诗篇还是为我们所广为流传。

唐代的诗人特别多。李白、杜甫、白居易固然是世界闻名的伟大诗人,除他们之外,还有其他无数诗人,象满天的星斗一样。这些诗人,今天知名的就还有二千三百多人。他们的作品,保存在《全唐诗》中的也还有四万八千九百多首。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河山的秀丽多娇;此外,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的,有表达儿女爱慕之情的,有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的等等。总之从自然现象、政治动态、劳动生活、社会风习,直到个人感受,都逃不过诗人敏锐的目光,成为他们写作是题材。在创作方法上,既有现实主义的流派,也有浪漫主义的流派,而许多伟大的作品,则又是这两种创作方法相结合的典范,形成了我国古典诗歌的优秀传统。

唐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唐代的古体诗,基本上有五言和七言两种。近体诗也有两种,一种叫做绝句,一种叫做律诗。绝句和律诗又各有五言和七言之不同。所以唐诗的基本形式基本上有这样六种:五言古体诗,七言古体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古体诗对音韵格律的要求比较宽:一首之中,句数可多可少,篇章可长可短,韵脚可以转换。近体诗对音韵格律的要求比较严:一首诗的句数有限定,即绝句四句,律诗八句,每句诗中用字的平仄声,有一定的规律,韵脚不能转换;律诗还要求中间四句成为对仗。古体诗的风格是前代流传下来的,所以又叫古风。近体诗有严整的格律,所以有人又称它为格律诗。

唐诗的形式和风格是丰富多采、推陈出新的。它不仅继承了汉魏民歌、乐府的传统,并且大大发展了歌行体的样式;不仅继承了前代的五、七言古诗,并且发展为叙事言情的长篇巨制;不仅扩展了五言、七言形式的运用,还创造了风格特别优美整齐的近体诗。近体诗是当时的新体诗,它的创造和成熟,是唐代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把我国古曲诗歌的音节和谐、文字精炼的艺术特色,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古代抒情诗找到一个最典型的形式,至今还特别为人民所喜闻乐见。但是近体诗中的律诗,由于它有严格的格律的限制,容易使诗的内容受到束缚,不能自由创造和发挥,这是它的长处带来的一个很大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