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作用的诗句

1、翻译是:孔子说:“同学们怎么不学<诗经>呢?<诗经>可以激抒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可以讽谏怨刺不平之事。近可以侍奉父母,远可以侍奉君王,还可以知道不少鸟兽草木的名称。”

2、注释:

(1)兴:抒发情志。

(2)观:观察(社会与自然)。

(3)群:结交朋友。

(4)怨:讽谏怨刺(不平之事)。

(5)迩(ěr):近。

3、“兴”指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可以感发情感,引起联想、想象活动,在感情的涌动中获得审美享受。“观”是说通过诗歌可以了解社会政治与道德风尚,以及作者的思想倾向与感情状态。“群”是指诗歌可以使社会人群交流思想感情,统一认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团结。“怨”是强调诗歌可以表达对社会不合理现象的不满与批判。

扩展资料

“兴”、“观”、“群”、“怨”这四者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其中“兴”是前提,它包含了孔子对诗的整体作用的概括,所以“观”、“群”、“怨”离不开“兴”。而且将“兴”置于首位,充分注意到了艺术的感发作用。这一思想表明,孔子已认识到艺术的社会作用只能通过美感的心理活动来实现。

兴、观、群、怨以外,诗还可以事父、事君,并且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在孔子以前,人们已经大致上认识到诗歌的美刺、言志和观风俗、知民情的作用,但讲得比较零碎而不全面。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把前人的意见进行概括,对诗的作用作了较有系统的理论的表述,对后世的诗论很有影响。(刘大杰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是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源头,对后来的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和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百度百科—兴观群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