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如酒散文随笔

那天晚上,乡亲们三五成群,兜着鸡蛋、花生来看我,家里摆了三桌酒席,像过节一样热闹。乡亲们问这问那,他们非常羡慕我这个从对越自卫反击战前线回来的军人,使我深深体会到了村民们淳朴、真诚的情意。

村子周围遮阳蔽日的杨柳,老屋四周斑驳的墙壁,屋檐下沉重沧桑的石磨,世代生活在黄土地上憨厚淳朴的乡亲,以及冬天冷得冰窖似的学校,那片成群鹅鸭浮游欢叫的坑塘,那个与小伙伴们捉迷藏的打麦场,夏日里去游泳摸鱼的小河,就像一张张发黄的照片,至今仍保留在我尘封的记忆里。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人都有一种对自己出生地的深深依恋和执着的爱。一个人喝着家乡的水,吃着家乡的五谷杂粮,在乡亲们的眼皮底下一点点长大;在家乡的小学校认识第一个字,读第一本书,从家乡的泥泞小路逐渐认识、走进这神秘而广袤的世界。对家乡的爱,就在这一过程中自然地滋生于心灵深处,有任何情感都难以比拟的深厚根基。

我在故乡生活了18年,熟悉村上的每一条道路,每一户人家的风俗民情。

乡情总是离不开少年的记忆,那时的所见所闻,在我脑海打下最深的烙印。记得炎夏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光。暑假中,我们几乎每天中午都要下河洗澡。

玩够了,大家便一块在河里摸鱼。几个小伙伴猫着腰,在水中慢慢走,把鱼挤到河边有杂草的地方,围在一起,摸到杂草有动静时,双手合拢,就可以抓到一两条鲫鱼。有时一个中午能摸到八九条。带回家后,母亲用锅把鱼炕得焦黄,吃起来特别香。上中学时,虽然学费不高,但好多孩子仍然上不起学。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还算懂事,能够体谅父母的难处和艰辛,白天在学校认真听课,把知识当作应当精心收获的庄稼,放学后和节假日,我帮着大人干活,拉土积肥、搂柴禾,晚上坐在煤油灯下读书做作业,预习功课,放暑假时到田里翻红薯秧、刨花生、掰玉米,放麦假时到地里捡麦穗,亲身感受茫茫田野一年四季的轮回变化,倒是件快乐的事情。

在一个寒风吹彻的冬日,我离开了家乡,大队支书和民兵营长带着村上的父老乡亲们,给我戴上大红花,敲锣打鼓为我送行———我要到部队了。当亲人们千叮咛万嘱咐把我送到村外的`时候,我的双眼已模糊不清。心里既有对乡村、对乡亲,特别是对父母的留恋,又充满了对部队、对未来美好的期待。从那时起,我才真正懂得乡村对我生命的重要,才发现乡情是那么难以割舍。

在部队我把对家乡的思念变成一种动力,拼命工作,刻苦学习,我从一个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军队干部。第一次探家是四年后的一个夏天。回家的那一天,我穿着一身整洁的绿军装,背着一个绿色挎包,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快到家的时候,远远望去,乡亲们正在田间收割油菜,只听有人嚷嚷:“你们看那是谁呀?”那天晚上,乡亲们三五成群,兜着鸡蛋、花生来看我,家里摆了三桌酒席,像过节一样热闹。父母亲高兴得跑前跑后,屋子里挤满了人,我给大人们敬烟斟酒,给小孩们递糖送弹壳,乡亲们问这问那,他们非常羡慕我这个从对越自卫反击战前线回来的军人,使我深深体会到了村民们淳朴、真诚的情意。

从部队转业后我到城市工作、生活。三十多年了,我在城市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在故乡的时日,老婆孩子也早已被城市“同化”,失去了乡村本色。可18年的岁月,依然真切地浮动在我的心中,故乡的一草一木,依然在我心上有至高无上的位置,每次回老家,远远看见村庄,依然会心动不已。

那里有质朴的乡情、醉人的乡音,有淡淡的乡愁、泥土的芬芳,有春芽、夏萌、秋露、冬霜,有我羞涩的初恋和一直珍藏在心底深处的单相思。

如今的小村已旧貌换新颜,热闹非凡,磨面的、电焊的、卖饭的,人来人往,村中的道路铺上了水泥,村民家里,摩托车、小轿车取代了原来的自行车和架子车,手机、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现代化的家用电器成了生活日常品,家家户户都用上了自来水。那座写尽沧桑风雨的砖拱桥已经作古,河上矗立的是一座钢筋混凝土桥,乡级公路从村中穿过。村民的梦想伴随着笔直的公路伸向外面的世界,进厂打工、进城开店、开车跑运输,把钞票捞回小村,把外面的姑娘娶进小村。

岁月酿造记忆的美酒,时间沉淀怀旧的情感。如果经常品一品,质朴与真诚的乡村情怀和平民情结,依然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