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清楚夏商周家具特点是什么
一、国家元首:族长与教长
商周时期血缘组织与国家政治组织的契合,使当时各级族组织的首脑具有了特殊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角色,他们不仅成为世俗权力的拥有者(族长),而且是宗教权力的拥有者(教长).所谓逗教长地,是指在宗教组织内对信仰有最高的解释权、对宗教事务有最高的裁决权的人.商周时期对宗教事务的裁决权突出体现在主祭权上.具体而言,商周王国的国王作为上帝在人世间的代表,拥有最高的、绝对的宗教权力;诸侯国君作为侯国内宗教组织的领袖,既是侯国祖先神的代表,又是国王的臣属,是相对意义上的教长.各级君主的身分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既是世俗社会的统治者,也是宗教事务的裁决者.当时的人们把这种合二而一的社会身份称之为逗宗主地或逗君主地.
为了表示自己特殊而至高无上的地位,商王自称逗余一人地 ,以示与苍苍众生有别.逗余一人地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去理解.
第一,商王被认为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在当时的逗世界地上,商王被认为是上帝或神界在人世间的逗唯一地最高代表,他是上帝的嫡系子孙,是上帝的使者.在后世传颂的《汤誓》中,商汤伐夏桀,他宣布诰命说:逗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地逗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地夏桀残暴不道固然不合情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并非任何其他的人都能自称受上帝使命讨伐夏桀,只有商汤具备这种资格:他口含天宪,使命人间.这不仅是商王的自诩,而且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商代中后期,由于某种原因,殷人将都城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在迁都过程中,殷人遭受了种种艰难困苦,商王盘庚因此受到严厉的责难.无奈之下,他向人们摊牌说:逗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朕及笃敬,恭承民命.地逗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何虐朕民!……先后丕降与汝罪疾,曰:曷不暨朕幼孙有比!地逗予迓续乃命于天.地(《尚书·盘庚》)这一段诰辞表明,盘庚不但被认为是上帝的使者,而且是祖先神的代言人,是天界的化身.无论神对商王本人的惩罚,还是对部族群众的惩罚,其圣旨唯有通过商王本人方能得以传达.从实际情形看,数以万计的甲骨卜辞反映出的商王向上帝、先祖、其他各种神灵占问吉凶、祈求福佑的情形,正是商王这一身分的生动体现.
第二,商王是王国的最高教长.商王不仅是上帝的使者,而且是王国内最高的教长.有资料表明,商王不仅是占卜活动的主体,而且是庙祭活动的主体.先看占卜活动.殷墟卜辞中的王室卜辞可以见到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通常情况下,由负责占卜的官员代商王例行占卜.例如:逗乙巳卜,■贞,王勿其子■?地(《缀合252》)逗戊午卜,■贞,王从沚囗伐土方,受又?地(《后编》上·17·5)逗壬辰卜,贞,王田于■,往来亡灾?地(《前编》2·38·4)这里,占卜活动虽由贞人主持,但从卜辞内容可以看出,占卜的主体是王,而不是贞人.另一种情形是,王直接主持占卜,即所谓逗王贞地、逗王卜贞地辞例.例如:逗戊午卜,王贞,勿御子■,余勿其子?地(《金璋》415)逗戊辰,王卜贞,田率,往来亡灾?地(《前编》2·43·3)逗戊申,王卜贞,田■,往来亡灾?地(《前编》2·16·1)王亲自占卜,这直接表明商王是占卜的主体.传世文献从另外角度反映了这一情形.《尚书·盘庚篇》记盘庚解释迁都原因时说道:逗卜稽曰,其如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地逗肆予冲人,非废厥谋,吊由灵各.非敢违卜,用宏兹贲.地这明确地告诉我们,遇事占卜遵从龟旨,这是商代的制度.商王作为卜主和贞主,是真正的占卜主体,这是当时人所***认的事实.所以,《尚书·君奭》记周公旦追述商代情形时说:逗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地卜官贞人虽众,但真正的主人是作为逗余一人地的商王.同样,当殷人的统治出现危机时,人们认为是王的占卜权或贞主资格发生了危机.《尚书·西伯戡黎》:逗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 格人元龟,罔敢知吉.’地所谓逗格人元龟地,是说上天把占卜资格授予别人,天命转移了.失去天下教长的神圣地位,当然是逗不吉地了.再看庙祭活动.文献所见,殷人在宗庙中的祭祖活动十分频繁,祖庙内的祭祀活动的主持人是庙主的嫡系子孙.就祭祀成汤和其他直系先王的活动而言,主持者正是时王——汤的嫡系子孙.《诗·商颂·那》:逗奏鼓简简,衎我烈祖.汤孙奏假,绥我思成.……温恭朝夕,执事有恪.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地《诗·商颂·烈祖》也吟颂道:逗来假来享,降福无疆.顾予烝尝,汤孙之将.地所以, 商王盘庚理直气壮地说:逗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地(《尚书·盘庚》)参照卜辞反映的商王祭祖于宗的有关资料,情况更是昭然.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商王具有十足的教长特征,是他主宰着王国的宗教生活.他的权力和地位被认为是神授的,他所从事的每一项活动都被看作是在神的庇护下完成的.人民服从于王,是因为人们要服从神灵的意志.另一方面,商王又是现实的君主,是世俗的统治者.商王在打着神圣旗号的同时,无时无刻不赤裸裸地暴露出强权统治和对悖逆者的残暴镇压.此种情形,人们论述甚多,不必赘言.总之,无论是王权利用了教权,还是教权培育了王权,二者在商代始终***生并存,相得益彰.
周代的情形与商代基本相同,周王仍是作为天下最高的君主和教长出现的.由于周代的文字资料比商代丰富,因而能更全面地反映出周王身分的实质.
在周人的天国境界里,上帝是最高的主宰,其下有诸多自然神和祖先神.对上帝的敬畏,便意味着对神界的恐惧;上帝的使者,便是天国的使者.这个使者肩负着向人间传达上帝旨意的使命.周人把这种宗教使命称为逗承帝事地或逗绍上帝地.《尚书·多士》记周公旦对殷遗民宣布说:逗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地《尚书·召诰》记召公对殷人和周人说道:逗有王虽小,元子哉!……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地对现实君王来说,逗绍上帝地是极为沉重的宗教责任,是任何他人不得替代的神圣使命.《尚书·金縢》记周初武王生命垂危, 周公旦令史官祈祷天界的太王、王季、文王说:逗惟尔元孙某(武王),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武王)有丕子之责于天.地所谓逗丕子之责于天地,又被周人称为逗配天地.《诗经·下武》说:逗三后在天,王配于京.地
所谓逗承帝事地、逗绍上帝地、逗配天地,说穿了就是代表上帝统治人间.这种代表身分充分显示在周人盛赞的文王受命说中.由于逗受命地,周王取代商王成了上帝的使者.《诗·大明》:逗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地逗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地《尚书·文侯之命》:逗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惟是上帝,集厥命于文王.地由于逗受命地,周王成了世俗社会的君主.《尚书·梓材》:逗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地王对土地的主权和对人民的统治权来自上帝或上天.普天下莫非王土、王臣,是因为人们认为普天下莫非帝土、帝臣.王被看作是帝的逗全权代表地.《诗》中的某些篇章生动地描述了周王作为逗百神地的主祭人和卜主的情形.《文王有声》道:逗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地两个逗维地字,把权力和意志维妙维肖地揭示出来:占卜权属于逗王地,最高意志反映于逗龟地.《卷阿》:逗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而主矣地,逗岂弟君子,四方为则地,逗岂弟君子,四方为纲地.毛传认为,诗的逗君子地是指成王.所谓逗百神尔主地,是说天子或王是百神的主祭人.《云汉》记述了周晚期的一次大旱灾,民不聊生,普天哀痛:逗靡神不举,靡爱斯牲;圭璧既卒,宁莫我听.地逗不殄禋祀,自郊徂宫; 上下奠瘗,靡神不宗.后稷不克,上帝不临.地毛传认为,诗中的主人是宣王.从诗文看,周王遍祀群神,行毕郊祀行祖祭,祭祀对象有上帝、后稷、旱魃等.周王作为这一系列宗教活动的主祭人,在诗文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周人赞颂祖先的庙堂诗中,周王唱道:逗我将我享,维牛维羊.地(《诗·我将》)而在一般的诗歌中,人们歌颂:逗中田有庐(芦),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地(《诗·信南山》)逗曾孙地是宗主,是周王.他把人们献来的芦、瓜献祭先王,祈求先王庇佑.上述诗篇明白地揭示出,作为逗曾孙地的逗我地是祭祀活动的主人.从《尚书》中的资料看,周王是占卜活动的主体.《尚书?大诰》中周公旦追述说:逗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地只有王可以代表国家用卜,这与《诗·文王有声》的诗文可以相互印证.周公旦接着说:逗予……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地周公旦用逗大宝龟地,是因他逗摄政地行王事,是占卜的主人.《尚书·洛诰》完整地展现了周成王的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逗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王宾杀禋咸格.王入太室裸,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地文献记录这次祭祀活动有精确的时间、地点、祭祀对象,参加人员虽众,主祭人只有成王一人.甚至到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伐楚,管仲声讨楚人的第一条滔天大罪是逗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地(《左传》僖公四年).可见,逗王祭地是当时人所***知的规定.
周代行分封之制,授民授疆土,建立了不同等级的政权(有限国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无论是逗国地还是逗家地,所取得的民和土都具有神授的性质;而且,正因为诸侯、大夫具有天然的、神授的资格,他们才得以受民受土,建立起不同等级的国家组织.
首先,诸侯是侯国的君主和教长.大量资料表明,在每一个诸侯国中,诸侯国君作为神授的统治者,拥有绝对的、唯一的主祭权.在君权与教权这两种权力上,教权比君权更深刻,更反映当时权力的本质.任何他人都不得分割或侵犯国君的主祭权利.下面我们以春秋时期的鲁国为例予以说明.《春秋》经传所记鲁国的一切重要祭礼活动,其祭祀主体都是时君.例如:
(1)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春秋》僖公八年)
(2)鄋瞒侵齐,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左传》文公十一年)
(3)九月辛丑,用郊.(《春秋》成公十七年)
(4)夏,诸侯如楚.鲁、卫、曹、邾不会.曹、邾辞以难,公辞以时祭.(《左传》昭公四年)
(5)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春秋》昭公十五年)
君有事于庙.(《公羊》同年传)
君在祭乐之中.(《谷梁》同年传)
(6)公曰:逗君(晋侯)惠顾先君之好,施及亡人, 将使归粪除宗祧以事君……地(《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1)(3)(5)《春秋》所记虽未言及祭祀活动的主体是何人, 但这在当时人们看来是不言自明的,故《传》谓之逗君地;(2)所记逗公卜地, 占卜的主体是鲁文公;(4)所记逗公辞以时祭地,时祭的主体是鲁昭公;(6)所记昭公自言逗粪除宗祧地,更是不释自明 .
其次,大夫是封邑内的君主和教长.作为周王国最基层方域的君主,大夫也具有教长的某些特征.在春秋时代,逗政地与逗祀地并存,人们习惯于把一个大夫政权的存在称为逗祀地.在宋国,国君讨伐向魋,向巢惧而奔鲁. 宋君派人劝向巢留下,说:逗寡人与子有言矣,不可以绝向氏之祀.地(《左传》哀公四年)延续向氏祖庙的烟火不断,就是保留向氏政权.大夫华耦到鲁国访问,他对鲁文公说:逗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地(《左传》文公十五年)这里把继承大夫政治权力称为逗承祀地.在卫国,卫人讨伐宁氏之党,石恶奔逃晋国.逗卫人立其子圃,以守石氏之祀地(《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在郑国,《左传》昭公十六年记子产说:逗孔张,君之昆孙子孔之后也,执政之嗣也,为嗣大夫.承命以使,周于诸侯,国人所尊,诸侯所知,立于朝而祀于家.地这里把问题说得更明确,同时指出了孔张是逗嗣大夫地并逗祀于家地这双重角色.所以,杨伯峻注云:逗立于朝谓朝有官爵,祀于家谓家有祖庙.地文献中此类事例虽不太多,但事实同样很清楚,大夫不仅是逗家地的君主,而且是逗家地的唯一主祭人.
综上,在周代的逗封建地制度下,天子是绝对意义的君主和教长,他的意志具有政治上的最高权威,他对上帝的意旨有唯一的解释权,对宗教活动有最高的仲裁权.诸侯和大夫是相对意义的君主和教长,他们的意志在各自的封域内有政治威权,对封域内的宗教活动拥有主祭权和仲裁权.因而,周代的天子、诸侯、大夫与秦汉以后国家的各级行政官员不同,与秦汉以后宗教的各级僧官也不同.他们是政、教合一的领袖.顾颉刚先生曾敏锐地注意到,逗中国古代所谓唐虞之世者,是否有类于印度,今不可知;或君主既属婆罗门等级,以祭司身分执掌政权,亦不可知.今所可知者为商周,其时君主或称‘帝’,或称‘天王’,表示其地位超乎人而近乎天地 .古代印度的婆罗门种姓虽然高贵,教权虽然隆盛,但同中国商周时代的天子、诸侯、大夫相比,不免黯然失色:后者不仅有圣达的神性,而且有世俗的威权.当然,商周时期的各级族长虽是宗教领袖,是教长,但不是祭司.作为具体的执事人员,祭司是教长的臣仆.
二、国家结构:亲族与国家
受秦汉以后大一统社会现实的影响,人们往往把上古时代的国家想象并构拟成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司马迁作《史记》,夏商周三个王国的兴衰便被描绘成大一统王朝的更迭.当然,后人的构拟事出有因,上古文献中早有此种倾向.《诗·玄鸟》中殷人称逗正域彼四方地、逗奄有九有地、逗邦畿千里地;《诗·北山》中周人称逗溥天之下地,逗莫非王土地、逗王臣地.其实,商周时代的逗溥天之下地逗莫非王臣地,与秦汉以后的大一统国家是不同的.
根据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商王国时期的国家是一种方国与方国的联合体,有的学者把这种联合体称为逗方国联盟地,也有学者把这种联合体称为逗部族国家地或逗早期国家地 .所谓逗部族地,是指由原始时代的部落组织衍变而来的、以血缘(族姓)联系为基础的社会集团,它是中国国家的早期形式.商王国时代的部族很多,卜辞中大多称之为逗方地.商部族就是指子姓的殷人社会集团.
从殷卜辞反映的情况看,商邦与其他方国之间的关系具有两重特征:一方面是相互并存关系,另一方面商邦又凌驾于其他方国之上.先看并存关系.殷卜辞中有逗比地字,林沄先生指出,这里的逗比地均作动词用,是逗亲密联合之义地 .殷卜辞中常见逗王比某方伯地或逗王比某伐某地的记录,如:逗贞,王比兴方伐……地(《缀合》151)逗乎比丹伯?勿乎比丹伯?地(《乙编》3387)逗乙酉卜……令多子族比犬侯扑周甾?地(《前编》5·2·2)林沄先生认为,逗卜辞确实反映出商代有许多方国和商王发生联盟关系,可考知者已有鬼、而、井、昜、丹、犬、暴、攸、望……等方. 绝大多数这类卜辞都明确地涉及征伐,所以说,商代是存在方国间的军事联盟的地 .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再去审读典籍中的有关资料,就不难发现当时方国联盟的情形.《诗·长发》述商汤伐夏桀的过程,逗顾、韦既伐,昆吾、夏桀地.顾、韦、昆吾是夏王国的盟国.同样,《尚书·牧誓》述周武王伐纣,其中也有逗我友邦冢君地.《诗·皇矣》叙述逗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伐崇墉地.逗崇地是商的盟国,而逗友邦地是周的盟国.另一方面,商邦与盟国间是不平等的.卜辞资料表明,商邦不仅逗比地其他方国,而且有时也逗令地其他方国.如:逗癸卯卜,宾贞……令沚■■方?地(《前编》6·60·6)逗庚辰,贞,令望■■■方?地(《京津》4386)逗癸亥,贞,王令囗侯伐……地(《金璋》368)这里的逗令地,显然是一种指挥与服从的关系.同时,商王作为方国联盟的盟主,具有向盟国征取贡物、巡狩盟国境地、仲裁方国间争端和惩罚方国的权力 . 王国维早就推测说:逗自殷以前……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地 顾颉刚也说:逗夏商所谓王,实则春秋所谓霸.地 今天看来,这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周邦推翻殷邦的统治之后,建立了一个新的方国联盟——周王国.就大局而言,周王国与商王国的国家结构和性质并无根本差异,其不同主要在于逗***主地的换替:周由小邦上升为逗***主地国,商由逗***主地国沦落为普通的邦国.周邦取得逗***主地地位之后,当即与既存的方国确立了联盟关系,后人将此一过程称为逗褒封地.所谓逗褒封地不过是周王以天下***主的名义,与既存的异姓方国建立一种名分,组成新的方国联盟.其所异者,周代文献中大多将这些方国称之为逗诸侯地.与此同时,周人还逗封建地了一批同姓诸侯国.周人为什么分封同姓诸侯国?传统的说法是逗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地.这种解释虽可说通,但也有问题.因为周人的分封制度实际上一直延续到春秋时代而不衰,不但王室行分封,诸侯也行分封,甚至逗大夫有贰宗地.单纯用逗藩屏地之说作解,显然缺乏说服力.诚然,分封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从商周历史的宏观过程看,分封也与部族人口的不断衍生相关,是部族殖民的政治化.它源于氏族时代的氏族组织制度.
大体说来,从西周初年到春秋末年,周人分封呈现为两个阶段:西周时代是逗天子建国地;春秋时代是逗诸侯立家地.从部族人口分衍的角度看,逗诸侯立家地是逗天子建国地的下延和再版.然而,在当时逗王土地、逗王臣地观念下,王国、侯国、大夫之家具有大致相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的宗族政权特征.
天子王国,是以王族为核心构建的最高政治实体或国家.名义上,王统治天下;实际上,王主要统治逗王邦地.这种逗王邦地与逗王天下地的政治格局被人们称为逗内服地(王畿)和逗外服地(畿外)制度.周代的逗内服地、逗外服地秩序展现为一个逐渐衰变的过程.西周前期,王朝对外服诸侯具有较强的控制力量.在周初的诰命中,周王对诸侯百般教诲,指示他们服从王的指挥,逗勿替敬,典听朕告地(《尚书·康诰》).周康王在即位典礼时就训示道:逗庶邦侯甸男卫,惟予一人钊报告.地(《尚书·顾命》)当时,许多诸侯国君都参加了康王的即位大典,表示坚决服从周王的调遣,称:逗一二臣卫,敢执壤奠!地(同上)到春秋初年,此种盛世已不复存在,逗周郑交质地乃一显例.其原因,自其表言之,是诸侯坐大;自其里言之,是宗族组织的成长壮大.宗族政治的基础是宗族组织.在氏族制度下,一个氏族的人口发展到一定数量,就会从中衍生出新的氏族,原来的母氏族则成为胞族 .宗族组织作为氏族组织的次生形态,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氏族组织的这一特征.周初,王邦强大,新封的侯国力量微弱.后来,诸侯国力量不断壮大,而王邦却由于不断的分封发展较慢.当诸侯国与王邦力量相互制衡的时候,彼此间的冲突在所不免.逗诸侯争霸地与王国代兴有相似的一面.从宗族政治的内部结构看,政权的主体是宗族贵族,在王邦是王族.在王族内部,又进一步凝聚到逗宗主地身上.在周王室内部,对国家政权的厮夺直接体现为对逗宗主地身分的争夺.春秋时期王室的内乱多导因于此.宗族政治的主要对象是庶众,是贵族对庶族的统治,宗主对庶民的统治.《诗·国风》中的一些诗篇展现了庶民对贵族的怨忿情绪和依存关系.对异族来说,周王族与他们虽无血缘联系,但却有宗教伦理关系.在商周宗教信念体系中,王被认为是上帝的嫡系子孙,而普天下的人们都被认为是上帝的子民(等级身分较低).因此,自上帝的角度而言,王族与异族、王与异族人民之间有一种神授的逗准地血缘纽带.它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上:王族是上帝的逗选民地,代表上帝统治天下.周王国所谓逗内服地,实质上就是王邦——以王族为核心的政权和国家.
诸侯之国,是以公族为核心构建的二级国家政权和政治组织.从诸侯初封时的情形看,要举行册封仪式,授民授疆土,封国的主要官员也要由周王册命.《左传》僖公十二年记齐相管仲到王室觐见,王以上卿之礼接待.管仲推辞道:逗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陪臣敢辞.地《礼记·王制》更说:逗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地于此可见王廷对诸侯国政治在一定程度上的干预.诸侯国要对王朝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派兵助战、纳贡、朝觐等.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方面,对一个既存的诸侯国来说,它的内政并不受王朝制约,在君位的继承、封立大夫、对具体的经济和政治事务的处理等方面,侯国都有自主权.在侯国内,公族是政权的主体,是根本;在公族内,由谁任宗主执政,是末节.尽管公族内也发生争夺君位的厮杀,但万变不离其宗,权柄必定落在公族之内.一旦这一原则被破坏,便意味着一个公族的沦落和国家的覆亡(或易姓).逗三家分晋地和逗田氏代齐地都是例证.诸侯国之所以有如此大的独立性,是因为有宗族组织作为基础.同周邦与侯国的关系相似,在诸侯国内主要是侯国与大夫之家的关系,直接显现为国君与大夫之间的政治关系.我们今天往往过多地注意到国君与大夫之间政治关系的一面,而当时的人们更看重宗族关系.铜器铭文中有规律地出现的赞颂祖先、祈求逗子子孙孙永宝用地之类的词语,都反映出宗族组织和宗族利益的重要.诸侯国既独立,又与周王保持形式上的臣属关系当时政治结构方面的突出特色,是宗族政治的必然结果.从本质上看,周代的同姓(或婚盟)侯国与商代的异姓方国相比并无大异,或者说大同小异 .
大夫之家,是以家族组织为核心构建的基层政权和隐性的国家.逗诸侯立家地大致盛于西周后期.在较为可信的西周中前期文献中不见逗大夫地之称 . 前已述及,逗诸侯立家地既是政治行为,也与公族组织人口膨胀有关,此种情形与周初逗天子建国地相似.逗诸侯立家地有捍卫公族的政治意义,大夫之家是作为公族的逗枝叶地而存在的.最初虽也逗授民授疆土地,但从表面上看并不具备现代概念的国家形式.一些学者注意到周代的国家有王国和诸侯国,这虽比《周礼》的逗王国地模式前进了一步,但仍未注意到大夫之家具有相对意义的国家性质.其实,诸侯国由周初围着周王团团转,到春秋初年自行其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大夫之家的情形同样如此.到春秋后期,许多大夫政权非但不听诸侯国君指挥,而且同诸侯国君分庭抗礼,几乎形成完全独立的国家政权.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逗三桓弱鲁地与逗周政交质地没有质的区别,逗三家分晋地正是逗诸侯称霸地在一国之内的续演.李启谦先生对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之家作了较为具体的研究.他指出,在整个春秋时期,鲁国一直存在着很多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组织,粗略统计不少于15家.他们与国君保持君臣关系,但有很大独立性.(1)各家族逗宗主地由自己确定,逗宗主地是当然的大夫,因而,鲁君事实上并不干涉每个家族由谁来出任卿大夫.(2)大夫之家拥有城邑作为根据地.卿大夫在国都内建筑馆舍是为了谋政方便,真正的老窝是封邑.季孙氏有费邑,叔孙氏有郈邑,孟孙氏有郕邑.封邑内的臣属由家族自己安排,国君不问.即使邑宰发动针对大夫的叛乱,国君也不管.(3)家族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大夫之家的武装由家族成员及封邑内庶众组成,有很大独立性,听大夫指挥,鲁君不能直接发号施令.这很像西欧中世纪所谓逗臣下的臣下不是我的臣下地那种政治局面.正因逗家地的武装是独立的,才有可能出现逗家地与逗国地对抗、大夫驱逐国君的情形 .
由上述王国——侯国——大夫之家相互关系可知,周代国家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具有方国联盟的性质;另一方面具有贵族等级君主制色彩.造成这种历史局面的深层原因是宗族政治,是血缘国家.血缘(或宗教伦理)犹如一条锁链,将整个王国天下的秩序纽结起来.忽略当时的族组织,就难以深刻理解当时国家的特殊性质.
的特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