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中表达了袁枚对用典怎样的看法

《随园诗话》的精华是其所阐发的“性灵说”美学思想,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誉:“往往直凑单微,隽谐可喜,不仅为当时之药石,亦足资后世之攻错。”(《谈艺录》)袁枚也自评,“中间抒自己之见解,发潜德之幽光,尚有可存”(《与毕制府》)。综观《随园诗话》诗论,主旨是强调创作主体应具的条件,主要在于真情、个性、诗才三要素,并以这三点为轴心生发出一些具体观点,从而构成以真情论、个性论与诗才论为内涵的“性灵说”诗论体系。兹略作介绍于下:

一、真情论。《诗话》认为诗人创作首先必须具有真情,所谓“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诗人唯有具备真情才能产生创作冲动:“情至不能已,氤氲(yīnyūn)化作诗。”诗作为抒情的艺术自然应该“自写性情”,并认为“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反对以考据代替性灵。《诗话》尤其推重诗“言男女之情”,以与沈德潜的伪道学观点相对抗。鉴于诗写真情,因此标举诗的美感功能是主要的:“圣人称:‘诗可以兴’,以其最易感人也。”强调“诗能入人心脾,便是佳诗”,借以反对“动称纲常名教”的“诗教”观。

二、个性论。《诗话》又认为诗人创作需有个性,所谓“作诗,不可以无我”,认为“有人无我,是傀儡也”。突出“我”即是强调诗人特有的秉性、气质、审美能力等因素在创作中的作用。因为有“我”,故在艺术构思时则要求有独创精神,所谓“精心独运,自出新裁”,才能独抒性灵,“出新意,去陈言”,写出迥不犹人的佳作。不同的诗人有不同的个性,亦自然形成不同的风格,《诗话》主张风格的多样化,“诗如天生花卉,春兰秋菊,各有一时之秀……无所为第一、第二也”。因此对王士祯的神韵诗既不推崇,亦不贬斥,指出“不过诗中一格耳”,“诗不必首首如是,亦不可不知此种境界”。《诗话》又着重批判了从明七子到沈德潜的拟古“格调说”及宋诗派末流:“明七子论诗,蔽于古而不知今,有拘虚皮傅之见”,“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之外”,“故意走宋人冷径,谓之乞儿搬家”。

三、诗才论。“性灵”既指性情又包括“笔性灵”的含义,表现为才思敏捷。《诗话》认为,“诗文之道,全关天分,聪颖之人,一指便悟”。袁枚主诗才、天分,但并不废弃学问,故指出“凡多读书为诗家要事,所以必须胸有万卷者”。只是目的不在以书卷代替灵性,而是“欲其助我神气耳”,为此袁枚反对翁方纲“误把抄书当作诗”,批评“学人之诗,读之令人不欢”。基于主诗才与灵性,《诗话》颇重视性灵者创作构思时所产生的“灵机”“兴会”这一灵感现象,并推崇“天籁最妙”即艺术表现的自然天成、毫不雕琢,为此尤其赞赏“劳人思妇,静狡童矢口而成”式的歌谣。但袁枚又不反对人功,特别文人诗“人功未极,则天籁亦无因而至;虽云天籁,亦须从人力求之”,所谓“百炼刚化为绕指柔也”。此论颇有艺术辩证法。对于诗歌艺术形象则主张有“生气”或“生趣”,即灵活、生动而感人,因为“诗无生趣,如木马泥龙,徒增人厌”。欲有“生气”、“生趣”,则语言需生动传神,“总须字立纸上,不可字卧纸上”;表现手法以白描为主,“一味白描神活现”,反对“填书塞典,满纸死气,自矜淹博”,以免扼杀诗之生气、生趣。但倘若用典而“无填砌痕”又“贴切”,则也不一概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