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对诗歌的主张是什么

1、创作目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显然,讽谕诗的写作,是为了补察时政。

2、尚实、尚俗:“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新乐府序》)这里分别强调了诗歌语言的质朴通俗、议论的直白显豁、叙事的真实无误,形式的流利通畅。这样的诗显然是和“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传统诗学观相悖的。

袁行霈:白居易的诗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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